建议公车消费在选举时公开
公车消费在我国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我们的党和政府也在下大气力解决这个问题,许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网友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比如:为了便于监督,有的网友建议将公车换牌(如红牌),与蓝牌私车严格区分。这个建议就很好。但是,我认为对于这个老大难的问题,要进行综合治理才行。今年是选举年,从2011年起到2012年上半年,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自上而下集中进行换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选举工作也将陆续展开,我们要利用这个机会做做文章。
我建议公车消费在选举时公开,有关部门在介绍候选人时,除了要介绍候选人所取得的政绩外,还要公开公车消费的情况,若候选人是在任的“一把手”,要公开其单位的最近一年公车消费的情况(配有专车的,同样要公开),比前一年是增加还是减少,比前任是增加还是减少,增加了,候选人要说明其原因。
同理,对“三公消费”中的其它两项消费——公款招待、公费考察也要公开,若候选人是在任的“一把手”,要公开其单位的最近一年公款招待、公费考察的情况,比前一年是增加还是减少,比前任是增加还是减少,增加了,候选人要说明其原因。
另外,机构膨胀也是一块顽石,多年来,精简了又膨胀,精简了又膨胀,以致于使我国的行政成本居高不下。现在选举时,候选人是“一把手”的,要公开其单位的吃皇粮的人数﹙除要保密的单位以外﹚,比前一年是增加还是减少,比前任是增加还是减少,增加了,候选人要说明其原因。特别是要查一查还有没有“9名副市长,20名政府副秘书长”的情况。这些,在平常年份,在评议干部时,也要公开。
2010年7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规定副处级以上官员须申报家庭财产。现在选举时,要查一查候选人申报了没有?当然,能公布那更好。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要督查之。
曹许明
201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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