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大“反行贿”经典名言


中国十大“反行贿”经典名言
 
一、王石(万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不行贿”作为一种行为底线,我踏踏实实做到了,在一个企业家奉红顶商人胡雪岩为偶像的时代里,我因此成为另类,选择这个标签,我于心无愧,甚至可以自满。但是,“不行贿”本来不过是一件我可以做到的、最起码的事情,却成为我的标志符号,这也多多少少让我觉得荒诞。
 
二、刘先明(红色咨询师、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
不能为了获得较多的讲课机会,而去变相行贿培训机构的客户经理。
见不得阳光的公关费是腐败的催化剂和烟雾弹。行贿滋生、催生腐败,助推腐败。有的人,念念不忘龌龊。行贿就是一种龌龊之事,全社会都应该反对这种龌龊之事。如果行贿这种龌龊的事,变成全社会都习以为常的公关事,那么,整个社会就是龌龊的社会了。
 
三、柳传志(联想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联想还弱小时,遇到过一些不好的社会环境,我并没有进行相应的斗争。我绝不做坏事……对那些收受贿赂的要求,我不行贿但也没有揭发,因为那种改变不是企业力所能及的。
 
四、张跃(远大集团总裁):
只要公司从上到下建立一种不行贿的企业文化,那你得到的总比失去的多——客户是你的真朋友,官员们也敢大胆支持你,员工不易受贿且与你同心同德。这样,你会比别人更有成就感,心情更好。想想看,当老板最大的成功是什么?当然是心情好。
 
五、周星增(上海建桥集团董事长):
不在当地做点事,刁难你的人太多。如果大量行贿,受贿者被抓进去,我们也完蛋了。所以我要求各地的分公司,要送大礼就送给当地的人民,不送给个人。虽然没怎么送礼,但是你做了这个事,他们也就不好意思再刁难你。
 
六、张瑞东(媒体评论员):
随波逐流易,慎独守正难。在每一个落马的官员背后,公众能看到一堆作鸟兽散的身影。行贿犯法,然而行贿者却公然高调自认并洋洋自得。行贿的最大“罪魁”,源于一些官员手上握有太多、太大的权力。所以,治“贿”先得治“权”。
 
七、冯仑(万通地产董事长):
企业家和政治家之间的关系实际不是一对一的金钱关系,而是要在道义上、在社会发展的根本制度方向上跟政治家保持一致,而不是去跟政治家搞行贿受贿、蝇营狗苟的金钱关系。企业家跟政治家的关系只有建立在对基本道义和社会制度方向认同的基础上,才能赢得绝大多数政治家的支持。
 
八、潘石屹(SOHO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我们还是坚持原则,财务部不做一分钱的假账,不偷税漏税,安心的做生意。现在中国市场环境这么好,只要稍微勤奋一点,挣的钱比你挖空心思偷税漏税高得多。实际上谈到中国房地产业的风险,我觉得第一不偷税漏税,第二不行贿受贿,就没有太大的风险。
 
九、胡葆森(河南建业集团董事长):
虽然为了适应环境,要做些自己不愿做的事情,但有两件事情我是坚决不会做的:一是违法的事不做;二是违反规律的事不做。违法的事,比如行贿受贿、非法集资,图的是眼前利益,但后患无穷,所以这些事情我绝不会做。
 
十、严介和(太平洋建设集团董事局主席):
当年江苏省建设厅长、交通厅长倒下了,判了无期,但我没受影响。其实我和他们的个人关系起初都很好,都是很好的朋友,但我能做到同流而不合污。我没有向任何人行贿过一分钱,全国纪检部门可以作证。我的财产都很阳光,都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