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网讯:近日,在民间维权人葛树春的持续关注和监督下,向金沙县讨要150万元工程保证金近5年的贵州遵义籍建筑商刘黎明终于拿回了属于自己的保证金。目前,刘黎明已息访罢诉,刘同时在电话和网上向葛树春表示感谢。并祝葛树春一生平安!
2007年5月,外来投资人刘黎明与凤冈一阳房地产开发公司金沙经济适用房工程项目部签订建设施工合同,交纳150万元保证金后准备进场施工。但却因贵州凤冈县一阳房地产开发公司诈骗金沙县群众3000多万人民币东窗事发,被无条件清出施工现场。
被清场的刘黎明多次讨要交纳的150万保证金无果。而凤冈一阳房地产开发公司诈骗3000多万的真相大白天下后,金沙县委县政府为了维护当地受骗群众稳定在2009年春节前后,将经济适用房项目所赚收入全部发放给当地受骗群众,作为外来投资人,唯一合法的受害者刘黎明却没能得到一分,刘为此不断上告。
2010年初,刘黎明经法制日报某记者介绍结识了独立撰稿人、中国反腐维权网站长葛树春,走投无路的刘黎明决定向葛树春求助。2010年4月,刘黎明前往金沙县委县政府与时任有关负责人理论,葛树春也一同前往。
经过仔细了解刘黎明的遭遇后,葛树春以《贵州:建筑商讨要150万工程保证金内幕调查》为题撰写深度报道一篇,并通过律师函和实名举报信的方式举报之贵州省、毕节市等有关领导处。
据悉,葛树春实名举报之后,亦将《贵州:建筑商讨要150万工程保证金内幕调查》发布至其个人网站和博客,国内著名网站“网易”曾转载该文,刘黎明的遭遇被广大网友热议。并对金沙县招商引资产生疑问。
2010 年7月,刘黎明又在通过葛树春的博客和个人网站实名向金沙县发文讨债,最终引起贵州省委政法委和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刘黎明曾一度被告知即将得到150工程保证金。但让刘黎明没想到,时任县委书记却因故离任,刘黎明150万保证金随之又被搁置。
随后,葛树春再次撰文并通过北京律师事务所函告金沙县委书记和贵州省有关领导。“函告之后,金沙县再次答应我解决问题,并承诺一定会归还我保证金。”刘黎明表示。
笔者了解到,2011年春节过后,金沙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多次找刘黎明协商归还保证金一事,因事情进展缓慢,刘黎明曾幻想这次又是在拖延其,葛树春则安慰刘黎明相信现任贵州省委政法委,现任金沙县委、县政府领导,事情总会解决。
果然不出葛树春所料,在随后的日子里,金沙县有关部门多次与刘黎明协商,并如期归还了拖欠刘黎明的保证金。得到保证金后的刘黎明不忘将事情的结果告诉葛树春,“感谢葛先生对我的帮助,虽然自己的损失已经远远超过保证金的金额,但事情总算有一个好的结果,也就认了。我将用我的血汗钱做点小生意。愿葛先生你好人一生平安。”刘黎明在手机直接告诉葛树春。
葛树春,青年作家(独立撰稿人)、职业举报人,原为某法制报特约记者, 2007年10月创办民间维权网站中国反腐维权网-法制周末网并任站长,葛树春自2007年起从事中国民间维权,葛树春的原创揭黑报道曾在中国法院网、正义网、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网易网、中国新闻网、等几百家知名媒体网站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