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总额真可怜:3个月税款不及1套房


  沪渝房产税对高房价没有影响   3个月税款不及1套房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

  从“物业税”到“房产税”,自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开始进入公众的视野,至今已经历了7年多的研讨探索。今年1月28日,上海、重庆两市试点开征“房产税”,试点获准之初,有关部门将其功能定位于“引导房产合理消费”,并没有强调房产税“削贫富差距之峰”的功能。

  从1月28日算起,曾经被比作利剑,可能对高房价“一剑封喉”的房产税试点已近百日,然而多方数据显示,目前看来试点效果并不理想。

  5月5日,重庆市财政局有关人士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截至目前,重庆市已经入库的房产税试点征收税款有几十万。上海国税局人士则对记者表示,上海约有20笔应征房产税已经缴纳,具体多少税款,目前还没有一个具体的数据。

  实缴比例上海1%重庆5% 征收额度皆不足百万,房产税调控效果落空的担心,并非杞人忧天。

  根据上海的官方统计,截至4月27日,上海市税务机关认定的应征税的住房2306套,从3月份上海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缴纳算起,约20笔应征房产税已经缴纳。即使按照每套住房平均交纳5万计算,上海房产税试点三个月的入库税款只有百万元左右,全市范围三个月的税款甚至远远不到上海市的一套房款。重庆的情况同样惨淡,按照上述财政局官员的说法,只有几十万,之前媒体报道了更准确的数据,应该是前三个月合计79万。

  同时,房产税试点预期的房价下跌却不见踪影。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3月重庆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无论同比还是环比均在上涨。同样,上海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一季度上海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23.5%,成交均价上涨12%。

  由于同时实施限购令和信贷紧缩政策,打击炒房,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交易量很少,所以房产税税款征收较少,这实际上不是房产税的效果。“根本不让你买,怎么缴税。”实际上在现在的政策环境下,房产税根本没有发挥作用的环境,房产税的效果实际上根本无从评价。

  交易量5%左右的税源,0.4%到0.6%的税率,即使核定需要缴税的纳税人也可以等到年底之前缴纳,这些都被认为过于宽松。房产税研究过程中,调控房价和培养地方税源被认为是两大重要功能,而百天之际,两地房价依然高企,不足百万的税款无论之于重庆还是上海都很难成为重要财源,与方案公布时重庆提出的每年征收1.5亿税款用于保障房建设的目标相差甚远。

  就目前情况而言,虽然房产税尚未对房价产生实质性影响,但可以肯定的是,房产税对未来投资性购房将起到抑制作用。房产税的开征是对我国房地产税收政策的合理纠偏。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政策存在着先天性缺陷。具体地讲,房地产的税负集中在开发与流通环节,而对房产的保有环节并没有涉及,因此,房产持有者无法按照占有资源的量来缴纳数量不等的税款,这不仅不能体现税收的公平和公正,还会导致投机盛行,最终使房价脱离人们的正常承受力。而沪渝版房产税试点正悄然改变这一局面。随着试点的进一步规范与成熟,房产税在稳定房市方面定会发挥有效作用。

 沪渝房产税调控房价效果不佳 全面推广呼声依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