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五一春假的来临,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宣部等25个部门联合主办的2011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在一片对成绩的肯定声中落下帷幕。今年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知识产权助推经济转型。旨在着重宣传知识产权对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支撑作用。
毫无疑问,为实现十二五经济转型升级,国家的管理思路都在发生着显著的变化:为了实现经济从出口导向型转向内需拉动型,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为“消费与民生”;而为了推动产业升级,促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制造业向服务业的转型,今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为“知识产权助推经济转型”。
然而我们认为,尽管每年都提出了一个鲜明的主题,但当下保护知识产权的散漫氛围,仍然在延缓着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进程。
与中国并不缺少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的情况类似,在保护知识产权上,通过1992年和2000年两次对专利法的修改,中国已基本完善了专利法律法规体系。与此同时,知识产权工作也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一个显著的证据是,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在大量压缩编制、精减机构的情况下,将中国专利局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并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列入政府行政序列。
令人沮丧的是,与消费者不断被侵犯生命、财产安全(比如食品添加剂泛滥)的情况类似,在中国,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也随处可见到触目惊心的地步——遍地“山寨”现象,即是一例明证。
任何职能部门在标榜自己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时候,都指出“保护”是为了提高全社会的创新能力,可一旦涉及地方或集团、个人利益的时候,“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严格执法”就被执法者抛在脑后。这一点,在当政者的政策执行中,集中体现为支持创新,保证政策、资金、土地等基础条件的配套,重视并全力引进学科带头人等;但在对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上,却始终表现为“雷声大雨点小”的状态,尤其是对域内企业侵犯域外企业知识产权的执法过程中,往往体现为漠视和护短。
技术创新是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从设想、发明、生产到推广应用的过程,是一种高级的脑力劳动,它具有创造性、高效性等特点。知识产权法是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它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对创作者来说很重要,对整个社会的进步(在十二五规划中,这种进步体现为经济的转型和升级)也起着巨大的作用:首先是鼓励和保护智力创造活动,其次是促进智力成果推广应用。从这个意义上说,保护知识产权,严刑峻法,是中国经济实现转型和升级的先决条件。一个国家想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制造向创造、制造业向服务业的转型,不严格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行不通的。
经济学家陈志武在对产权保护的研究中,有这样的结论:产权保护最好的国家,其第三产业也最发达。他以2002年数据为例,在全球国家中,产权保护最好的国家,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高达64.90%,而保护不好的国家这一比重是52.47%。印度和中国22年的经济发展史,也证明了这一结论。1980年,印度第三产业占GDP的36.6%,中国第三产业占GDP的23.8%;但到了2002年,这个比重分别为50.7%和27.5%,同一期间,印度的第三产业在其经济中的分量增加了14.1%,而中国只增加了3.7%。
稍有经历的中国人都知道,上述文中那22年,恰恰是中国伪劣产品肆虐横行的22年。而这期间,随着印度逐步强化对产权、尤其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印度不仅获得了较好的产业结构,还取得了令全球瞩目的高科技产业的成就。通过这样的对比,我们发现,当今世界决定一国竞争优势的,已不再是自然资源的多寡,而是取决于一国的制度机制是否有利于市场交易的发生,并保证交易成本的最低。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不彻底改变当下保护知识产权的散漫氛围,中国经济想在“十二五”顺利实现转型和升级,任重而道远。
保护知识产权是经济转型的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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