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石油国企亏损:乱花钱是明目张胆的,喊亏损是厚着脸皮的


  高油价的乌云盖顶,最直接的受害者无疑是中国的普通老百姓!作为国家支柱产业,作为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石油价格的每一次波动无疑牵动人心。

  4月7日,国家发改委宣布成品油价格(破解油价困境)再度上调,最核心的理由依然是“缓解炼油企业困难”。有消息称,今年第一季度中石油、中石化炼油板块亏损了100亿元。上海一名券商分析师告诉记者,以中国石化为例,其第一季度炼制出来的汽柴油,都是采购了去年11月以后的海内外原油,而这批原油价相比现在可能要低一些,因此中国石化的炼油成本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高。

  在过去的一年,三大石油公司都交出了“很美”的业绩答卷,就连人们印象中常常喊亏损的中石化也交出了公司有史以来最给力的成绩单。4月28日,三大石油公司2011年一季度财务报表齐集亮相。尽管炼油出现亏损,一季度,中石油仍获得了370亿元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3.9%;中石化则净赚205亿元,同比增长24.49%,两大石油公司去年日赚5亿元。而以90天计算,“三桶油”公布的2011年一季度财报日均赚取的利润超过11亿元。

  乱花钱是明目张胆的,喊亏损是厚着脸皮的。在石油国企业绩靓丽的背后却是业界的一片质疑之声:一方面财报“日赚斗金”,另一方面却却大肆宣扬亏损,为何就不多谈谈某些产品有赢利,而且利润超大呢?(企业是一个整体,炼油亏了一部分,但其它业务赚足了就不能称为亏)为何屡屡曝出石油央企的负面事件?为何不能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经常喝着拉菲,用着天价吊灯,住着豪华别墅,能不亏损吗?)莫非正应了会闹会哭的孩子才有奶吃?要多少补多少,来者不拒,照补不误。更主要的我看还是如此补下去,看不到尽头,助长了企业“等、靠、要”的思想,不利于企业想方设法走出困境,摆脱亏损,这才是我感到最可怕的。

  炼油一直是两大石油公司核心业务板块之一。中国石化将炼油业务单独列为了一个板块来计算盈亏情况;而中国石油则是把炼油和化工业务的业绩并在一起计算。招商证券分析师裘孝峰测算,若消费税真被免除,则即使布伦特原油在135美元/桶左右,中石油、中石化的炼厂也能够承受。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曾两次上调成品油价,但按息旺能源等诸多机构统计,这两次涨价均未满打满算地上调,由此,也引发了“石化双雄”的喊亏之声。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研究员陈凤英则表示,国内石油企业没必要为炼油板块亏损叫苦,“核算整个产业链利润,国际油价高企引起炼油板块亏损的同时,也会给原油板块带来高利润。因而,企业整体还是盈利的”。目前,凭事实上的垄断地位,“石化双雄”凭借国际油价的高涨赚取上游的利润。所以,石油巨头们获得高额利润是不争的事实。

  “企业追求收益最大化本无可非议,但不应以牺牲普通百姓利益、助推通胀、损害经济增长为代价。”一位学者在媒体上撰文认为,“石油企业的年报、季报显示出的高额利润,均说明其有承受一时不涨价造成的利润空间缩小的能力。与其任由高利润滋生‘三公’消费过大,伤害投资者及广大百姓感情,还不如多担负些社会责任、做出一些利润让渡和牺牲。”

  近年来,国企总是喜欢拿国际惯例说事,动不动与“国际接轨”。而按照国际惯例,一般上市公司股东分红比例为税后可分配利润的30%到40%,某些西方发达国家盈利好的企业甚至向国家缴纳税后利润的70%至80%。以2008年和2009年为例,国企上缴给国家的税收利润分别为547.8亿元和873.6亿元,与上述两个年份国企总体的利润相比,国企的税后上缴利润率在5%至10%之间。显然,中国国企的税后利润上缴得并不多。实际上,央企上交的5%至10%利润大部分也回到了这些企业的口袋里。

  日前公布的2011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显示,2011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共安排了858.56亿元。其中,45亿元用于支持新兴产业发展,40亿元纳入公共财政预算,50亿元用于补充社保基金,其余723.56亿元则以中央企业兼并重组专项资金、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支出、中央企业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支出、中央企业重大节能减排项目支出、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支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支出、中央企业改革脱困补助支出、中央企业社会保障支出和预留资金等名目投入到央企及其相关领域。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曾说:“国有企业是属于国家的,属于人民的。它的利润,内部人是不可能分掉拿走的,国有企业的资产实际上属于国家、属于全体人民的一笔储蓄,一旦以后国家需要钱,完全可以动用。”然而,现在的问题是,如果国家对国有企业的利润监管力度不够,如何保证国有企业内部的人不会分掉拿走这些利润,又如何确定国家什么时候才算需要钱,可以动用这笔钱?如果国有企业的利润不存在“监管真空”,那么天价茅台酒单、天价吊灯又是从何而来?

  如果这些国有企业领导人确实经营不好企业,宜退则退,不要总是占了便宜又卖乖,什么好处都往自己兜里揣。按照国际惯例,西方发达国家对国有企业有健全的监督控制体系,在这些国家中,国会或议会对企业的监督主要通过审核企业年度报告、法律执行情况和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行使监控权。以法国为例,法国国会通过调查和诉讼方式对国有企业监督,并且法律对诉讼提起条件、程序、诉讼和解等都有较为详细的规定,议会监控提高了监控权威性。而我们的国企在毫无监管的前提下,拿着全中国人民的财产肆意挥霍,中国人民都为你汗颜!

  
一边哭穷一边大赚 国企利润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