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日报》连续刊发“关注社会心态”系列文章,文章从不同角度和视野深入审视了当下的社会心态,从而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5月26日的收官之作《倾听那些“沉没的声音”》更是给人们提供一些发人深省的思考。文章认为,当前,我们迎来了表达的“黄金时代”,但仍有许多声音未被倾听。比如有些声音被淹没在强大的声场之中,难以浮出水面;再如有些声音只是“说也白说”,意愿虽表达,问题未解决。这些,都可谓无效表达,有人称之为“沉没的声音”。
不可否认,当今中国社会,由于弱势群体、边缘群体的表达渠道不畅,以及本身表达能力的弱小等多重因素的叠加,使得这些群体发出来的声音难以浮出水面,而成为“沉没的声音”。有人将此称为P民社会。所谓P民者,就是人微言轻,不被理会,如果你要诉求什么利益、表达什么利益、维护什么权利,被断喝一声“你算个屁啊”。从某种程度上说,P民社会不仅在于民之“算个屁”,更在于P民权利或权利意识的沉默或被沉默。
被忽视的声音必将带来一些负面影响。比如最近社会广为关注的江西省抚州连环爆炸案,其主谋钱明奇由于拆迁纠纷,在互联网上发出无数网贴维权,但却没有得到有效回应,最终选择走极端去爆破政府机关。试想,如果在钱明奇与政府之间,作为选民利益代言人的当地人大代表能够起到应有的利益表达作用,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
作为我国居民最重要的利益表达机制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但是,现实中大量的普通社会成员却很少真正能享有和履行这一个作为自己利益表达的重要保障。而在传统的官民思维方式的淫惑下,整个社会基层的群体表达只能通过虚拟的网络,情绪性地发泄出来,由于难以得到最终的合理解决,越积越多,最终成为一个社会不稳定因素的集中来源场所。事实上,从我国近些年不断激发的社会矛盾以及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背后就可以看到,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普通社会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造成利益受损而无法得到合理保障。
因此,进一步推进社会基层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的合理互动,不仅是推动我国基层民主地发展重要力量,还有利于推动我国整个社会的改革与社会进步。诚如人民日报文章所言,为政者应尽可能多地倾听社会各方面的声音,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声音,兑现社会公众的表达权,对于维稳大有好处。只有完善利益表达机制,使人们的利益“能够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渠道正常表达”,才是共建共享的应有之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也只有这样,才能让“说话”、“发声”不仅是表达诉求的基本手段,更成为培育健康社会心态的重要环节,成为社会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
值得关注的是,“十二五”规划中指出,要进一步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就要大力发展社会组织,积极搭建政府与社会合作的平台。毫无疑问,实现我国社会基层的民意表达机制的良性互动已经成为我国社会改革与发展的一个标志性体现。
必须重视倾听“沉没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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