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思血酬定律反思1:血酬即通过暴力流血拼命所得的报酬,其价值取决于所拼抢的东西,血酬多少取决于暴力强度及其承受者避祸免灾的意愿和财力。由此推论,以出卖肉体赚钱,以生孩子赚钱,养儿防老,打断不听话孩子的退,以爱孩子为名剥夺其自由,以民生为由剥夺民权……算不算血酬,符不符合血酬定律?
吴思血酬定律反思2:所有规则的设立,说到底,都遵循一条最根本的元规则:暴力最强者说了算。如果细究,此并非穷根的“元规则”,因为只有在“大家都争一样好东西”的场合,才存在赢者通吃的“最强者”;而实际上,万花世界到处是芳草,你可以“强”吃一些,但不太可能通吃所有永远说了算!
吴思血酬定律反思3:争抢的身外之物,随着贫穷深化乃至性命本身;跨过这条命与物的等价线,搏命换钱就是等价交换,甚至是有利可图的交换。按照马克思价值论,物贵命贱,可能有客观的价值线,但只有上帝知道在哪里;而每个人心中的主观权衡,则可以将它无限上下移动,矿工拼命与药家鑫杀人不能等语。
吴思血酬定律反思4:中国的工商企业家,创造了适应“破坏力水平”的多种生产关系。推论:只要是在大一统、官本位体制环境下以自己自发本能、个人天赋和后天努力去争取生存自由空间的一切社会群体或市场活动分子,都有此创造力或乃此创造力的贡献者。
吴思血酬定律反思5:拥有权势者,主动向别人收取费用,以此作为不加害对方的免灾费;所收数目取决于权势者的势力范围,以及对方的避灾意愿和能力。此“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所谓抽水机厚黑规则,对国人来说,是自古至今无处不在不言自明的显白规则,连教书育人的老师都知道,还有哪行哪业不明就里?
吴思血酬定律反思6:灰牢,即非正式的牢狱,古称“班房”,今叫“学习班”、“关禁闭”等。这是一切集权体制下管制老百姓思想言论自由普遍而通用的手法,当代中国在文革时期曾登峰造极,直至今日还是各地官员对付不听话、乱说话的“上访暴民”之常用好用做法。
吴思血酬定律反思7:决定历史进程的,并不是什么生产力水平,而是“破坏力水平”。破坏力来自哪里?来自扭曲、畸形的生产关系,来自优汰劣胜、劣币驱逐良币和马太效应,来自”赢者通吃,强者是不被审判的”游戏规则,来自没有制衡的政治权利,来自没有规则意识、守法理念和自我约束行为的每个人…
吴思血酬定律反思8:暴力赋敛集团是生产关系中根源更深的阶级类型,他们是生产关系本身的直接选择者和维护者,不仅控制着暴力资源,而且合法地拥有生产和分配资源,甚至可以实际控制人身自由,因而拥有强大的伤害能力。这对于当代中国社会改革与发展来说,可能具有特别重要、异常现实的伟大意义。
吴思血酬定律反思9:说官话还是不说官话,自古以来是国人选择难题。在大一统、官本位的体制环境下,爱说假大空官话,与其说是说者本人有毛病,倒不如说是规则有问题。甭说有权衡利害理性选择意愿和能力的成人,如果让三岁孩子在此环境下成长,他即便能够“长大”,但永远别想“成人”说人话!
吴思血酬定律反思10:人事天命,贯通盘算;物理有限,人命关天。谁贵谁贱,主观判断;身外之物,需命来换?心理平衡,精神豁然;花花世界,到处芳草。害人害己,利他我好;你争我斗,实乃傻猫。专权独裁,死路一条;多元制衡,和谐美好。——此系打住,后列再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