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代电子商务创造了无数网路贵族
第一代电子商务可以简称为EC 1.0(E-Commerce 1.0),目前网路上对于何为EC 1.0?何为EC 2.0?尚无一致定论。不过如果把互联网中的 Web 1.0、Web 2.0的概论、要义作为参照的话,Web 2.0可以说是一种内容(经营、或权力)移转的一种革命;那我认为EC 2.0 可以说是一种传播结构改变、而引起的商业模式变革,以下详谢具体描述:
- 互联网Web 1.0 描述的是网站的内容生成、与该内容的经营皆由网路平台的提供商负责、自主,其具体的代表公司是美国亚马逊(Amazon)、美国雅虎(Yahoo!)、新浪(Sina)、京东商城(360buy)、凡客诚品(VANCL)。对照传统的生意,就如报社、电视台、自营商店。其代表平台(商店、或企业)的拥有者,不但是服务、内容、产品的提供,也是经营、与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其权力集中于金字塔结构的顶端。其营利模式主要来自于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或提供所得。
- 互联网We2.0描述的是网的内容生成、与该内容的经营皆由加入经营、或联营的网民、网商各自负责,其具体的代表公司是美国脸书(Facebook)、美国网络相簿(Flickr)、美国视频网(Youtube)、淘宝网(toubao)、网易(163)、新浪微博(t.sina)、猫扑(mop)、豆瓣(Douban)、土豆网(toudou)。传统如百货商场、行业工会。当经营形成规模后,平台拥有者并非唯一经营、与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参与的族群同时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其权力的结构则无形的由金字塔结构中的顶端移向中层、或基层。会员对于其所提供的服务所缴交的费用只是一部分,其馀的来自于长尾效应、或衍生价值。
- 第一代电子商务,作为EC 1.0,其传播的方式主要还是在于互联网上广播(Broadcast)的传播模式,因此,各家公司的网站无不被视为一种门户,视为一种传播的入口,因此,其模式不管如何变革,其最基础的架构,脱离不了一种定点的商品、或服务的开架、陈列平台,采取主从式的客户经营、耕耘。因此,在第一代模式而言,门户的传播、广告所必须投放的花费,就成了第一代电子商务(EC 1.0 )纷纷脱离不了烧钱的噩耗,以至于最后不是被并购,就是无疾而终。
- 第二代电子商务,作为EC 2.0,在传播技术上而言,具体可以追溯到点对点(P2P)的传播、分享革命,其在2002年之后,在软件、文件、影音上的非法分享、传播,如网上最知名的 BT 下载软件,就一再造成商业与网民对抗的然大波,而 QQ 、甚至网路电话巨头 Skype ,亦可以称为其中佼佼者。其后,基于SNS 社区网路的普及、与发达,加上美国脸书(Facebook)大行其道,于是2003年就曾经红过一时的团购、合购行为,于2009年,竟然由美国团购网(Groupon)发起,于当年度缔造了3,300万美元,并于2010年一举创造了7.6亿美元的营收,成为地球史上年度营业成绩最为惊人、最为突出的一家公司,并成为2010年后,全球竞相关注、追捧的商业革命。
第一代电子商务盘据了互联网黄金15年
自从1995年以来,美国学者就提出了诸多的电子商务的理论、与实务架构,从广义的电子商务来说,其所涵盖的领域特别广泛,其中包含如阿里巴巴的外贸门户入口,亦包含海关报关一体化的信息建设等等,而银行的服务体系也称为电子商务(如:网路银行、股票网路下单),银行的信用卡支付体系(如:VISA、Master、银联),甚至如网路上的第三方支付(如:eBay、支付宝、财付通)也是电子商务。因此,电子商务不但涵盖了B2C(企业对客户:Business to Customers)的应用,甚至涵盖了B2B(企业对企业:Business to Business)、B2B2C(企业对企业对客户:Business to Business to Customers)的应用。因此,若要把互联网过去15年来,诸如上述等等各式各样的模式都罗列的话,最好的分野就是采用信息传播的方式,来界定何谓的第一代电子商务(EC 1.0),其上述各类,皆有共同的特点,几乎都为一对多、或主从式讯息传播模式、或通讯交流模式。
如果美国团购网(Groupon)是第二代电子商务(EC 2.0 :成功网购模式)的代表,那等于说从亚马逊1995年成立以来的第一代电子商务(EC 1.0)模式,一直到2010年才有了潮流般的转变,也就是网购模式,从过去主从式的传播模式、主从式的经营模式,整整有几乎15年的时间,都没有被打破过。也就是说,从全世界在1999年第一次引爆的网路泡沫以来,网购的电商被套上了必须烧钱的魔咒、紧箍咒,一直到2009年、甚至2010年才被打破,当然,即便随著风险投资、私募投资的热钱的引入,使得刚刚重建光明的电商模式,其马上又被推向无止尽的烧钱模式,但是,我们仍要赞扬其模式,确实是一个低门槛进入的优良模式。
未来的机会必须从第一代电子商务中发现不变得常规
为了简单探讨,如果把电子商务的范围暂时约定在”B2C 网购”这件事情上,自从美国亚马逊(Amazon)成功的打开了成功的B2C网店商业模式,便奠定了标竿型的网络商店模式,其后虽然有 eBay 拍卖的商业模式横行一时,甚至推动了美国雅虎(Yahoo!)将网拍二手商品、与网路商店的B2B2C的模式,成功覆盖了美、欧、亚市场。
- 展示:电子商务网购模式中,商品的陈列、展示的基本模式,很难被改变。因此商品的陈列、展示,可以说是最直接关系著网民的阅读浏览体验、与购买意愿。
- 沟通:电子商务网购模式中,不管社交媒体如何来势汹汹,购买页面堪称网民购买心理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不管是被动的留言、购买记录的资讯、结合QQ、MSN 的即时客服通讯、消费者的评论,都是在解决必要的买卖沟通,与资讯的交流。
- 黏著:电子商务网购模式中,不管通讯模式如何改变、不管讯息传播模式如何改变,购买的程序中,必须适可的、巧妙的创造各种不同的用户黏著度,如看到热门的推荐、特别的促销、其他用户的心得、在线好友的使用体验,促使网民停留在网店更多的时间,并且透过其他的服务、或价值的创造,吸引网民二度光临。淘宝上的手机充值、缴水费、电费,就可以称为一个非常好的范例。
- 价格:电子商务网购模式中,价格永远是最关键。很多网民常常会提到他们比较关注服务、或物流的速度。因此,有人举例美国知名鞋网(Zappos)创办人谢家华,不断提倡他们的鞋子不是最便宜,但是他们保证他们的服务是最贴心的。我认为这还是没有违背「价格」是电商当中,永远无法打破的魔咒。原因很简单,事实上就Zappos而言,他们的经营模式从创业开始的五年内,服务的成本从来都是高于毛利结构,虽然他们的毛利是业界最高,但是他们亏的钱的速度也是业界最大。也就是,服务要做到「有感」就是一种商品,叠加上去后,就是负毛利、或低毛利抛售。
- 价值:针对上述四点,各家网商、电商可以竞争的几乎相同,特别是价格,到了某种程度,价格都是在2%~3%的差异徘徊,因此,其他资源的整合,来创造消费者的其他价值,以作为价格的填充,就成了不变得道理,诸如含运费、困绑销售、特价销售、库存货抛售、或者建立高端会员的顶级聚会沙龙,或者24小时送达,甚至还有业者标榜1小时送达者(快书包)。
- 快乐:另外一种不变的常规,就是快乐体验。美国消费心理学家做过研究、测试,消费者在愉快的心情下,购买的意愿、或者是花钱的速度与金额,都相对高于客户心情不好的时候。因此,美国团购网(Groupon)其可以快速串红,其中一大能力,就是他们引起消费者的乐趣,他们在团购中,其实卖的不是商品,卖的是乐趣。
- 公益:另外有一项研究实证,有公益特质、特性的商品,也更容易得到消费者的关注,这一点也不受任何科技、或传播特性的影响。如美国户外运动用品的知名品牌「巴塔哥尼亚」,其创办人”修纳(Yvon Chouinard)“就坚持主张”绿色营销“,他们强调环保、强调对自然生态的保护,坚持公司所销售的任何商品,将竭尽可能以维护地球环境为第一优先,”修纳(Yvon Chouinard)“说:如果地球的生态破坏了,都没有美丽的山川可供爱好自然的户外运动人士可去,那巴塔哥尼亚的商品还可以卖给谁?这个理念获得了广大消费者的热烈支持、与回响。
- 分享:任何一个做生意的人,没有天天在做一个梦,如果每一个来过的客人,都愿意把我的商品推荐给他的好友的话,那还愁生意做不起来?还愁不发财吗?恰恰没有一个网路消费者会愿意热情”分享”这样的商品、或服务。在网路购物中,如果你希望网民能够分享,那有两个最基本的重点:第一,你是否站在网民的角度,为他提供什么”具体”的价值?第二,网页上面提供分享的介面,其设计是否合理?操作是否方便?分享完后的资料,都是网民的心血,是否让网民有获得尊重的感觉。
- 回馈:回馈是每一个做生意的人永远挂在嘴巴上的一句化,网路商店上更是充斥著数不尽以「回馈」作为口号、作为诱饵惑人心神的各式促销手法,看来似乎大家都懂,实际上却是大错特错。用来「回馈」的促销品,永远是低价商品、过季商品、库存商品、甚至是瑕疵品。被用来回馈的商品、或服务标的不对,其用于施予消费者的态度、作法,更常常是一种施舍的作法、或态度,甚至整个给予的过程、流程,没有任何的愉悦,只有心不甘、情不愿。如果一个知名企业,其员工在执行这样的”回馈”时,都是这样的态度,其原因不在员工,在于企业的老板。
- 关怀:企业对于客户的挖掘,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其作法,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倒底是”关怀”?还是”扰民”?如果是关怀,其最根源的核心必须来自于了解对方,因此,当企业打著关怀消费者的旗号的时候,是强加式的主从施予?还是互动式的留心、互动?在网购中,相较于各种商业行为来说,关怀系统是更容易的,但是即便如此,不知道有被京东商城关怀过、被凡客诚品关怀过的网民不知道有多少?感受又如何呢?
揭露针对第一代电子商务的十大创业建议
- 近日的”美丽说(meilishuo)”、”蘑菇街(mogujie)”就是藉著SNS社交媒体通讯模式发展的一种商品展示辅助、支撑,当然其中除了涵盖了 Web 2.0 的精神,也延伸了社交媒体、或微博的应用。其有第二代电子商务的精神,但是,其收益模式主要还是来自于Web 2.0 的概念,并还没有办法全面体现真正的第二代电子商务(EC 2.0)的商业模式。
- 淘宝客(taoke.alimama 阿里妈妈)做的是利益分享的第三平台,其提供给更多的淘宝客一种代为第一代电子商务商家传播(单向沟通)的服务,这样的沟通只能是单向的,不能是有效互动的,因为淘客本身并不能全权代表商品供应方。因此,目前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企图扮演SMO 社交营销、或者SNS 社交营销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其在考虑协助企业作为公关(PR:Public Relation)的品牌塑造、或营销活动时,可以考虑结合IP式的呼叫中心(Call Center)、甚至纳入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 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 ),以作为全向、双向的沟通代理机构。
- 目前有一种新的工作被创造出来,有的称作”首席客户官(CCO: Chief Customers Officer )”,其主要的任务就是负责客户的用户体验,当然其中的客户服务是其中一部分,但是在用户体验上,有关于网页黏著度的架构设计、流程设计,甚至偶而必须填入一些用户的游戏活动(这一点日本优衣裤 UNIQLO 在最近的线上、线下排队游戏中,就做的非常的成功),因此,对于一些电子商务服务公司、或广告公司而言,将产生一种新的商业机会。
- 异业资源整合确实可以解决商品价格的物理限制(产品的成本有其极限),但是成立这样的第三方机构的创业者,较难以可行、可被接受的身分进行异业的串联与整合。因此,如果无法突破这样的困难,那商品在通路上的价格、价值分配体系,则可以作为被利用的途径,这一点在我所创办的”优推客(utuike)”上,有一套还不错的解决方案。
- 零售商家在网购服务中,其所可以支撑的服务其实是有限的,因此,其多数能够创造所谓的其他价值,来增进网民消费者的黏著度,其可以使用的伎俩莫过于降价、困绑式的商品服务,因此,其实这些品牌企业更需要第三方的整合行销机构,多多开发异业的资源整合,为网民消费者开创横向的资源价值。
- 美国知名鞋网(Zappos)其对于快乐营销,就一套非常成功的管理、实施方式,而所谓的体验营销、用户经验也由美国苹果(Apple)贾柏斯在其产品的空前成功,将用户体验营销推到史上最高点。记得2007年美国金融时,一家濒临倒闭的航空公司打出了”比基尼派对航班”,著眼于长途的飞行令旅客相当的疲倦、沮丧,于是这样突来的创意,让该公司成为当年度一枝独秀的当红炸子鸡,无独有偶2010年三月,俄罗斯一家航空公司Avianova,为了吸引顾客,也打出了一支长达2分钟,由身穿比基尼的美女,为飞机洗澡的宣传短片,一样为客户带来快乐、轻松的体验。那在网购上,怎么创造用户的快乐体验呢?其实目前当红的网拍美女,就是一种新的行业体现。
- 网购体现在公益上的表现,其实可以更有效、更多元。第一,即时、互动、广泛、快速的传播、通讯方式是网路最大的特点,因此,在做公益的传播的时候,最为有效。其具体表现可以是一种第三方的公益机构,代替不同公司执行公益的传播;第二,网购所产生的宅经济效应,基本上就是非常环保、节能、减碳的绿色行业,因此,网购推广具有公益性的商品其实非常的好;网购的信息化、与信息透明度是最容易达成的,因此,如把公益行为结合在网购上,并能使其公益的效应具体、明确、与即时揭露效益,亦可以因此带动第三行业的兴起。
- 网购电商企业可以有很多善举,如果真的用心、努力,也可提供很多的无形、有形价值给消费者、或网民,消费者、或网民本身要感受到,只要企业有心,这是不会有太多的问题,但是若要网民能够主动發起”分享”,那就需要一些操作,其中当然包含了企业的公关部门、客服部门、网路市场部门的偕同努力,但是,网购电商若能够跟外在的作家、博客、用户能够形成一种多维的偕同体系,将会使”分享”的推动更为有效、可控,这也会是一门新兴的行业。
- 回馈的不能是劣质品、或库存品、回馈的态度不能是欲强之而后快。回馈是一种支出(Cost),其在网购企业内部就会是一种无比的阻力,因此,如果有第三方机构可以把回馈的支出Cost,转化为收入(Income),那又将涉及跨业、跨领域的专业,因此,这样的整合行销公司,未来也会备受关注。
- 目前的网购电商都各自有大大小小、或专业、或不专业的关怀体系,最好的导入呼叫中心,最差的就是忽然想起来的时候,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电子邮件的广告信发了一遍再说。而这两年就有一家打著云服务、云客服的CRM服务、或代管机构(Salesforce)为职志创新服务机构、与服务模式,这也将是另一种很具体的创业机会。
走过第一代迎向第二代电子商务,第三代竟已经若隐若现
什么是第一代(EC 1.0)?什么是第二代(EC 2.0)?为什么是第三代(EC 3.0)?用科技的智能化来区分?用传播模式来区分?或用是否移动化来区分?对于创业者而言,也许很重要?也许不是那么重要?
重要的原因是,必须确保自己投入的行业、技术、模式至少必须有三年的市场与光景,并保有投入时的竞争力、与动力;不重要的是,就消费者、消费习惯、消费心理而言,这些很基本的特点并不容易随时间快速改变,需求不变,改变的只是工具。因此,在这快速变化的年代,在这互联网血腥的争斗之中,希望从第一代电子商务盤據互聯網的黃金15年当中,发现一些不改的事实,发现一些可以恒久远的商业硬道理,为创业家共同携手走到更美好的互联网未来。(文:詹博凯三更半夜呕心沥血,转载请务必载名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