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言集纳(五十一)
1、评《外交部:中国民众会合法理性表达他们的想法》
这就是政府不作为的恶果、政府一步步向日本退让的恶果:现在,日本扣留中国船长和船员,反而似乎不是对国际法公认的中国公民人身的极严重伤害,反而不是一种严重侵犯中国公民和中国利益的极严重犯罪!倒似乎日本指责中国民众有理由了!
2010-09-16 21:20:19
2、评《前驻法大使吴建民:
不要被看来很爱国的言行所忽悠》
“吴建民指出,应该理性爱国,之前有些人主张抵制日货,可是全球化进行到今天,要看清楚,索尼产品95%是中国制造。抵制日货不愚蠢吗?他强调,不要被那种看来很激进很爱国实际上误国的言行所忽悠,那是害国家的事情。”——吴建民把此种发泄之词作为极端化言论的代表,实在可笑。试问,现今有那个郑重的人会把“抵制日货”作为实际的对策?这不过是一部分人表达对当政者的不作为强烈不满。多少年来,一些自吹自擂外交家的人,连正直的人格也谈不到,又怎能指望这样的人为中国争得平等的国际地位?
2010-09-24 08:57:55
3、读《专家:中国应阐明稀土出口“不能用于军事目的”》
水均益:“我这儿有一个数据,我觉得很不可思议。不妨来看看,刚才实际上给大家也展示过,各国的稀土的产量,中国占到全球的97%,12万吨,然后我们看俄罗斯、美国、澳大利亚和印度都有,但是他们几个的产量,你像俄罗斯、美国和澳大利亚都是零,不出产,不出口,只有中国跟印度在出口,而中国又占了世界的97%,然后我们再反过来看,储量是多少呢?其实我们只占世界的36%,你像俄罗斯19%、美国13%,澳大利亚5%,当然印度稍微少一点,3%。我们干嘛,这种资源我们傻乎乎地往外卖呢?”
叶海林:“从中国的稀土出口来说,我们应该向美国学习一件事情,就是我们要确定它的和平用途。美国对于很多国家的技术出口是有一个非军用的这样一个许可证的,你不能把我的技术用于你的军队,同样的我们的稀土出口应该相应地引入同样的规则,你不能把我们的稀土的半成品用于你的武器装备制造。”
宋晓军:“我觉得是能做主,一个是原来70年代,就是改革开放之后我们重新回到世界的贸易体系之中,原来的稀土其实中国是一点都没有出口的,在前三十年,后来进入这个体系当中,我们就开始大量的出口,而且是各个省乱开乱采,乱签合同,而且造成的损失也非常大。”
叶海林:“而且这里面尤其有一个问题要注意,就是我们要欲抗外鬼的时候必须要防家贼。这两年我们稀土,把稀土矿当做废矿渣、水泥出口的案子太多,这样的话即使我们有规则,将来我们在这个问题上也得多下监管的功夫。”
——认为“稀土出口不能用于军事目的”原则荒谬的不少评论者们,似乎连美国对高技术出口的限制就是基于这样的原则也不知道。我以为,这不仅是一条可行的原则,而且也是可操作的。至于实际操作包括对用于军事目的购买者的制裁不容易,世界上又那里有轻易办到的好事情,更不是唱唱空洞高调能成事的。
其次,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理由也是重要的、也是可操作的,它们和军事限制原则并行不悖。
2010/10/01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