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定律、均衡与经济学中的逻辑推理


分析命题(或Tautology--它常常被翻译成略有贬义的套套逻辑)是任何经验科学的必须。在经济学中著名的需求定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价格提高需求量一定减少——就是一个分析命题。分析命题是没有经验内容的,它表达的是,变量之间一种逻辑上必然的关联性(或事物之间的逻辑等价关系--这有时看起来像定义)。例如,如果我们能够写出y=f(x),且认为它是正确的,那么,在没有对x和y具体赋值之前,可以认为这个式子就是一个分析命题。

经济学中的很多命题都有“其他条件不变”这个附加条件。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不同于物理学,经济学家面对各种的经验现象是无法做隔离实验的,而“其他条件不变”这个条件的引入就相当于他在做思想上的隔离实验,通过这样一种人为构造或想象的纯然的条件,经济学家于是可以像物理学家一样陈述变量之间在逻辑上必然的关联性。

逻辑上必然的关联性对于像经济学这样的经验科学在于:它是我们进行经验探索的引擎,没有了它,面对纷繁复杂的经验现象,我们将没有任何头绪去分析。以MBA学费上涨同时MBA就读人数增加这个现象为例(假定MBA学费上涨不是由于MBA就读人数增加引起的,而是由其他独立的原因如教学成本上涨引起的)。学过经济学的人就会通过需求定律立即有这样的推论,即:一定存在着其他的原因导致社会上对于MBA的需求增加了(指需求曲线的移动,即:在同样的价格水平上需求量更大了)。这个推论似乎微不足道,但是,它至少让我们明确了在经验世界中探索的大致方向。

当我们说,某个现象的出现是因为其他条件发生变化了时,这相当于说,只要把其他条件变化了考虑进来,观察到的现象看起来就不再反常(这里说的“反常”当然是与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根据需求定律推测出来变量之间关系相比),而这也就意味着,我们成功地实现在思维上对观察到的现象进行建构,使之成为可解释的、均衡的现象。

在将需求定律与经验现象联系起来的整套程序中,我们实际上是先后两次进行了基于“均衡”的逻辑推理:第一次是推论出“一定有其他条件发生了变化”,第二次是,通过引入变化了的其他条件而对观察到的经验现象进行理性建构,使之变得来符合需求定律。

张五常的经济学特别地强调了需求定律。他自己已经对此有了很多的阐释,但在我看来对此还存在可挖掘的空间。例如,按照上面的分析,需求定律之所以很重要,可以认为是因为它是我们进行逻辑推理的工具——当张五常一次次地通过具体的经验案例向我们展示需求定律的威力时,他实际上是一次次地把本来不符合该定律的,重新“规整”成符合该定律的,或者说,通过引入新的约束条件将本来看似反常的、非均衡的现象重建成不反常的、均衡的现象。从这个角度看,张五常对需求定律的强调,其实质不在于需求定律本身,更在于对基于均衡的逻辑推理的强调(如果拒绝均衡,就没有等式或其他确定性的逻辑关系,就无法进行逻辑推理。所以,“基于均衡的逻辑推理”这种说法其实有些累赘)。

另外,如果像张五常那样,把需求定律中的价格宽泛的解释成代价,相应地把需求量理解成各种与个体满足感有关的量,那么,就对于个体行为规律性的表达而言,需求定律就成为非常具有普遍性的一个定律了。也就是说,它表达的无非是:个体总是会在付出的代价和由此得到的收益之间进行权衡——如果是消费者,这两者分别用价格和效用(或满足感)来指示,而如果是生产者,则分别用成本和收益来指示。虽然我本人认为这种普遍化的理解方式非常有助于我们从教科书中僵化的(价格,数量)中摆脱出来,从而以更灵活地方式去理解大千世界中的个体选择行为,但是,我同时认为,既然我们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不拘泥于以任何一种特定的形式去理解个体的“微调行为,那么,就没有必要再用需求定律来指称它。

张五常对于个体行为逻辑的强调同他对于均衡、基于均衡的逻辑推理的强调是一体的。虽然我非常认同他对于经济学中均衡、以及基于均衡的逻辑推理重要性的强调,但是,我并不完全认同他那种钻到个体行为逻辑里去讲均衡以及进行均衡推理的做法。其实,除了张五常式的均衡推理之外,经济学中一直还存在着另外一套均衡推理的路数,那就是,基于“看不见的手”进行均衡推理。这套推理在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和宪政经济学中都有呈现,它从“交易导致效率”这个形式化的分析命题(而不是需求定律或者其他的有关个体行为规律性的分析性命题)出发,不是像张五常那样致力于去理解一个个的微观主体是如何在具体的约束条件下行事的,而是致力于去理解个体行事背后的制度结构以及这些不同的制度结构是如此系统性地导致不同的结果模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