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张罚单,真能罚到警车吗?


这两天,有报道说,北京海淀派出所的几辆警车,在路边违法停车被交警贴了罚单。警车被贴罚单的事件不断见诸报道,一方面说明交警渐渐意识到警车交通违法也应该处罚,另一方面说明,警车挨罚还是件新鲜事儿。

 

我们感兴趣的是,警车会不会真的挨罚?

 

在警车上贴个罚单,只是履行了处罚的第一个环节,也是一个表面现象,剩下来的事儿,才算是动了真格——警车的驾驶人会真的去交罚款然后被记分吗?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警车除执行紧急任务外,其交通行为应当跟“社会车辆”一视同仁,有交通违法行为挨罚是天经地义。但长久以来,对于警车的交通违法,交警叔叔们一般选择视而不见。这倒不完全是他们不负责任或是徇私枉法,而是另有苦衷。

 

比如你给警车司机开个罚单,人家完全可以潇洒地用来点烟。因为这张罚单对警车来说,很可能如同电脑程序中的“bad command or file name”,根本执行不了。

 

针对汽车的罚单之所以会生效,有一个很重要的关口在于车检。罚单你平时可以不理会,但终究过不了车检这一关,检车前必须老老实实地去交罚款领扣分——可玩儿的花活顶多是拿别人的驾照替你顶缸(也不排除个别路子野的人能消掉违法记录)。

 

但警车可能不在乎这一环。

 

让我们来简单学习一下吾国的车辆管理制度。一般的民用车辆,在地市一级的车管所注册登记(近年来有下放到县级交警部门的趋势),车辆“户口”对于各级交警部门都是开放的。而警车(含O牌车)由省一级交警部门管理,“户口”落在省里,并且一般情况下不向基层交警开放。

 

一个路面执勤交警即使兴之所至,不顾同门之谊,冲动地给警车开了罚单,这张罚单很可能是无效的。因为,罚单只是一个形式,背后是附加在车辆上的一个违法信息。在很多地方,这个信息是无法附加到警车上的,因为地方交警的车辆数据库中根本没有警车的信息,这就意味着,即使吃过无数张罚单,警车的交通违法记录依然可以干净得像张白纸。何况,警车的检验都在省级公安机关,地方交警根本管不着。

 

说白了,在很多地方,警车的管理权限并没有向基层交警开放,给警车开罚单如同游戏,只能是玩玩儿而已,当不得真的。

 

不但是警车,就连作为“民用专段”使用“O牌”也是如此。

 

警察管不了,或是不愿意管,那铁面无私的“电子警察”该当如何呢?

 

电子警察不会偷奸耍滑,对警车和“O牌”在眼皮子底下的交通违法行为照记不误。但这些记录跟“社会车辆”的记录不同,一般不用以处罚,仅可作参考之用(原因如上所述,不是想处罚就能处罚的,权限不够呵)。警务督察部门如果有兴致,可以在“警车专项整治行动”之类的时候,向交管部门调阅,然后作个分析报告之类的东东,发文件训诫的时候可以引用一下。

 

这个可以举个例子,比如在公开报道中可以看到,山东莱州警方的做法是这样的:每周安排专人赴交警大队监控中心,根据“电子警察”记录,对近期违章的警用车辆予以通报,“最大限度的减少警车道路违法情况的发生”。

 

我还曾看过河北警方的一次网络“在线访谈”活动,主题就是“警车专项整治”。对警车违法感到不满的不仅是群众,一些交警也不服气。比如一位交警就向省厅督察总队长提问:在执勤中难免会遇到警车闯红灯、逆行等现象,有的时候他还没过去车就开走了。就算被电子警察拍照了,真的到交警大队去交罚款的微乎极微,像这样的情况,省厅有什么办法解决吗?

 

总队长回答中也透出些许无奈:我们也正在和省交管局协调,以后每月将电子警察拍下的警车违规违章情况通报督察部门,由督察部门逐一核实并追究责任。

 

这个回答中透露出一个奇怪的信息:警车的交通违法为什么不能由守土有责的交警处理,反而要动用督察?

 

(插播一条:交警管不了的不光是警车,当然还有军车。郑州交警去年大整交时, 曾向媒体通报去年上半年的军车交通违法情况:交警部门通过现场抄告和“电子警察”抓拍,共抄告军车及武警车辆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266起,其中军车6453起,武警车辆4813起。 (对于军车的交通违法,交警一般只能“抄告”))

 

当然,也有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对警车交通违法痛下狠手。比如,湖南怀化警方的网站上就有这么一条:由于“长期以来,警车交通日常管理游离于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之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警方郑重承诺“警车违法与民同罚”, 去年7月22日,市公安局对全市首批88辆次警车电子监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发出督办处罚通知,限7月底前到交警部门处罚中心接受处罚,逾期不接受处罚的,督察部门将予以查扣车辆,督办整改,追究责任。——既然领导怒了,小警察们当然乖乖地接受了处罚。

 

不过,总等着警务督察去处理警车交通违法,是不是有点大材小用?毕竟督察同志们也很忙,还有“躲猫猫”之类更棘手的违法乱纪需要他们处理——这点小事交给一线交警就可以了嘛。

 

其实,罚警车交通违法不难,难的是领导下个决心。现在,路上的交警都忍不住往警车上招呼罚单,看来,警车的交通违法连“自己人”都看不过去了。为什么就是不肯下放那个管理权限?说说看,你们担心什么呢?

 

说还要说回来,警车毕竟是警车,还有正事要干,对警车的交通违法也不能简单的一罚了之,对紧急警务活动和一般活动应该区别对待。其实,警车是不是在执行紧急警务中发生的交通违法,判断起来并不难,毕竟,接处警记录在那里摆着,一对照就明白了。

 

难的不是技术手段,真正难的是警察同志们要有一个基本概念:警车和“O牌”不执行紧急警务的时候,就不是“特权车”,这时候,当以“社会车辆”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有的地方、有的交警同志已经行动起来,对警车交通违法不留情面,相信这些贴罚单的动作并非作秀,这些地方想必已经想到了把警车管起来的办法。诚如此,何不赶快向全国推广呢?

 

(此文授权新浪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