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高晓松感到惋惜!
就在我为高晓松很男人、很帅真,打心眼里佩服他的时候,高晓松出事了。几天前,我们都知道面对药家鑫的判罪问题,高晓松发出娱乐界的第一声音,甚至高调抵制药家鑫的母校,说这样的论调是需要勇气和果敢的,高晓松做到了。所以我认为,高晓松很男人!
是不是因为自己很男人,做了一件不应该做的事呢?第一时间,看到新闻的时候,说真的,我为高晓松惋惜。昨天,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以郭术东涉嫌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郭术东成为5月1日刑法修正案实施“醉驾入刑”后,获领刑第一人。从犯事到宣判仅仅用了6天时间(法定假日除外),速度之快,前所未闻。
高晓松第一时间写出了保证:对不起!永不酒驾!我没有为高晓松叫好的意思。错就是错,掩盖不了事实。高晓松理应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有一点,我想在这里表明一下:和高晓松在一起喝酒的“哥们”们,有谁能站出来,替高晓松承担责任呢?你们是不是劝他喝了呢?你们现在心情好吗?
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遇到所谓的朋友们,他们生怕没招待好客人,拼命地劝酒、敬酒,有的恨不得往你嘴里倒,逼着你喝。我就遇到过好几次,饭前我就表明,我是开车来的。“朋友”说,没关系,一会我找人送你回去,或是说一会我给你找代驾。酒足饭饱之后,“朋友”先喝高了,我当然也不能自拔了。开车回去,等于就是等来牢狱之灾,不开车回去,怎么办呢?关键是喝了酒后,人的自控能力大大减弱,有的人就铤而走险呀!既然醉酒驾车是犯法的,如果当事人表明是自己开车来的,还有人要逼着他喝,是不是也同样是犯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