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入职了一位员工。
这位员工说新不新:在09年跟过我大半年时间,本身也具备了五年的本行业从业经验。我们存有个人友谊。
公司尚属小型规模,并没有专门的HR部门。招聘上,基本是由我及总经理把关。那段时间,总经理出差,我急于出去会见客户。只是简单地把他带到公司,与各部门的同事做个简单介绍,算是入职。
之后,因为意外,我休息了一个多月,至今未上班。本想着下周我上班时,给他办理正式的入职手续。他也主动要求不需公司购买社保,改为补贴500元/月。加上原来我开的工资2500元/月,这样合计3000元/月的基本工资。外加奖金提成。
结果,这哥们在上班半个月后,说我没给他定工资,他不安心。要求把待遇说清楚。我重复了他入职前我承诺过的薪金待遇,他不同意,要求:基本工资4000,利润提成是单团毛利的60%,外加经理津贴部门总毛利的15%。
我想看到这里,只要是行内人一看都会笑。有哪家公司能有这样的条件?我非常乐意开着轿车去打工。
公司不同意,协商不成后,于是做辞退处理。至此仍算和气。
麻烦事情在后面。在他就职的这段时间里,有他的客户交过来的团队。几万元团款,说好3月底汇到我公司帐户上。他辞职后,上门收了这笔钱(客户负责人和财务都是他老乡,这也是收钱顺利的原因)。扣压着团款不肯归还公司,除非公司答应他给他核算60%的提成要求。
多次沟通不成。
是该报案,还是吃哑巴亏当教训?目前还无定夺,在进一步讨论中。
职场中,太多你需要不断学习的东西。否则,一不小心,就能掉进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