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去年5月福耀集团董事长曹德旺先生以个人名义向西南五省区灾民捐款2亿,并附以最苛刻的捐款合同。如今这笔被称为“史上最苛刻捐款”的2亿元人民币善款终于发放完毕。
看起来,这次透明、低成本、高效率的慈善行动取得完胜,但是中国扶贫基金会秘书长助理陈红涛却表示,以后如果再有类似“最苛刻捐款”,“我们基金会也是接不了,再也接不了”。这样的表态可以理解。
半年内必须将2亿元善款发放到近10万农户手中,差错率不得超过1%,管理费不超过3%——这是当初曹德旺先生开出的条件。显然,如果按独立的慈善项目来做,要想达到前面两条目标,第三条的管理费无论如何都会超标。事实上,如果把完成这个项目的人力、物力折算成本,将远远超出3%的管理费比例。
的确,这看起来是一次涸泽而渔的慈善行动,但是这真的只能是千古绝唱不可复制吗?也未必。这个项目的成功,离不开中国扶贫基金会70名的专业工作人员、离不开500多名志愿者、离不开西南五省县、乡、村各级政府部门和扶贫办。但问题是,这近万人是否必须要从慈善项目里提取成本?
正如曹德旺先生的提问:“各县扶贫办要不要去做,你是不是国家发工资给你?”西方国家的一些慈善项目,成本相对高是因为那是纯民间行为,一些慈善从业者必须提取费用维持生计。而中国的很多慈善是政府主导,公职人员参与,那些工资可以说是提前垫付的慈善成本,具体到某一个慈善项目,理当以更低廉的成本去完成,这才是体制优势,才是“中国特色”。
“史上最苛刻捐款”是“中国式慈善”的一个有益尝试,是政府和民间合作慈善的成功样本。在西方国家,不少慈善项目的成本远高于10%,甚至有超过30%的。中国扶贫基金会和地方政府部门和扶贫办的参与,将单个慈善项目的成本控制在了3%,这可以说是创造了一个奇迹。而这个成功也证明了这些政府扶贫机构存在的价值。
当然,超低成本只是对政府参与的慈善项目的要求,对于一些纯民间慈善项目,以3%这样的成本去要求显然是不合适的。在西方国家,一些人去从事慈善事业,也仅是当做一项谋生手段。有适当回报的慈善才是可亲可敬、可持久的。但不论成本是多少,充分的透明显然是底线要求。只要有足够的透明度,哪怕今后中国扶贫基金会适当提升管理成本,这成本用得其所,也就无可厚非。
苛刻捐款:“中国式慈善”的成功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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