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设立中各相关方动机分析


  村镇银行设立中各相关方动机分析

  

  村镇银行是中国银监会对银行业支农支小的一个比较科学的制度安排。在村镇银行设立过程中,各相关方经常被问到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设立(或参与设立、推动设立)村镇银行?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昭示了各相关方办村镇银行的动机是否纯正。本文结合自己实践体会,分别从国家层面、省地县银监部门、县级政府、主发起银行、企业股东、自然人股东等方面,对设立村镇银行的动力源做一个分析,以求对优化决策有所启示。

  国家层面:村镇银行是有效支农支小的现实选择。与传统的农行、农发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相比,村镇银行制度设计有两个明显特点:一是由主发起银行对风险“买单”,把可能形成风险的“包袱”从政府手中转到了市场手中;二是法人层次下移到县镇一级(设立地市级的总分制村镇银行属例外情形),经营方向主要是面向县以下区域。主发起人制度刺激了先进银行向县以下区域传播经验,可带来“母子”联动、资源互补、以工补农和以城带乡的良性效应,同时还可以在确保风控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激活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经营面向县以下的制度则避免了大银行常常会陷入的三农“抽钱机”角色,可做到取之于农,用之于农。通过“母行”的帮助和一体化资源整合,村镇银行可在优化盈利模式的同时,确保支农支小,从而走出一条以外补内(以区域外盈利补区域内支农支小的不经济)和以非补贷(以存放同业等非利息收入补支农支小贷款投放不足带来的潜亏)的商业、可持续之路。

  省地县银监部门:政绩、寻租、责任。目前村镇银行监管格局是省级批筹建(地市级村镇银行西部由省级批,中部由中国银监会批),地市级批开业,县级负责日常监管。其动力源可概括为三点:一是政绩需要。上级有推进计划,辖区内办了多少村镇银行是要纳入考核的;二是寻租需要。审批就是权力,由于村镇银行面向民营资本开放,更加具有设租寻租的土壤;三是责任使然。也确有相当多的优秀监管干部,为了三农发展和有效控制风险,在一腔热血两袖清风地推动村镇银行建设,他们,是忠实执行村镇银行政策的功臣,是改写农村金融版图和激发农村金融活力的真正的脊梁。

  县级政府:“钱袋子”抑或“净化器”。许多省份省、地、县三级都设有金融办或类似部门,对村镇银行予以了诸多关注。分析其动力,不外乎两条:一是希望有个“钱袋子”可自主支配,类似地方融资平台,这当然是错的,其结果必然是不正当行政干预和政府主导型的风险积聚;二是希望村镇银行成为改善当地金融生态的“净化器”。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取之于县,用之于农,促进金融事业进步和三农金融服务的落地。是把村镇银行视为“钱袋子”,还是视为“净化器”,决定了银政关系的和谐度,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银行未来发展的科学度。

  主发起银行:另类发展和战略深化。村镇银行的主发起银行大多为小型银行,大银行缺乏足够动力,事实上也不具备优势。对小型银行来说,主要基于两类想法:一是把设村镇银行视为一种有效扩张的手段。与传统的设分支机构相比,村镇银行可视为子公司,风险小,门槛低,可称为另类发展或另类扩张。子公司和分公司都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路径,当然值得尝试。二是考虑自身市场定位和发展战略的深化。小型银行大多做小客户、小业务,把在城市积累的经验向县以下区域去复制,是十分自然的逻辑延展。小型银行大多是近十余年来从市场中打拼出来的,比大银行更具有市场性,村镇银行从股权到业务再到风险模式和商业模式都洋溢着市场化的气息,最对小型银行的胃口。盲目的批评小型银行打村镇银行旗帜走曲线扩张道路是错的,应当坚信,确有相当多的小型银行,在对待村镇银行这件事上是充分进行了战略考量的。

  企业股东:“钱柜”、事业助推器或社会责任平台。有的企业股东是为了造一个“钱柜”,为自己洗钱和融资提供方便,这一类是必须坚决摒弃的;还有的是为了推动产融结合,通过与银行合作推动自己的事业迈上新台阶,比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这方面就大有可为;第三类企业股东是为了把钱用的更有价值,通过村镇银行这个平台,表达自己服务社会、倾心三农和中小企业的神圣社会责任,这当然是一种至高境界。当前,要严防视村镇银行为私人银行的错误观念,严格审查股东之间关联关系,严格坚持有关股权比例规定,确保主发起银行对村镇银行的主导权。

  自然人股东:炫富、收益或控制。自然人投资入股村镇银行相当多的是为了炫富,显示自己有钱,有社会地位。有的村镇银行资本金超大,与当地经济水平极不匹配,根本不考虑股东回报,这就是一种典型的炫富,似乎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县设300万、镇设100万的最低资本金规定反而成了笑谈。也有的自然人纯粹为了收益。投煤炭可暴利,却不长远,投银行应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相对更稳健一些。当然也有极个别的自然人,抱着强烈控制欲而来,想法设法要加大或明或暗的股权占比,对日常经营还要强行参与或干预,总之要自己说了算。这最后一类动机是必须“明辨之、审问之”的,必须坚决阻挡在股东会议的大门之外。

  

  (2011年3月29日于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