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别成“搅浑公告”


  股市是一个充满了消息与传闻的地方,一些利益集团为了各自的利益不惜发布虚假信息或传闻来引诱投资者上当受骗。作为上市公司来说,及时对市场上流传的不实消息与传闻作出澄清,这是其应尽的职责,也是对公众投资者利益的一种保护。

  不过,在这件事情上,并不是每家公司都尽职尽责。甚至不排除有的公司利用“澄清公告”来玩猫腻,用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的方式来为某些利益集团谋利益。还有的公司,其“澄清公告”变成了“搅浑水公告”,越澄清搅得水越浑。比如,近日*ST 传媒发布的“澄清公告 ”就是如此。

  3月31日,*ST 传媒针对3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一篇题为“*ST传媒人事地震 湖南国投重组加速”文章中提到的“此次人事变动与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后加速重组有关”说法发布澄清公告,表示“本公司在可预见的3个月内,没有针对公司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实施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国投也表示了同样的意思。从表面上看,这是一则内容清晰的澄清公告,但实际上,这则澄清公告无疑让投资者犯迷糊,让投资者越看越弄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其实,《中国证券报》的那篇文章并无不妥之处。根据去年7月8日*ST 传媒发布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的“后续计划”安排,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正是该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因为只有如此,新控股股东湖南国投的代表才能上任。而3月30日,该公司董事长、部分董事辞职,这显然是“后续计划”的一部分。

  尤其重要的是,《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明确表示,未来12 个月内湖南国投拟对上市公司实施资产重组,将公司收益低、负担重的不良资产置换出上市公司。而截止3月30日,留给*ST 传媒重组的时间只有3个月零几天的时间。可以说,*ST 传媒的重组迫在眉睫。因此,认为“湖南国投重组加速”,甚至认为人事变动“与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后加速重组有关”并无不妥。既然如此,*ST 传媒有澄清的必要吗?

  更加让投资者困惑的是,*ST 传媒还在澄清公告里表示“在可预见的3个月内,没有针对公司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这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透露出来的信息明显不符。投资者不禁要问,湖南国投当初作出的重组承诺是否还有效?如果无效,那么,《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是不是公开欺骗投资者?湖南国投与*ST 传媒是不是该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呢?如果有效,那么“3个月内”与“3个月零几天”又有多大的区别?*ST 传媒却发布澄清公告声称“在可预见的3个月内,没有针对公司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这是不是故意玩弄文字游戏,故意在市场上“搅浑水”,有意引发公司股价的波动呢?

  因此,为了不让*ST 传媒的“澄清公告”变成“搅浑公告”, *ST 传媒有必要对去年7月8日公布的“未来12 个月内湖南国投拟对上市公司实施资产重组”的“后续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详细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