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广东茂名前市委书记罗荫国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职务犯罪”刑拘之后,茂名市及市属区县陆续有涉案官员和企业老板被专案组带走。据悉,短短一个月时间之内,已经全面崩溃的罗荫国交待出来了100多名处级以上官员。(3月28日 瞭望东方周刊)
已经交待出来的100多名处级以上官员,完全可以装备一个“集团军”的“指挥员”队伍。集团军是由若干个师、旅编成的军队一级组织,茂名腐败“集团军”的“军阶”可谓齐全,包括原市委书记兼人大主任、常务副市长、副市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以及多个区级一把手,可谓气势磅礴、阵容壮观。从市委书记到副市长,从公安局长到其它主要官员无一幸免,群腐群贪,虎掠鲸贪。
出事的高级别官员还包括原副市长陈亚春,原政法委书记兼市公安局局长倪俊雄,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队长程彬,茂名市茂港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公安分局局长杨强,及茂名监狱监狱长成加增、政委康烈天、副监狱长李忠淦、纪委书记李土新等多人。这些腐败大案涉及受贿、买官卖官、涉黑、官商勾结等诸多问题。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中共中央政治局3月28日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加强市、地、州、盟党政正职干部管理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会议强调,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促进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加强对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严格选人用人行为,落实和完善巡视、经济审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等监督制度。
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召开的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近年来,发生在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的违纪违法案件增多,特别是‘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增多。产生这些问题的重要根源是权力过于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制约和监督。各种腐败现象背后都有权力的支撑。哪里权力集中,哪里产生腐败的风险就大;哪里权力不受制约,哪里腐败现象就严重。”
据广东省纪委介绍,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一把手”的实名举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优先核查。据统计,2003年至2009年,广东共查处151名地厅级“一把手”,占被查处地厅级干部的79.9%;还有1284名县处级“一把手”被查处,占被查处县处级干部人数的69.3%。
茂名市这样的“一把手”腐败,官员群体腐败,已形成较大规模,腐败势力向“集团军”演进,发展势头可谓触目惊心。像这样的“集团军”,在茂名市指哪打哪,可以说是纵横驰骋,战无不“胜”。而且,罗荫国领导下的茂名市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典型,罗也一直以反腐者的面目出现。罗荫国身兼三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在茂名,拥有最高权力。在茂名市的反腐格局下,市委书记罗荫国是反腐倡廉的最高领导者和第一责任人,党政齐抓共管,纪委起“组织协调”作用,检察院、监察局等法定的反腐部门成为附属品。
地方腐败势力向“集团化”演变,绝非一日之寒。茂名官场积弊已久,有当地公务员评论说,此次反腐风暴犹如击鼓传花,诸多弊案不过是在罗荫国接手后爆发而已。“一把手”腐败,使腐败之花愈开愈艳。茂名腐败案件,折射出加强地市党政“一把手”管理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反腐事实证明,“集团化”腐败,阵容再强大,关系再紧密,手段再高超,也绝不是攻不破的“金钟罩”。
警惕地方腐败势力向“集团化”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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