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做忠诚的管家,还是做蛮横的强盗(4月30日)
关键词:廉政 管家 强盗 信息公开 机制
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加快实行财政预算公开,让人民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个人认为,其方向是正确的,立场是鲜明的,态度是坚定的。
政府是国家的管家,是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核心利益的,比如让百姓清楚地知道,政府官员即使没有创造价值,至少也没有盘剥民众的利益,是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特别是在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如此代表最广大群众利益的执政党执政而没有其他党派参与竞争的政治格局之中,就更需要让自己清廉,以规避瓜前李下之嫌。
但是,网络上依然在不断曝光有关财政资金使用不当甚至被侵吞的问题:
广东省财政拨款6000多万元“养”机关幼儿园、辽宁抚顺市财政局采购iPod Touch 4当作U盘、江西鄱阳县近亿元财政资金被私吞、江苏苏州市交警部门采购iPhone用作监控设备,还有警车用BMW……
“豪华采购”与公费旅游、公款吃喝一样,都有批准程序,还要找出很多冠冕堂皇的借口,比如警车用宝马,理由仅仅是任务重,但一些是披着“合法外衣”打“擦边球”滥用财政资金,这类行为往往是难以监管的。
正是那种不想公开,没有强制性公开,即使公开也难以制裁的社会环境与制度,使得公务财政侵蚀民众利益的事件此起彼伏,愈演愈烈,不仅不避嫌,甚至形成难以阻挡的趋势。
财政资金主要来自税收,老百姓在纳税之后,这些钱计划用在哪里,实际上用到了哪里,绝大多数人糊里糊涂,应该给老百姓一个明明白白的账目。
虽然我们的政府,每次两会中都在倡导廉政,要根除腐败,要把财政支出与预算公开透明化,把一切都暴露在阳光下。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白庙乡就做出了表率,在网上“晒”账本,公开了政府的全部支出,包括公款接待的费用明细,被称为“全裸乡镇”。广州的财物公开也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但事实证明,那种举措试点尚可,推广并普遍执行起来却是困难重重。
甚至有人认为那些做出表率的或者是邀功心态或者是作秀姿态,难以掩盖其内心的利益驱动。
个人认为,财务公开和预算公开这事,不仅是觉悟问题,而且是职业道德问题,这对执政者是件大事,是个分水岭,要想做好,主要有如下几个瓶颈需要突破。
首先是意识的问题,想不想公开。
不想公开的原因,大体是怕自己的既得利益受到伤害,自己花钱没有那么宽松的环境了,也多了一些制约的因素。或者是怕自己所犯的罪恶一旦被公布,就会给自己招致灾祸。
我们需要知道的是,很多事情并不是你不想公开就可以不公开的,而更多的是职业道德的要求。当你心安理得地鲸吞民众的利益,更危险的灾难就在酝酿之中,从对特定个人与现象的抱怨与敌对情怀,推而广之到整个机构与组织,甚至是整个执政党派,并逐渐针对最高层面形成对立情绪,这就不是单纯的与民众为敌,而且也是与唯一执政党为敌了。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所犯的罪责都并非所想象的那么严重。所承受的惩罚都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严苛,就如绝大部分时候,即使是看恐怖片,都是自己吓唬自己;而去除了想象空间,才会让官民之间的对立情绪缓解下来,即使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改观,这也能促进和谐程度。
毕竟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反对信息公开的人,更多的是把自己的身份从公仆当主子,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是贪婪与恐惧之间失衡,病态发展。
其实从积极的角度考虑,不想公开也不是什么坏事,至少让我们认为,那他们或者是感觉自己是内心有愧,说明他们的良心未泯,或者说明他们并没有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
我们知道,他们有恃无恐的根源主要是强权在手,无人可以动摇其权威地位。这只要把他们的强权剥夺,把他们的光环消除,让他们内心有所顾虑,取得平常心就可以了。
只有观念扭转过来了,才会朝正确的方向去努力;也只有在意识上调整过来了,才能涉及执行力的问题,持续地执行与改善,能力才会有所提高。
其次是技术问题。
信息要公开到什么程度,哪些必须公开,哪些可以不公开;这就是信息公开的度的问题了,就是说,公开的是一个目录,还是包括附录以及索引链接等等在内的完整的一本书。
由于内心有鬼,所以要千方百计地为自己那些见不得人的东西遮羞。所以总是会用“其他支出”“预算外支出”等方式,有媒体与专业人士去盘问,还要用外交辞令说“无可奉告”,即使普通百姓有查证的需求,还要说“给你看了你也看不懂,所以还是别看了,省得纠结”。却不知道,越是遮掩,观众越是好奇,越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就越是让人浮想联翩。浮想本身难免会添枝加叶,会把原本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把原本仅仅是小的量化的东西上纲上线。
既然“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索性就把一切都公开,既然选择了阳光的办法,那就阳光到底,不留任何死角。也只有如此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第三是公开的形式问题。
公开的形式,核心就是表现手法的问题,是如何让人看得懂的问题。
不管是捉迷藏还是打哑谜,都不是财务公开的正确做法。通俗的方式,比如用漫画的方式,用图解的方式去演绎说明。让大家都能看得懂,才不至于被误解,这就可以是通用的。
财务公开应该是提前打出报告,审议批准之后再行支出;而不应该是先随便花完之后,再提交一本糊涂账,违背了这一基本原则,不要说管家,就连伙计都比不上,如果是自家人,那可以算是败家子;如果是外人,可以说是强盗了。
第四是危机处理问题。
信息公开之后,就是危机处理的问题。
每个人都需要自我保护,特别是在面对危机的时候。
信息公开之后,注定会面临来自外界的指责与质询,如何应对那些对自己不利的情况。就需要有一套科学而不断完善的危机预警与危机应对机制。
健康的机制不需要文过饰非,而仅仅是在平衡的心态之下,坦然应对一切询问、质疑甚至指责与惩罚。这更是需要机制化的。
第五是公开的时间问题。
信息公开机制不是先斩后奏,而是先提出申请,等待批示的过程,只有如此才会尽量避免出现形式主义与走过场,国民所拥有的不仅仅是知情权,更重要的是审批权。那些权利通过定期政治会议的方式,委托代表代为行使,由于牵涉到基本权利与利益,所以那些全民代表身上的责任重大。
所谓代表不单纯是举手表决的机器,不是随声附和的马屁精与应声虫,不是提一些无关痛痒的垃圾议案那么简单,更不需要有通过雷人言论而炒作,并通过被关注而得到个人含金量提高那么复杂。而是对执政团体的工作与花销进行监督,提出反对意见。
虽然个人未必对出台的议案有否决权,但却是拥有相应的质疑权的,让每个议案的推行都面对理性的评判,经过反复论证的过程去完善的。而联合的人多了,自然就会形成监督的力量,如此虽然在效率上会打折扣,但至少是尽量避免犯错,把错误消灭在萌芽状态。这貌似是冒犯,其实是负责任的态度。
第六是开放的胸怀。
任何议案都需要经过辩驳,经过理性思辨的过程。
人非圣贤,百密难免一疏。做出了姿态,走过了过程,经过充分的讨论与思辨之后,即使再出现错误,都可以推卸责任,并让自己的负担更轻一些。这是缓解危机与压力最为根本的方法。
权利从来都不是与生俱来的,更不是自己授予的,而是充分体现民意的。
得到权利的同时,就伴随着具有相应的职责,并在随后时刻被监督,至少有一些制约机制,让拥有权利的人有所忌惮,不至于胡来。如此才是杜绝隐患的核心,才能得到尊严与体面。
贾春宝
2011年4月30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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