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和谐的基础是宽容——评“媒体报“方舟子妻子涉嫌论文抄袭”引网络强震”


    中广网北京4月28日消息(http://news.sohu.com/20110428/n306612889.shtml)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论文抄袭”,学术界最忌讳的一个词语,昨天再次引发网络强震。导火索是一篇硕士学位论文,题目为《国际传媒巨头对当代中国传媒文化的影响》。文章写于2002年5月,学位授予单位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作者:刘菊花。刘菊花,媒体记者,但她同时也拥有一个更引人关注的头衔,那就是“打假斗士”方舟子的妻子。时间倒回到昨天上午,《法治周末》刊登署名文章《方舟子后院起火:妻子硕士论文涉嫌抄袭》。在1万1千多字的内容里,详细讲述论文涉嫌抄袭的发现过程,并用超过三分之二的篇幅列举了论文与原文的对比摘要。

    在当初审核刘女士答辩的答辩委员会主席陈力丹教授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5940370100qf93.html)上称,“昨天收看到亦明先生提供的认定刘菊花论文抄袭的详尽材料,材料的考证颇为丰富。“根据看到的对照材料,虽然刘在不少地方注明了出处,但颇为含糊,而且就现在的重复率看,估计超限了,得算抄袭。”根据报告的程序,这段话及亦明发来的材料我发给了现任研究生院新闻系主任,请他转研究生院,“根据院内规定来公正处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该主任回复:“我会向他们报告此事。其实你把邮件转了给我,你已经尽到责任了。””

    对此,在方舟子先生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068790101801m.html)有署名为方舟子妻的回应,“我从没打算从事学术研究,也从未想过要发表这篇文章,和大多数同学一样,我当年写论文的心态是:通过了就好。我现在不知道为何82条注释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用来掩盖抄袭痕迹”(语出方黑报纸《法治周末》,此“报道”还说:“记者注意到,刘菊花的论文共有70多个注释”,数学没学好?还是心情太激动?)当时也没觉得自己是抄袭,我到现在都以为文科硕士论文就是综述一个问题,能说清楚就不错了,谁能指望一个硕士生有多么高深的理论水平要通篇原创呢?至少我没有这样指望自己。......此前方舟子一直没对这事表态,有人质问方舟子为何“装聋作哑”“视而不见”不打老婆的假?也许我的硕士论文有些引用不妥、不规范的地方,但像我这样的小蚂蚁遍地都是,方舟子穷其一生也打不完,所以让他格外关照一下我的凛然建议显然不太可能被接受。不是总有人质疑打了几十位部级高官、学界大佬假的方舟子只打苍蝇不打老虎吗?现如今又揪住个小蚂蚁非让他打,真是众口难调啊。还是让方舟子的宝剑去打老虎吧,毕竟纠正了中国的学术风气才好让那些“不抄”的老师别再对自己的那么多学生深表不满,还要在9年之后把其中的一个举报一下。 作为方舟子妻,我享受到了和方舟子一样的待遇,网上对我的谩骂、谣言无日无之,一一回应还真忙不过来。还有些事情,比如被“最后贵族”章立凡轻薄嘲讽的那件,我要真说出我做了什么,恐怕广大网友都得表扬我呢,但由于特殊的原因我现在还不能说,那么我就暂且一笑了之,等我老了,若还有人感兴趣的话,我再回忆回忆。有网友针对此事感慨说,在中国做一个好人的成本远远高于做一个坏人的成本。我坦然接受这个高成本。无论此事结局如何,我都会全部笑纳,就算是为支持方舟子打假所付出的一点小小牺牲吧。这篇低水平硕士论文,应该是我唯一的弱点,此后更没有任何泼污抹黑能影响到我。”

    这个事件真的如搜狐的题目所写,已经引起了网络的震动。大家都很关注。如果是一年前,可能我也会很关注,很可能也会积极讨论。但是,现在的我只能看到对于我国知识与科技界的失望和失落。

    首先声明,我不认同方舟子先生对于转基因大米和中医的看法,不认同他对于肖氏反射弧手术的解释,不认同他对于高中学生孙见坤的态度,更是反对他对于免疫学知识的无知与歪曲。我也不认同,对于硕士论文可以放松标准,滥发证书的说法,因为这是公然鼓励硕士造假,不利于提高我国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这不是我们应该提倡的。但是,我自己认为,我可以把持自己,在与方先生的讨论中,始终坚持在学术层面,不进行人身的攻击,因为这在学术层面上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而这次关于刘女士的所谓“抄袭”问题,我认为,不应该这样操作,不应该以媒体来绑架“学术”,不应该对学术问题搞公众的道德审判。应该由专家委员会来决定。而且在没有得到结论前,媒体是不应该披露和大肆宣传,从而导致对学术判定的影响。

     我虽然并不支持所谓“硕士论文抄抄也无妨”的解释,但是,我希望大家关注新闻学的特点。其实在我看来,其本身就是在不断地抄袭,不断地重复,而传播各种的消息。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人们要的就是尽量完全的抄袭,以免因为道听途说而产生差错,成为了“传播谣言”。所以,新闻的文章就是全抄,也是可以的。举个例子,例如在本文开始的引用的这篇搜狐的报道((http://news.sohu.com/20110428/n306612889.shtml))与新浪网的一篇题为《方舟子妻子涉嫌论文抄袭报道引发争议》的文章(http://news.sina.com.cn/c/2011-04-28/075922372772.shtml)几乎完全一样。这就是新闻学的特点,如果抄不象了,反而会导致错误。当然,这不是我的专业,我不应该评价,也不能评价。而且,在我心目中,很多文科的专业文章也都大致如此,总是A抄B,B抄C,C抄D,.......没完没了的抄下去。但这种抄袭是有意义的,它维系了人类文明的传承与发展。相反,提出所谓“喝牛奶腹痛是臆症”的所谓创新,才是我最难以接受的。

    但其实真正令我写这篇文章的原因,并不主要是上面的这些因素。更重要的原因,也是这个问题唯一的原因,就是我反对因为方舟子先生而查刘女士的论文是否有抄袭。人无完人,谁都可以有缺点。正如刘女士所说的,“这篇低水平硕士论文,应该是我唯一的弱点。”我也赞同刘女士说的“无论此事结局如何,我都会全部笑纳,就算是为支持方舟子打假所付出的一点小小牺牲吧。”是的,为了自己喜欢的人,自己喜欢的事,自己喜欢的职业,自己喜欢的风格,自己喜欢的观点,付出一点牺牲,是每个人都愿意的。至少,我是这么看,也是这么做的。所以,我并不会因为自己写博客而牺牲了一些东西而沮丧,因为我喜欢写博客,我喜欢给大家介绍一些免疫学的知识。为此,我不当教授也是什么大不了的。

    做人心态要平和,这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不必计较。一位清朝的官员曾经说过,“一纸书来只为墙,
  让他三尺又何妨; 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所以,我觉得中国的知识分子应该脱离旧时代“文人相倾”的藩篱,不要再搞什么斗争了,不要争什么“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了。应该集中精力做些对国家、对人民和对社会真正有价值和有实际意义的事情了。整天用什么反抄袭软件比对别人的论文,真的还不如去帮助清洁工滔一车大粪来的有意义。

    最后,证明刘女士抄袭没有任何的实际价值。刚才已经讲了,新闻学要的就是复制和转载,不需要任意的创新,所以,纠缠刘女士的论文没有任何的学术价值。同时,有人认为,证明刘女士的论文抄袭,就可以实现对方舟子先生的报复了。这更加没有意义。因为中国古话讲的好,“一人做事,一人当”,不必株连家人。更重要的是,方先生也许打过一些人的假,评论过他们的学术或者其他方面的瑕疵,但是,对这些评价应该乐于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我们不必听不得批评。而且,证明批评自己的人也犯了同样的错误,就可以摆脱自己的错误吗?不可以,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样互相揭发,只能夸大社会的阴暗面,让年轻人对社会失去信心,这又何必呢?其实,社会的主流是好的,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所以,作为成年人,不要再做这样的事情好不好?

    我不为任何人开脱,也不会为任何人解释,因为我只对事不会对人,只愿意在学术层面讨论问题,超出这个层面就不是我力所能及的了。

    我从学术层面,不认同,不支持,甚至反对方舟子先生的一些说法。但是,我认为,从道德层面上讲,不应该公开指责和抄作方先生和刘女士的所谓“抄袭”问题,我没有“洁僻”,所以,我很宽容;而我相信,决大多数人也没有“洁僻”,所以社会才会宽容和和谐。所以,大家不要再互相揭短,浪费社会的资源了。这件事就此了结,是目前对所有人最好的解决方式了。

    其实,曾经的抄与不抄,学与不学,端与不端,假与不假,好与不好,都是浮云,只有现在的平和、真实与淡定,才是自己精神的动力和支柱。

     我希望大家不要再难为方先生和刘女士了。到此为止吧。

     王月丹 

     于学院路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