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话,这次个税减除费用额提高1000元,本人每月可增加收入200元。200元虽然富不了我,但我凡人一个,跟钱无怨无仇,多了总比少了好。
而作为一个自认为还有一点儿良心的学者,还是为社会舆论倾向惴惴不安。我认为费用减除额提到3000元,使应税人数占城镇就业人数的比例由目前的28%减少到12%,已经大大削弱了个人所得税这一我国为数不多的具有调节贫富差距税种的功能,如照某些人的意见提高到5000元,将使应税人数比例降低到3%,那还不如干脆不要征收这个税了!
因此,我在人大网站征求意见界面提了如下几个建议,贴出来供大家参考:
第一, 建议财政部向社会公布2010年税基总人数、个税分档构成的详细数据,帮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此次提高减除费用1000元,城镇就业人口受益面为28%,其中收入越高受益越多,而72%的城镇就业者不仅没有受益,反而会因为别人货币收入提高自己的收入不变从而在物质财富分配中相对少分一块。
第二, 把其他主要国家税前扣除费用标准与平均工资的比例,纳个税的人数占就业人数的比例等情况向社会公布,让社会公众知晓,与它们相比,中国扣除3000元已经够高的了,纳税人数比例够少的了。
第三, 此次针对个税政策调整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虽然是人大立法工作的一个进步值得肯定,但我十分担心征求意见结果的代表性,此前有消息称70%的人认为3000元减除额过低,这与72%的人未从中受益的情况是相矛盾的(如果由3000改为5000,未受益人数比例会提高到88%),我相信月收入2000元以下的就业人口中有很大部分没有条件、没有能力、没有动力上网发帖,也不大可能为“与己无关”的事费时费钱向人大寄信表述意见。
第四, 建议部分人大代表不要口口声声盗用“中低收入阶层”之名行减少自己纳税之实,这些代表能代表的最多是占就业人数28%的中高收入群体(建议改为5000的人最多只代表12%的税基人口),其中还不能包括我这个28%和12%之一。
第五, 建议人大确定一个减除额的原则交由国务院自行调整,比如以上年人均工薪收入为减除额,或按物价指数每年调整等,免得每年为此争执不休,浪费公共资源。
第六, 比提高个税减除额更公平的让利措施是降低生活必需品的流转税,这样减下来的税人人有份,总比少部分人受益公平的多。建议国务院立即研究方案,把基本食品、常用药品、学生用品、普通服装等的增值税率降低到10%以下。
第七, 建议商品零售价签标注价税分离,这样可以使个税这个年轻的罗宾汉不再蒙受不白之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