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房地产市场调控办法出台


晋中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办法出台
  办法规定,要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确保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全面完成。今年山西省政府确定的晋中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开工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等各类保障性住房共1.87万套、110.8万平方米,投资24.24亿元,力争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要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各项优惠政策,严禁以保障性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要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准入退出机制,规定经济适用住房5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实行租售并举的廉租住房和购买5年之后的经济适用住房确需出售的,由政府统一回购,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面向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分配。承租人或产权人不得出售、转租或闲置保障性住房,一经发现一律收回,没收租售收益,并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
  办法中同时规定,要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行为,保障性住房严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商品房价格要全面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