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堕掉的胎儿:妈妈,其实我懂!


被堕掉的胎儿:妈妈,其实我懂!

/卫美华

 

在一个崇尚无神论的国度里,对生命本身,我们又有多少起码的敬畏和尊重呢?

我们知道,是否反对堕胎是美国共和党与民主党之间最大的不同政见之一。但在中国,关于堕胎这一决定美国两大党派之最大不同的原则性取舍上,政府除了强硬的执行城市一胎农村二胎的生育政策之外,对于堕胎是没有更为明确的成文规定的,个人更是想留就留,想堕就堕。时下的中国,年轻人当中,没有发生婚前性行为的几乎就是恐龙了,而在同居甚至苟合之际怀孕并且堕胎的年轻女性更是普遍存在。当众多的时代弄潮儿都争相以丁克自居而拒绝孩子来到这个光明世界上的基本诉求之际,我们有没有问过那些被“惨杀”于胎儿阶段的宝宝——你究竟知道些什么?

相关调查结果显示,那些因堕胎失败而出生的婴儿,会拒绝吃妈妈的奶。这足以表明胎儿对自己曾经受到过的来自母亲意愿的威胁是有完全意义的认知能力的,只不过囿于其当时的表达能力而无法对外传达自己的恐惧和伤痛而已。凡是当了妈妈的人都知道,自己的孩子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有着丰富的感知能力,尽管在其月龄较小的时候不能以丰富的表情和动作表达他所有的心理诉求,但当其成长到特定的时段,所有积存于大脑的信息便会不自觉的迸发而出。这不能不说是生命本身的奇妙所在。

如果说,杀人偿命是为现代法律所共同规范的重要内容之一的话,如果我们在继承法中还为未出生的胎儿预留应得份额的话,那么,堕胎的行为是不是也应该受到法律的禁止呢?

且不说堕胎的过程对于怀孕妇女而言有多么的痛苦和无助,单就说那些被愣生生地“杀”了和胎儿宝宝——我们尊敬的母亲啊,你的孩子他真的想说“妈妈请不要杀了我!我想活!我真的想活!我只是想活……”当那个早已满了灵性的生命在自己最亲近的人的意志支配下走下黑暗、阴冷的死亡深渊之际,那些堕掉胎儿的妈妈们,在呵护着自己身心伤痛的同时,有否想过自己的所作所为究竟意味着什么?或许,太多的时候我们都在抱怨现在养孩子太贵了,自己的生活压力就够大了,哪里还养得起这样一个小累赘?但如果仔细想想,人类如此长时间的历史,几乎很少有哪一代人的会因为钱的缘故而拒绝繁衍后代。并且,在事实上,按照上帝造人之初就赐下的生命能力而言,如果不是因为父母亲的不良生活习惯而给宝贝带来先天性疾病的话,孩子在断奶之后,就算是吃跟大人一样的食物也仍然可以健康而又快乐的成长!试问,一个馒头究竟能花去你收入的多大比例,究竟能给你带来什么样的“负担”?!

当然,笔者之所以如此发问并非主张只给自己的孩子供应“馒头”,更不是要鼓励大家不顾基本生活状况地狂生孩子,只是说,当你的宝贝——胎儿已然成形之际,请勿“杀”之!为什么不对自己的行为多一份责任心,为什么不在生育孩子这件关乎生命的重大决策上持一种高度谨慎的态度呢?

对自己多一份尊重,对生命多一份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