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湖北省宜昌市“毒生姜”事件再次刺激人们对食品安全敏感的神经。工商所执法人员在辖区一座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内,查获两个使用硫磺熏制“毒生姜”的窝点,现场查获“毒生姜”近1吨。若长期食用硫磺熏制“毒生姜”,严重的会影响人的肝肾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两个硫磺熏制生姜的窝点都是在一座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内,不良商贩劣迹败露却是因为群众举报,在媒体报道中没有看到批发市场监管的影子,该批发市场监管是否到位让人质疑,“毒生姜”事件暴露的批发市场监管缺失的问题更为突出。
我国农副产品生产具有分散性的特征,缺乏组织性和规模性,很难从源头上加以控制。批发市场是农副产品的集散地,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许多问题食品,尤其是农副产品都是通过批发市场销售到其他渠道,最终流向消费者的餐桌。批发市场是大批量农副产品销售的必经环节,两头都相对分散。显然在批发市场阶段设置关卡,严控质量安全更为有效和经济。
而实际情况不容乐观,由于市场自检不全和部门抽检有限,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较为突出。目前我国大部分批发市场基本都做不到进场环节的抽检,只能依靠白天场内交易环节的抽检,部分市场对农产品抽检品种、频率、检测项目等没有统一的执行标准。甚至一些批发市场建有质量检测设备,也形同虚设,监测过程走形式。“染色馒头”事件暴露超市质量监控漏洞百出,比较粗放、分散、规模庞大的批发市场实际监管缺失。
笔者认为,批发市场作为市场的管理者,具有监管该市场产品质量安全的职能和义务,其商品出现安全问题,理应问责和追究。为防止批发市场的庇护,批发市场的质量检测部门或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操作,从而保证公正性和独立性。
如果批发市场、集市等农副产品流通环节中的集散地,能够对食品安全设置并严格把关,增加不良商贩和执法者违法渎职的成本,相信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会有较大的改善,而这一改善也只能通过批发市场等集散地的监管来实现。
“毒生姜”事件 暴露批发市场监管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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