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周妖魔化百度:是报道,还是大字报?


《南方周末》很“出位”,昨天的最新一期,它给了李彦宏和百度3个版面,长度相当于一部中篇小说。拜读这篇文章之后,我猛然发现,这哪里是新闻报道,这简直就是《炮打司令部》的大字报。

 

过去多年,我见识过互联网公司的各种负面报道,其中有不少让我拍案叫绝,坦白的说,这一篇是最没水准的、最无新意、硬伤最多,甚至是最缺乏新闻道德的。直到现在,我依然难以相信,如此质量低劣、观点偏颇的文章,居然出自《南方周末》之手。

 

从头到尾,一位曾经因为歪曲采访内容被受访者告上新闻总署的主笔,(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6/200602/4919.html)再加上几位实习生,从互联网上东拼西凑很多桥段,再加上一大堆找不到出处、断章取义的八卦,挖空心思地妖魔化李彦宏和百度,甚至恨不得将李彦宏孩童时期的琐事也搬出来作为论据。

 

作为一个老媒体人,这篇报道让我感到羞愧,本来想来一段咆哮体表达一下我此刻的心情。但,懒得多说,不如透过它,谈一谈中国媒体从业者的操守和报道准则,或许这对后来者更有价值。

 

1、新闻真实性的原则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作为一篇针对人物和公司的批判性报道,此文大量引用了与百度公司有竞争关系或者“有过节”的人士的言论,诸如沈浩波、潘海东等。这没有问题,但记者在行文时一定要注意拿捏,最起码要给当事者说话的权利。但通篇找不到另一方的声音,即便是百度方面人物的出场,其言论也都被断章取义,是为达到文章目的而服务的。

 

更夸张的是,文章在引用百度敌意人士言论时,连基本的事实都没有经过调查核实。例如文章称“一个用户在搜索框里搜索‘肿瘤’,排在第一位的‘中国中医科学院肿瘤学首席专家’实属招摇撞骗。”记者只需要高抬贵手,去百度搜一下即可验证真实性,但这种硬伤依然见报。

 

虽然《南方周末》的风声水起正是得益于其系列批判性报道,但在这种商业人物和公司的报道处理上,太随意、太经不起推敲了。这种批判文章既是对批判对象的伤害,也是对读者知情权的伤害,同时也是对报纸公信力的伤害。

 

2、采访对象引用的原则

 

文章中以13次出现未署名的所谓百度内部人士、行业人士,4次出现化名的所谓百度前员工为基础,对百度的商业模式、市场策略、人事变动、企业文化、领导人形象等方面,进行多角度的批判。太多匿名、化名人士的观点采纳,大大伤害了文章的公信力,难免招来“含沙射影”的嫌疑。

 

新闻报道中,出于对采访对象保护或者迎采访对象要求,都可能常常会使用匿名或者化名。但如果同一篇报道中如此密集地使用,或将成为公众知情权的阻碍。所以,通常情况下,报道会酌情采纳匿名信息。

 

关于这一点,国际一流的媒体都有详尽得变态的规章,专门进行指导。另外,它们几乎都设置了一个独立的“回访组”,负责对报道中引用的言论针对采访对象进行复核。

 

我很纳闷的是,面对如此多的“匿名”、“化名”言论,这篇文章的审查编辑、总编居然没有要求进行处理,实在有些匪夷所思。

 

3、素材表述的原则

 

对同一件事,采用不同的描述手法,透露给受众的观点倾斜会截然不同,汉语的最强大的一点就是同一个事实,表述方式不同可能给人信息就完全相反。《南方周末》在做批判报道时,往往喜欢将记者的个人感情色彩带入其中,将新闻写成了夹叙夹议的半评论文章。这种处理手法曾经催生了一大批经典报道,尽管本人对此有保留意见。

 

但在撰写报道时,素材相关性的拿捏就是记者必备的素质了,这也是这篇文章给我印象最坏的地方。文章莫名其妙地加入了一段关于李彦宏童年时期生活的描述,这段描述主要由其姐姐的言论构成,本来可以是表现姐弟感情的一个生动故事,硬生生成为弟弟的性格问题。我实在搞不懂,这一段内容与整个文章的结构有任何关联性——莫非是因为记者去了趟阳泉,不得不加入在阳泉搜集到的信息?有些荒唐。

 

我也注意到,在随后网络转载的版本中,这一段内容已经被删除。

 

另一个细节是,明明是联盟峰会上李彦宏演讲前调试耳麦的照片,却被生生冠以“捂住双耳拒绝倾听”,南周的记者就在丽江现场。真要问一下这个摄影记者当时为了抓拍这个照片,以及配图编辑为照片取名多么的煞费心思。做人不要太CNN,以后是不是要改成“做人不要太南周”?

 

最后,我还想说一点。前面提到,参与这篇报道的一名记者在2006年就因为巩献田的一篇报道而被受访者炮轰,炮轰的理由与百度一文何其相似——“在2000多字的报道中,竟然有十处捏造、歪曲事实和传播错误的信息”。看来,报道者对新闻的严谨态度,是不是本来就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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