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4】涨价,没门!


5月1日起,一房一价全国执行
涨价,没门!

    “现在办理预售许可证比以前手续更复杂,时间更长,而且每个环节卡得很严。”武昌中心区某楼盘工作人员庞先生抱怨。

    庞先生介绍,以往,他办理预售许可证最快一个星期,现在他耗了半个月,预售许可证还没办好。最近几个月,特别是1万元以上楼盘很难在房产部门办理预售许可证。

    庞先生所在楼盘地产武昌中心区,最初打算卖1.4万元/平方米,然后再搞认筹优惠“交2万送5万,然后开盘99折”。可房产部门不同意该楼盘的备案价格,要求该楼盘登记的最高价格在1.3万元/平方米以内。“如果定价在1.29万元/平方米,则没有打折促销的空间。我们老板又不愿意。”庞先生很纠结。

    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将执行,各地房企将实行商品房销售一房一价的规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后,可自行降价,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二手房交易也要参照执行。

    这是继限购、限贷等调控措施后,政府再次祭出杀手锏——利用预售许可证审批“卡住”开发商涨价的源头。4月15日,武汉市房管局组织了30多家房企代表座谈,要求各房企严格执行“一房一价”,同时做好各售楼部内的“一房一价”展示。

溯源:武汉早有类似规定

    “一房一价”,对武汉来说,并不是新鲜事。

    去年4月13日,住建部出台了一项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的通知。

    两个月后,6月30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提出了“武汉市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暂行规定”。

    其中规定,“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应在10日内一次性将全部准售房源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公开对外销售”,“在预售方案中包括,本次可售房源价格表(含每套房屋的单元号、房号、用途、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和总价”,“确需调整价格的,开发商应重新申报备案”。

    此后半年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淡出市民的视线。直到今年1月1日,武汉市物价局联合房管局发布通知,商品房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房企应当到主管部门将商品房预售(或现售)方案进行备案,备案后才能进行销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表示,实行“一房一价”能使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获得更充分的信息,减少被蒙骗的几率,有利于规范市场。
变化:政策导致定价难

    “以前是市场变化快带来定价难,现在是政策带来定价难。”庞先生说,在2007年等市场红火的年份,开发商定价难,主要是房价涨得太快。如果定价低了,房子卖得过快,开发商会嫌卖亏了。如果定高了,卖不动,则随时打折。

    而从今年起,武汉从拿预售许可证开始严控房价。事实上,从去年底起,某些高档楼盘拿不到预售许可证,主要是房产部门担心这些高价楼盘拉升了去年全年武汉的房价水平。庞先生介绍,房产部门口头规定,该楼盘年涨幅不超过6%,每个月涨幅不超过0.5%。

    而光谷某楼盘销售总监透露,办理预售许可证时,一个楼盘整体价格不能超过上次备案价格的3%,该楼盘全年备案价格不能超过10%。

    据记者了解,在天津,当地房产部门规定更严格:楼盘预售许可证登记时的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要一致。如果不一致,该房源不能备案。在北京,成交价格低于公示价格可签约。在深圳,预售许可证登记对每个项目也设立了均价上限,高于上限不发证。而记者查阅国家发改委《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后发现,该规定中没有条款对新建商品房的价格涨幅进行限定。
二手房:“一房一价”很难实行

    5月1日起,《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将实施,规定中的第二条“中介服务机构代理的二手房参照本规定执行”,使二手市场被“无厘头”念了一道紧箍咒。不过武汉地产中介人士认为,二手房交易为“一对一”,成交价最终看买卖双方博弈的结果。

    武汉福家置业总经理康锴认为,二手房执行一房一价,操作难度比较大。二手房房东为个体,价格谈判他们是主体,成交价为买卖双方博弈结果。另外一般情况房东前期标价都比较高,慢慢才能回到市场价。到底卖多少钱,房东也很少告诉经纪人真实底价。所以一房一价只能影响二手房交易环节,而不是增加流通性,也起不到控制房价的作用。

    武汉顺驰不动产高级经理王晓龙也表示,与新房相比,二手房不好监管,“不可能监管到每一个房东”。

    对于二手房“一房一价”,佳亿居副总经理辜洪亮认为,一房一价指的是标价,可以打折。二手房还有报价、成交价、净得价、打包价的区别。这就像商场卖衣服,定高价打折卖,“二手房和二手物品一样,业主要调价难道还要找主管部门批准”。
趋势:不限降价,只限涨价

    目前,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多个城市,多数已经实施“明码标价”的楼盘通常是先报高房价,然后再大幅打折销售,政策效果在营销的“变通”下失去了威力。

    而在武汉,办理预售许可证时,对楼盘涨价的涨幅,武汉本地某房屋销售代理公司负责人给出了另一个版本的说法:“规定不准超过上次备案价格的3%。如果超过3%,需要重新备案。涨价的基本不能通过重新备案。对于降价幅度,政府没有规定。”

    该负责人认为,严格控制预售许可证备案,达成今年的房价控制目标的一种手法。但同一楼盘的产品类型不同、地段不同、市场环境不同以及业主的付款方式不同导致优惠不同,不能仅仅参照前期的销售价格,还是应该随行就市。

    对于此做法,某知名一线房企在汉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价格不让动,违背市场规律,但政府让我们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严格备案后,老百姓如果能买到平价的房子,也算是一件好事吧!”

    据记者了解,3月28日,武汉市发布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与外地城市相比,预计武汉今年的房价控制目标预计在10%左右。

时评》》
一房一价
不是纸上作秀

     最近几年,开发商卖房子时,往往都张贴了红色的“销控表”,但哪一套房子单价多少钱,还是开发商说了算。

    通常的做法是,开发商在开盘的时候先是公布一个“起价”,通过看似低廉的价格吸引消费者上门。购房者来看房了,才被告知“起价”的房子早已“卖完”,而位置、朝向、楼层有优势的房源就可以理所当然地报出高价。特别是在2007年、2009年,某些楼盘的房价一天三变。

    今年3月份起,武汉楼市温和,开发商坐地起价的现象少了。眼下,对开发商来说,卖房回笼资金是他们的主题。打折也比以前更多。此时,“一房一价”的效果还看不出来。

    但我认为,现在“一房一价”,买房者一目了然,希望这个好政策能够严格执行。一是对商品房“明码标价”如何监管?二是对违法企业的违法行为如何惩罚?如果不能落实监管和惩处措施,恐怕“一房一价”政策并不能像公众期待的那样,给上涨的房价套上又一副“紧箍咒”。
来源:武汉晚报 记者 杨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