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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涛投资法投资理财实战研究系列作品]
【独家原创】邹涛:深圳二手房按评估价征税对购房者的影响
文/邹涛(邹涛私募基金管理人\“我在休息,钱在工作”邹涛投资法创始人)
根据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2011年4月12日介绍,深圳二手房7月起按评估价征税。没时间写长篇大论的论证,《邹涛投资法》尽量用最简短的话和数据直接说结果:
1、短期炒房基本无利可图了。
2、再次增加真刚需的购房成本。
3、二手房放盘会减少。
4、很多买二手房的人会转为买新房。
5、此项政策执行的时间决定上述4条的变化。
6、此项政策的具体执行尚需看房产登记中心和税务局的执行力度,印象中龙岗区曾搞过一段时间,后来迫于各方利益压力不了了之。
下面让《邹涛投资法》用具体数据举例说明:
一、2011年7月以前买二手房:
房产证登记价50万元的房子,市场价成交100万元,基本上都是以原登记价50万元在房产登记中心过户。如果是一次性付款,非按揭,则买房者所需费用为:
1、只要交契税3%。50万元X3%=1.5万元,
2、营业税等5.5%。50万X5.5%=2.75万元。
3、中介费2-3个点,按2万元算(如果你能逃掉中介和业主直接交易算你厉害)。
4、其他杂费等。
5、个人所得税:无(都逃掉了呵呵)。
总计买一套二手房的费用为:
100万房价+1.5万元契税+2.75万元营业税教育附加税之类的+中介费2万元+其他杂费不超过1000元=107万左右。
二、2011年7月1日起若按评估价征税,房产证登记价50万元的房子,市场价成交100万元,税务局给你的评估价是80万元(预计政府的评估价系统可能会低于市场价),不可以以原登记价50万元过户而是按80万元评估价过户。如果是一次性付款,非按揭,则买二手房房者所需费用为:
1、契税80万元X3%=2.4万元。
2、营业税教育附加等80万X5.5%=4.4万元。
3、个人所得税80万元-原登记价50万元=30万元个人所得X20%=6万元。
4、中介费用:2万元。
5、其他杂费。
2011年7月以后你总计买这套二手房的费用为:100万房价+2.4万+4.4万+6万+2万+其他杂费=15万元左右。如果卖家是实收,你买这套二手房要付出115万元。比未按评估价之前多掏8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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