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调控沦为“持久战”的悲哀!


房地产调控沦为“持久战”的悲哀!

 

/陈涛

 

刚刚读到一篇标题为《打好房地产调控的“持久战”》的文章:新华网南宁411日电(记者何丰伦、王薇)史上最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一年以来,尽管已经出现了买房者“观望”、房产商“促销”等令人振奋的“利好消息”,但更让人担忧的问题在于,不少城市不是迟迟不愿出台“限价令”,就是将“限价令”与“GDP增幅”等指标挂钩,将“限价令”变味成了“涨价令”…… 此种种,无疑向我们揭示:房地产调控已成为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场不折不扣的“持久战”。

文章进一步说:“持久战”的表现之一,就在于久调难下,房地产价格依然高悬空中。“持久战”的表现之二,就在于开发商和部分地方政府联手“博弈”中央政策,力图将好政策、好措施“消弭于无形中”。 “持久战”的表现之三,就在于购房者心态依然不稳,很容易被铺天盖地的楼盘广告、促销小姐的“涨价恐吓”、房产商渲染的“刚性需求”掏空自己的口袋。

是啊,房地产调控难度如此之大,中央的政策执行下去如此之难,地方政府“限价令”“限购令”政策细节出台之艰,老百姓的购房需求如此之旺,真的有些让人大跌眼镜了。这就难怪有人提出要打好房地产调控的“持久战”了!

然而我却认为,如果真的要把房地产调控当成“持久战”的话,那么只能说是房地产调控的悲哀!

“持久战”的悲哀之一,就在于调控之下,其初衷就值得怀疑。我们知道,在中国要是有一个什么事情要设置专门的机构来执行,要作为一场战争来打的话,十有八九这个事情会久打不下久战不决,甚至会出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态势。比较典型的如“扫黄打非”、如“六合彩”、如“非法传销”、如“拐卖妇女儿童”等等。本来政府的职能部门各有日常管理的职责,只要动真格的严格执行就好,你却要成立一个非常设机构来专门管理,比如“扫黄打非办”、“打拐办”等等,难道日常管理不重视有一个非常设机构就算重视了吗?如此说来,已经将建设部改为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了,我国是不是还要设置一个“房地产调控办”呢?

“持久战”的悲哀之二,就在于久调之下,其效果就值得思考。我们知道,自今年“新国八条”实施以来,全国房屋交易成交量大幅减少,地方政府的税收及土地出让收入也大幅减少,那么投入基础设施及关系民生的保障房建设的资金来源也就有了问题,久而久之,地方的经济建设就难以保证。我们也知道,在通胀预期的压力下,老百姓的购房需求、投资需求,没有能得到很好的引导,多元化理财、产业投资的鼓励措施没有吸引力,购买房屋投资的需求又被房地产调控“持久战”所压抑,而且是通过行政手段把需求给“憋”在那里,未来需求上升、供给减少的预期也就越强烈,反而会助长投资冲动,那么一旦政策松动,房价更有可能出现报复性上涨。

“持久战”的悲哀之三,就在于久战之下,其影响就值得警惕。本来是一个市场经济的问题,应该用市场经济规律来调节,你却要用一个调控措施来人为限制;本来调控是一个临时性的措施,应该适可而止,你却要用“持久战”来坚持坚守。从“限贷”到“限购”,再到眼下的“限价”,这一连串“限字令”构成了楼市调控政策的一道靓丽风景。如果真如有人所说的,将房地产调控当成“持久战”来打,那就意味着还有一连串的“限”字政策在候补着。那么市场经济又该怎样运行呢?是不是要回归到计划经济时代了呢?是不是真的要发“房票”了呢?

其实,对于房地产调控来说,经济手段不是没有,提高利率、收紧银根、增加炒房交易税费、规定再卖房期限、提高住房持有成本等等,可为什么要用现在这样“一刀切”的调控措施呢?因为这些调控措施,既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又“误伤”了那些改善型购房者。医学上有一句俗话,“是药三分毒”,一个病人吃药吃久了总不见效,那么不是没有对症病就是已经形成了抗体,还有继续吃下去的必要吗?既然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了这么久,其效果却不是很理想,那么不是调控措施不对症,就是执行力度有问题,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将房地产调控变为“持久战”就会有好的效果了吗?

要是房地产调控真正变为“持久战”了,那么受伤的不仅仅是地方政府和银行,那么受害不仅仅是房地产业和开发商,那么受益的也不会是老百姓,因为那真正是中国市场经济和中国房地产的悲哀!

201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