匠人精神与企业社会责任


我曾经试图用专注来解释“匠人精神”这个词,但后来我发现这个词远远不止这么简单。我们可以把它用在人、企业乃至品牌等诸多事物上,不管是对于人还是企业,冠以这个词,就意味着他们把自己的抱负和技艺施用在一点上,并且,在他们的能力所及范围内,做到完美。当然,他们在将自身的价值定格到那一点上的时候也代表着他的行为可以为别人带来一些影响,并乐此不疲地坚持下去。

诸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是在这个认识层面上,一个精益求精的修鞋匠和一位科学家的自我实现感和社会对他们的认同是一样的。这就是价值观。当然,生活和社会环境中存在着很多的因素使我们并不能心平气和地按照着自己长远的眼光来发展,比如说:经济紧迫、社会压力等,这些因素从始至终制约着我们每一个人。

不管是人还是企业,能不为之所动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这是胸襟。

接下来,我们来思考一下第二个话题:企业社会责任。企业,是被定义为一种比自然的市场更有效率的组织,即在企业的内部以规则代替了市场。如果我们相信市场的话,我们就知道企业的规则是精英制定出来的对大众并不公平的规则。

两个多月前,我在一篇文章中阐述了这样一个规律:当精英创造出一种制度、规则,他们必定是最初的利益获得者,而其中的不公平将在很长的时间里被更多的人正视、矫正。

企业存在的本质是为了高效,这是有意义的,进步的。但它作为一个组织,对组织内外责任,是该担当的。当然,很多的企业在此方面做得已经很好,对那些企业中的人来说,这是很值得庆幸的。不过,这篇文章还是要提醒那些表现不佳的企业:不要逃避。这里不讲道德方面的因素。关于完全承担责任的可行性问题,请跟我作如下思考:在企业这个组织中存在着具有各方面不同特长的人,他们共同构成了这个整体,但企业的所有权却并不以它的构成为依据。这是一个矛盾,但并不影响。我们再来思考一下构成企业的人的功能性问题,且把企业的组成简化为只有操作员、技术员、经理,对这个企业,他们分别贡献了自己的劳力、智慧与责任。这里对责任的范围为生产、法律等方面,总是与企业有关的,但缺少了与这些员工生存、生活有关的,难道这不是问题吗?

结合上述的“匠人精神”,我们设想在理想状态下:在这三类人的自我实现方面是有区别的,是可以共存的。剩下的,主要就是经济因素了,而这是管理的基本思想。但我认为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不止如此,如果它作为社会的一份子的话,它的(包括构成企业的集体)只有自利的行为就应该被我们叫作是自私。把这一观点放在社会上来说,自私的人会让我们不喜欢。这个问题是应该被重视的。

下面,我们来讨论企业的匠人精神。我们把人的胸襟赋予给企业,它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轻易改变其初衷;它坚定地放弃自身的短期利益;它追求自身的社会价值与社会实现……

  原文于2010年12月发表于创业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