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森锋又回到公众视线里来了。
网上浏览信息,发现有网友惊呼:周森锋又要升官。查询一下,果然。据《襄阳日报》报道,现任该市下属之宜城市市委副书记、市长的周森锋,被“拟交流提拔任职”,并根据鄂组发(2007)6号文件规定,被“现将拟任职的干部情况予以公示”。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page=1&boardid=1&id=7175290;http://www.hj.cn/html/News/Xfnews/Gov/2011-
4/06/114609441084316.html
http://china.nfdaily.cn/content/2011-04/10/content_22537654.htm
http://china.nfdaily.cn/content/2011-04/10/content_22537654.htm
彼时,周森锋的一夜之间闻名天下,含三大要素:少年得志——生于1980年7月,却“坐着火箭”,在2009年5月,尚不满29岁时,成为了宜城市代理市长,并在次月“顺理成章”地成为市长;人不大,官威大——年纪轻轻,有手有脚,也未非在特定场合腾不出手来,却已经习惯了别人为自己撑遮阳伞;人品值得商榷——其论文涉嫌严重抄袭,因此被部分网民戏称为“周抄抄”。
小小年纪为一市之长,妥否?值得商榷。在西方国家,一些市长们甚至年纪更小,却问题不大,因为在那些国家里实行市镇自治,这些年轻人出任市长的城市往往极小。而以同样的标准言,中国的哪怕县级市也是规模庞大的市镇群。还因为在那些国家里实行着三权分立,市长的权力有限,工作范围有限,执政难度小。而中国显然不同,在中国为一市之长,权力之大,需要处理的公共事务之广,切入程度之深,应对的各种社会关系之复杂,根本不是在西方发达国家可以想像的。以小小年纪、涉世未深者承担之,妥否,当然值得商榷。
而官威大者,也并非不能有另外的说法。即“潜规则”盛行,年轻市长不想别人为自己打伞,恐怕还不可得。
在第一点的值得商榷、第二点的另有说法之外,第三点上,却百分百是周森锋个人的主观行为。他究竟抄袭了没有,公众等待着一个答案,以为判定他人品的依据。
曾有报道说,“周森锋(读研时期)的母校清华大学相关人士称,学校方面正在了解情况。周森锋在校期间的导师证实,对此事正在认真核查,学校非常重视。”问题是:清华大学应不应该就此展开调查?真正展开过调查没有?如果真的展开了调查,结果如何?同样,襄阳市以至湖北省政府的相关部门也必须面对这些问题。(《成都晚报》)http://cd.qq.com/a/20090626/000342.htm
现实之结果,却是快两年过去了,于上述三个问题上都空空荡荡,只突然公示给公众知道,“拟交流提拔任职”,要升周森锋的官。那么,升官的基础,是确认了没抄袭?还是确认了抄袭为事实,但相关学校、部门坚持认为:作弊有理,造假无罪,抄得好,抄得妙,抄得上上下下呱呱叫,于是要“拟交流提拔任职”,特别奖励呢?
何况,周森锋的被“拟交流提拔任职”,本身是严重违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第3款明确规定:“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周森锋出任处级正职还不到两年,不能被“拟交流提拔任职”。
再回过头来看任前公示,看“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网上举报等方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语,真黑色幽默。“周抄抄”之名,名动天下,未经严谨调查以证非,则至少德有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白纸黑字,清楚明白,周森锋不能“拟交流提拔任职”,如是种种,皆裸呈在阳光下,却被视而不见,所谓实名举报,还有丁点儿意义吗?这样的任前公示,是否只单纯是过场,是公示秀?或者,当公示只落实为公民可以提意见,但是否被听取、采纳,只决定于相关部门、个人的兴之所至,就必然是这般结果。
用关键词标注周森锋其人其事,我以为是:抄袭,调查,公示,提拔。
抄袭,有没有?存疑;
调查,有没有?不告诉你;
公示,是否有实际意义?你有权利猜;
提拔,必然成现实否?但愿不是。而现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