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中的企业家在组织生产的过程中总是面对着两种选择:市场上买还是在自己的企业内部生产(“买”还是“自己生产”)?到底企业在一个具体的情形中如何选择,不用说,取决于两种选择哪种成本更小。
照理说,企业家的这种选择如同任何理性人在开放选择集中进行选择一样,没有任何特别之处,无非就是选择最好的——通常由成本最小化表达——行动方案而已。不过,科斯从这里出发做出了大文章。按照科斯的说法,如果企业选择在不市场上买(也就是不利用价格机制),那么,这说明,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以及,用权威来组织生产是成本节约的。进一步,科斯认为,这可以用于表明:市场(价格机制)同权威(或计划)都是组织生产的可行方式,到底何者更好,无非是看何者成本更小而已。
怎么可能从企业家的决策这样一个最为凡庸、微不足道的事实出发就可以导向关于市场和计划的大问题?我要说的是,科斯的这种做法未来很可能将被表明是经济思想史上最严重的丑闻之一,当然,前提是,科斯在推理过程中涉及到的有关智力混乱都一一被澄清了。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在我看来如果科斯像哈耶克那样清楚地知道,市场协调要解决的问题不是关于给定目的的实现问题,而是多元主体的冲突目标(它们不能先验地化约为单一目标)的协调问题,并且,没有任何一个主体可以被先验地赋予这样的资格来对多元主体的冲突目标进行协调,那么,在面对企业家选择“自己做”而不是“买”(也就是不利用价格机制)的情形时,科斯就不会说,“价格机制被替代了”之类的话了,道理很简单,即便企业家选择不在市场上购买而自己生产(某种生产要素),市场——真正意义上的协调多元主体冲突目标的市场——也没有被替代,而是始终在那里。
具体地讲,不管是企业家选择“买”还是“自己生产”,企业家对于资源利用的协调从来都不涉及冲突利益的协调,而都只关乎如何支配(已经具有支配权的)有关资源使之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目标的问题。在企业家选择利用市场的情形,企业家无非是在市场上通过交易、竞价获得有关资源的支配权,交易、竞价这个环节外在于企业家的协调活动,或者说,与企业家的协调活动无关。相反,如果谁认为此时被企业家利用的市场机制也属于企业家协调活动的对象,那么,这意味着,市场交易的另外一方也成为了企业家协调的对象——而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这里有一个微妙的区分需要指出,那就是,企业家做出关于“在市场上买”的决策,这可以看成是企业家的协调活动的内容,但是,被企业家利用的市场机制(它涉及到没有被协调进企业家的计划的他人计划或目标),却不是企业家协调的对象。不区分这两者,尤其是,让前者覆盖后者,那么,很容易导致的错误就是,以为企业家关于“在市场上买”或者“自己生产”的决策就是企业家把市场本身当作协调对象,在决定市场本身是否有效等。正确的理解其实应该是,不管企业家如何决定,其决定本身都属于企业家的协调活动,但是,不管企业家最终的选择是哪种(利用还是不利用价格机制),协调不同主体的冲突利益的价格机制都外在于企业家的决策,也就是说,都不是被企业家协调的对象。
冲突利益的协调只能通过市场机制,而不是企业家的协调,这一点也可以这样直观地来看。那就是,市场中企业总是还要与市场上的其他主体发生交易的。除非企业能够做到把市场上所有的多元利益主体都包括进来了、从而完全消解多元主体的不可通约的冲突目的这个事实,那么,我们可以说,企业确实替代了市场,即:市场中的多元主体目标都被整合进了企业的单一目标之中——但在这种情形下,企业这个概念也失去了意义,因为,企业之所以被称为企业,是因为它发挥着服务于消费者的功能,而当被称为企业的组织根本就是自我服务的(自己生产自己消费,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是同一的,因为此时已经没有了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市场交易)时,它与其被称为企业不如被称为“共同体”。
当然,企业把市场都吸收了的情形是不可能的。不过,这并不是因为交易成本过高或者别的什么经验上的理由,而是因为,在原则上、逻辑上根本就不存在一个所有人都先验地接受的一个共同的目标(否认这一点,就相当于否认自主性的个体这个最为基本的社会事实),而这,在经验形态上,就表现为不同目标之间(就稀缺资源利用)的竞争,以及由于这种竞争而产生的交易、竞价以及价格现象。
科斯倒是正确地讲到,“企业的规模到底扩张到什么程度,取决于市场竞争”。不过,他并没有逻辑一贯地把市场竞争作为始终是外在于企业家计划或协调活动的,而是在很多时候把市场协调与权威协调并列,并认为两者是替代关系。这就是问题了。按照这里的分析,市场竞争或市场协调作为企业家活动的外在约束条件,不是一个随意的假定,而是一个不可抹杀的社会基本事实,是企业家活动事实上的、逻辑上的前提。当然,如果愿意进一步思考,那么,我们还可以说,企业家的活动也是竞争性的市场运作的前提,并且它的演化也推动着市场本身的演化。总之,只要承认市场是有关多元主体冲突目标之间的协调,那么,就得承认企业家的协调活动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将市场的协调活动纳入其中,同时,如果愿意去发掘多元主体冲突目标之间协调的演化,那么,就得承认,作为一个个具体目标的创造者、发起者,企业家在这种演化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