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容私挖滥采背后有无“利益输送”? 刘效仁
“爹,买药的钱没了,等矿上给开了支再给您抓药去。” 在河北省武安市矿山镇北尖山村村东一采矿点当铲车司机的杨涛强留给家人这句话,就再也没回来。由于矿点发生塌方,被埋的4人至今仍未找到。杨涛强,时年32岁。武安市相关部门一度将事故的发生归因于地质灾害,但很快引起知情村民的不满。北尖山村内的各处明采矿点几乎都没有办理任何证照,且私挖滥采现象长期存在,显然埋下了隐患。荒唐的是,在2008年武安市府发布北尖山村对塌陷区进行治理垫地的协调会会议纪要,村委会获得垫地复垦协议之后,私挖滥采国家矿藏资源的行为更是披上了一件“合法”的外衣。( 2011-03-30 中国青年报)
中青报在做了一个整版的报道时,大声质问“谁在纵容私挖滥采”?我国对于矿产资源的开发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不仅因为这些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宪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同时,由于缺乏安全产生保障,私挖滥采可能制造塌方等悲剧事故,且由于缺乏科学有序的开采,会对自然生境造成毁灭性的破坏。此前,就有媒体公开披露,鲁能晋铝在山西宁武县违法开采露天煤,“对植被、地表造成致命破坏,使该区域生命支持系统功能丧失殆尽,给330万平方米的山地带来生态灾难,如遇强降雨,滑坡、泥石流会给该区域造成严重后果。”( 3月23日 经济参考报)武安市北尖山村的私挖滥已屡次塌方,吞噬了多条生命,亦导致土地塌陷约千余亩。其生态危害,亦突显出来。就在塌方的当天清晨,村内一处未按标准建立的简易尾矿库发生溃坝,洪水一度淹没了下游村庄的部分耕地。
在铁矿石和铁精粉的市场行情看涨的巨大利益面前,这里的村官哪管“死后洪水滔天”!以至于兴起于5年前的乱挖滥采,近两年更加普遍,凡蕴藏着铁矿石的山头、矿坑,哪怕是贫矿带,都有挖掘机和铲车在作业。由于扬起大量粉尘,“作业最繁忙的时候,村里什么都看不见”。根据《刑法》及相关解释,“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行为,如果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达到一定的数额的,已构成非法采矿罪。然而,这种对自己生存家园的肆意掠夺,几至于疯狂的犯罪却不仅未得到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的严厉查究依法处罚,反得到了某种形式的庇护。由市政府秘书长李树明主持召开的尖山村对塌陷区进行治理垫地的协调会,便给了该村乱挖滥采合法的旗号--垫地”。 以至于一些非法矿点的“工程说明”干脆写道:“本工程是为落实武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要)2008第37号文件精神”。乱挖滥采的村支书,则被报道称之为“当代愚公”。
究竟谁在纵容私挖滥采,已不言而喻。问题是,何以会受到当地官员的庇护和纵容,除了所谓的“致富一方百姓”,其背后有没有权力间的“利益输送”,有没有官员在这些非法矿点吃“干股”?倘若无任何私利何图,作为为政一方的官员,何以甘冒失职渎职,撤职罢官甚至刑事追究的风险,给非法开采披上合法的外衣,为塌方事故极力辩护,又何以长期执法不作为?而那个“当代愚公”又有何背景,何以无法无天,为害一方,未受到追究,反受到舆论的褒扬?村支书与当地官场又有何种关联?杨涛强等数人的生命,能否唤醒乱挖滥采者的良知,能否唤醒政府不作为的良知?都值得追问,值得上级执法机构跟踪调查,一查到底!
http://news.163.com/11/0330/03/ 70C 7GN0O00014AED.html
http://news.163.com/11/0330/03/ 70C 7GRT600014AED.html
http://zqb.cyol.com/html/2011-03/30/nw.D110000zgqnb_20110330_4-07.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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