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贤愿带头公示财产,其他官员怎没有任何表态呢?


  当前,干部财产公示问题颇受关注。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书记张春贤在回答记者“新疆阿勒泰地区已经试点了财产公示,您怎么看官员财产公示?”的提问时说:“对财产公示,你们知道我的态度。我现在告诉大家,第一,我已经按照中央现有的规定,如实填报我自己的有关情况;第二,如果将来需要向全社会公布财产的话,只要有这个制度设计,我会率先公布我所有财产。”

  张书记的公开表态,勇气可嘉!

  干部财产公示问题成为热点,是严峻的反腐败所迫。“两会”前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回答网友提问时,延续近几年的“惯例”,再度提及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问题。他表示,政府领导人财产公开制度长远来看应该实行,而当前应先行第一步,即由官员如实申报财产并接受审查。

  针对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财产申报法的议案,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近日再次回应称,“目前制定这一法律的时机尚不成熟”。实际上,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张培阳等30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家庭财产申报法的议案。在办理代表议案过程中,全国人大内司委经过认真研究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认为,“目前制定财产申报法的时机尚不成熟”。据悉,制定财产申报法的想法早在1989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就有代表提出尽快制定财产申报法的立法建议。

  8年抗战打跑了小日本,3年解放战争打垮了800万国民党军队建立了新中国,但时至今日,经过20多年历程的《财产申报法》其结果还是“只见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还是“条件不成熟”!一拖再拖,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各级干部通过改革开放,形成了新的利益集团,灰色收入巨大,一旦贸然公开,后果必然灾难性的。因为政府没法解释,一个个公仆怎么都比主人有钱,前苏联媒体披露的哈萨克斯坦从上到下腐败案例给力苏共重重一击。害怕历史重演吧!

  实际上,对于官员财产公布,不能只是简单的一个“条件不成熟”就能把财产公布拒之于门外吗?官员财产公布早在前几年已经有人捷足先登了。原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一次会议上曾说:“我现在每年所有收入12万元人民币,这还包括保姆费。我相信,你们都比我拿得多,你们谁敢说没有别墅?我希望在座诸位要廉洁,只拿该拿的,一定要拿当正当!”作为国务院副总理的吴仪能够成为第一个公布了自己收入的高管,为何其他人就不能公布呢?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竟无一人敢于站出来成为第二位呢?是否也还是条件不成熟,那么到底什么时候条件就成熟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举世瞩目,这个事实勿庸置疑,必须肯定!但同时也要承认,在这个伟大辉煌的成就背后,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各种弊端突显——破坏性地发展,分配畸形不公,贫富分化加剧,阶层板结固化;官商勾结、钱权交易、假冒伪劣、坑蒙拐骗泛滥成灾;民生苦不堪言,打工欠薪,被逼跳楼、上吊、喝药;野蛮拆迁,草菅人命;物价飞涨,上学难、住房难、看病难、出行难,举步维艰;蒙受冤屈连个上访的权利都没有,或被截,或被关,或被送进精神病院(此类事例,媒体时有报道)……

  上述种种皆为表象,具体原因尽管各有不同,但统归于一个源头和症结,那就是官员腐败!所有的社会不公平不正义,所有的民生艰难窘境,所有的世相邪恶奸诈,无不是官员腐败的必然和衍生。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为全体人民谋利益、谋财富,绝不是为极少数权贵富豪借改革之名,利用党和人民给的权利来窃取天下财富的。目前,官员腐败已成中国民怨集中点之一,故而这一改革对于促进社会稳定也大有裨益。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实践证明“国家公务员家庭财产申报法”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反腐倡廉成功范例,是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强有力的国策,是利国利民的重要国策,每个公务员都应将自己的所拥有的个人资产接受公开监督,以表明自己对党和政府,国家和人民的清廉与忠诚。

  人民群众对官员的信任感,应该通过信息的透明度来建立。如果始终把权力必须放在笼子里,避开民众的监督,腐败何时才能被遏制,民众何时才能见天日?如果所有官员都具备张春贤书记的勇气,而且经得起监督,我们的人民就会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

  官员财产公开问题,是一个无法回避和不可能绕开的“坎”和“界”,事关取信于民、人心向背和大局稳定。不想迈也得迈,不愿过也得过。如果中国官场过不了这个“坎”和“界”,反腐败斗争断然永远不可能真正取得什么实质成效,也不可能取信于民。我相信我们的执政党能够跨过这个“坎”,迈过这个“界”。只是,不要让国民期盼的时间太久,太久了!

  为连提案6年官员财产公开的人大代表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