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公信力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公共权力面对时间差序、公众交往以及利益交换所表现出的一种公平、正义、效率、人道、民主、责任的信任力,是国家机关或公共服务部门、企业在处理社会公共关系事务中所具备的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信任的影响能力。也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对社会组织体系、社会政策实施以及其他社会性活动的普遍认同感、信任度和满意程度,公民对社会组织及其政策的一种积极评价。促进公信力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政府及各行业的公信力建设已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根据国办发[2008]115号和[2010]8号文件精神,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深化信用市场管理,强化公信监督制约政策精神,树立一批在公信力建设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党政、社团、企事业单位的典型形象,按照中国公信力建设促进会及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决定由中国公信力建设促进会秘书处在全国开展“全国公信力建设试点单位”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意义
本次资格认定工作以“政府行为推动,市场行为实施”为指导思想,大力支持、推广、宣传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信力建设的成果、思路及创新精神。以树立典型、相互借鉴、提升公信力为目的。对加快我国公信力制度建设,完善社会主义信用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有深远的意义。
二、申报内容和要求
1、由地方推荐和单位申报相结合
2、认真填写报名申请审批表
3、提交申请报告
4、申请单位在国内媒体上没有负面报道
5、申请单位没有发生过公共群体事件
6、申请企业必须参加过社会活动
7、申请单位负责人必须有一定的诚信管理理念和创新意识
8、申请单位已经建立了有关公信力建设方面的制度、文化等管理体系以保证单位的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三、审批的程序和原则
1、申请。申请单位提出认证申请,指定申请工作的工作代表。
2、评定。评审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评定。
3、公示。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人们可以在公示期提出异议。
4、调查与整改。对公示期内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异议属实,进行整改。
5、公告。申请单位达到认证标准后,进行公告。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向全国通报
1、申请。申请单位提出认证申请,指定申请工作的工作代表。
2、评定。评审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评定。
3、公示。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人们可以在公示期提出异议。
4、调查与整改。对公示期内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异议属实,进行整改。
5、公告。申请单位达到认证标准后,进行公告。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向全国通报
6、下发批准文件及试点单位管理办法、授牌和颁发证书等,
7、试点单位邀请由国家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调研组实地考察调研
8、此次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信、中立、公开的原则。
四、管理与服务
1、中国公信力建设促进会认定评选委员会对全国公信力建设示范单位进行年度审核。申请单位每年应于6月30日之前提交年审申请。协会应于每年9月1日之前确定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取消认定资格。
2、管理机构象征性的收取服务与管理费用
五、联系方式
总 机:010—6825163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 址: http://www.gxzk.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翠微中里16号楼824室
邮政编码:100036
中国公信力建设促进会
2011-3-2
附件:申报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