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拿横冲直撞的“鲁16”没办法吗?


真拿横冲直撞的“鲁16”没办法吗?
 
如何将一辆载重动辄三四十吨的大型载货汽车变成农用拖拉机?相信即使将这个问题抛给曾在春晚上风光无限的刘谦,他也可能因此神奇不再。
但在滨州下属的博兴、惠民、无棣等县市,却可以为这个看起来有些魔幻的问题,轻而易举地找到答案——给它挂一副“鲁16”开头的农用拖拉机牌证,它就可以因此脱离交警部门监管,变身“变型拖拉机”或是“运输型拖拉机”投身农机部门。(28日山东商报)
大型货车变身农用拖拉机,在道路上横冲直撞,不但容易带来安全隐患,引发交通事故,而且面对这头“野牛”,交警管不了,农机没法管,“鲁16”俨然身处真空地带,一路恣意狂奔,令有关各方束手无策。
“鲁16”为什么会这么牛?原来,它的证照并非交警部门所发,而由农机局发放,交警没农机“大”,无力对农机说“不”,只能忍气吞声,袖手旁观。而农机局又没有交通执法权力,也就只管发证,不管行使;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货车出厂也是两套手续,虽然是同样的车辆,却有货车和农用车两种身份,一边让“鲁16”游刃有余;一边令管理者左右为难。
多个部门真拿“鲁16”没办法吗?显然不是。从报道披露的情形来看,一方面是没有积极想办法;另一方面,是一些可行的办法没有用起来;更重要的是,有关方面没有协调好利益关系,致使“鲁16”旁若无人,一路威风。
试想,如果交警与农机部门能够协调一下,不管是货车还是农用车,统一办理证照,分类进行管理,这问题可以说迎刃而解。或者交警与农机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照相关法规进行管理,认车不认人,认规章不认身份,不信拉不回这头倔强的牛。可是,在一些地方,我们已经习惯了画地为牢,各自为政,缺少全局观念、协作意识,谁都想管,谁都争着管,结果谁都管不了。
而据透露,同样的车辆,办理货车比农用车牌照等须多支付数万费用,是导致大家想办法争傍“鲁16”的一大原因,这至少说明一点,有关部门的收费弹性过大,如果坚持让利于民的理念,把过高的费用降下来,一边规定货车出厂不得有两种身份,一边严格界定是否“农用”,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执法管理的联动机制,想必“鲁16”也会变“乖”的。
因此,“鲁16”难管,不能只盯着车辆本身,而要多从监管机制和监管者本身找问题,寻找解决的办法。“鲁16”如此,现实中其他一些存在“多边”、“交叉”行业部门的管理又何尝不是如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