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我国真的应该设立患者利益监督官了——评“女童遭误诊输液后死亡”


    《新民周刊》报道(http://news.sina.com.cn/s/sd/2011-03-30/162222209378.shtml), 5岁女孩“挂水死”导致的医疗纠纷几乎可以读解成中国当下医患关系的一个缩影——“过度用药”潜藏其中,“医闹”、“警察抢尸”紧随其后,最终又以“协商和解”终结。至于病人真正的死因,永远没有答案。   在入院13小时,其间几乎不间断挂了8袋总量1400ml药水后,5岁的钱伊馨突然猛地从床上坐起,她面色酱紫,就像被一双无形的大手死死掐着脖子不能呼吸一般,前探着脑袋拼命吸气,她的拳头越捏越紧,怒目圆睁死死盯着父亲钱雪松,几秒钟后,身子突然一软,倒在父亲怀里。 奶奶惨叫一声昏厥在地。抢救室内乱成一片,一小时后,钱伊馨被宣告死亡。  这是3月17日发生在无锡市映山河儿童医院的一起医疗纠纷中最让人沉痛的一个环节。之所以称为“医疗纠纷”而不是“医疗事故”,是因为这一幕发生一周后,映山河儿童医院与钱伊馨的父母经过多次磋商,最终以医院支付总额不到30万元的“人道主义补偿金”宣告和解。尸检无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便无法开展,自然也就只能用“医疗纠纷”来给这起事件定性。

    这当然是一个悲剧,毕竟孩子死了,我也是一个父亲,我对此深表同情。但这个报道还提到,“钱雪松急了:“这么多水挂下去,有没有反应?”李莉回答:“不会有问题!”   医嘱单显示,21点02分,李莉开了两份药单,这一回的药全部换了,分别为“5%葡萄糖注射液100ml1袋,西米替丁针0.2g1支”、“5%葡萄糖注射液100ml1袋,维生素C,4支,维生素B6,0.1g1瓶”。  钱雪松还是不放心,他追问李莉:孩子脸色怎么这么难看?李莉解释:你孩子脱水厉害了,等补足了,明天马上活蹦乱跳。  可以让悲剧止步的最后一次机会就此丧失,钱伊馨的命运随着输进她体内的一滴滴药水,不可避免地走向死亡。  钱雪松夫妇回忆起这个环节追悔莫及,年轻的80后父亲拍打着自己的脑袋,哭泣:“我脑子当时是不是坏了,已经挂了那么多水了,我怎么还会同意继续挂。”滕郦悦很无奈,“我们当时也想不通为什么要挂这么多,可我们不懂医学,只能任由医生摆布。”  因为听到李莉嘀咕:这个情况我们也没遇到过。滕郦悦闪过一丝念头,“你都这么说了,那我们赶紧转院。”可惜,话到嘴边,她吞了回去。  “平时不怎么生病的孩子,一旦生病就是这样厉害,你们以后要注意给孩子调理。”说完这句话后,李莉就下班了。“他们是不是当时就已经意识到前6袋药用错了,是误诊,所以最后2袋才换了,只是瞒着我们。”滕郦悦事后怀疑。”3月25日,记者再赴无锡,在崇安区卫生局,副局长严于蓝与崇安区人民医院院长陈健接受了记者的专访。陈健首先对常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的拙劣表现作出自我检讨,“他的支支吾吾会让外界对我们产生多大的误解!使得这个事件越描越黑。我是他的领导,他失职,我也应该检讨。”   陈健解释,“8袋水听起来很吓人,其实不是大家理解上成人输液的大袋子,其中4袋是250ml,4袋只有1000ml。患儿死亡后,我们立即根据区卫生局的指示展开了自查,目前尚未发现问题,1400ml的输液以及用钾量都在标准内。但我们也很疑惑,没问题怎么还出现了这样的悲剧,因此我们对上级一直表态希望走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寻找到真正的死因。”陈健说他颇感无奈,家属情感上不能接受尸体解剖,医疗事故鉴定也就无法展开。  对于没发现过错,为何还要对家属作出补偿?陈健解释:“医疗事故鉴定无法开展,事件定性只能是医疗纠纷,但孩子总归是在医院死去的,我们也很愧疚,谁能告诉我,除了钱,还有什么更好的渠道能对人家父母有实际的慰藉。”  “这对全区医疗系统都是一个警示!”严于蓝副局长态度严厉:双方现在虽然和解了,但主管部门并未就此放过,仍将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医学病例讨论,旨在尽可能推断出真正的病因,并从诊疗过程查找问题。  “要么还医院一个清白,要么还孩子一个清白。” 严于蓝说,“我们一定要追查到底。”  “决不容许它成为一个谜。”

    我对于这样问题再次表示遗憾,作为一名医学的研究人员,我承认和完全赞成,尸体解剖可以给出一些疾病的最终原因,但尸体解剖不是万能的,也不是唯一的。因为其只是一个终点,一个过程,而很多错误是在过程中发生的,但是结果却无法反应的。而我们的个别医疗管理者,就是借普通百姓不希望受到精神伤害的心理,利用尸体解剖作为挡箭牌,最终以医疗纠纷来了事。

    我在此并不是为了追究个别医生的责任,因为有时候,只听媒体的一面之词也未必客观。但是,人死亡终究是一个悲剧,尤其是因为医疗失误导致的患者死亡。而在我国由于医疗失误引发的患者死亡,则往往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造成社会的冲突,甚至需要动用警力和使用暴力来解决问题,其社会成本是巨大的,是透支政府威信的潜在不稳定因素。因此,必须想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我说的解决这个问题,并不是像某些人所认为的,引入第三方对死亡原因进行鉴定。因为这在我看来是无意义的,人已经死了,是多少金钱也无法弥补的。所以,应该引入第三方机制来预防医疗差错引起的患者死亡,才是我认为重要的。

    我觉得,美国人提出的,设立患者利益监督官,虽然是浪费人才和资源,但是,可能是一个有效的解决办法。因为患者可以聘请有医学知识的人来代表其利益,监督和核准医生的治疗与处置,并及时保存和收集证据,有利于维护其合理权益;对于医院又可以置身事外,而不会被无端地怀疑修改病历和隐瞒证据等行为,也有利于通过法律保护自己;而医生则可以有更多的人协助核实,尽可能的减少医疗差错的出现;而国家的有关卫生管理机构,还可以通过患者的利益代表来监督医生的用药和医院的收费是否合理;同时,患者的利益代表还可以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有利于其治疗和恢复。例如,在上面这个病例中,患者家属多次质疑医生的行为,但却被忽视了,因为其没有医学背景,而如果是一个有医学知识的顾问,则可以阻止医生实施不当的治疗,挽救孩子的生命。其实,国外有很多家庭医生充当了患者利益代表的角色,但美国杜克大学附属医院仍然坚持设立这个职位,可见有医疗背景的患者利益代表的重要作用。这就好像是法庭为被告提供律师一样的。目前,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知识越来越丰富,患者的利益的维护,是需要专业背景的人士来代表的。这也有利于患者理解医学技术的局限性,使家属理解其家人死亡确切原因与责任可能并非在医院而是在疾病本身,这可以减少医疗纠纷,使大家都尊重法律和科学,避免暴力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的稳定。

    当然,设立这样的官员是有代价的,那就是浪费人才,不过,我们每年都那么多医学生去卖药,其实已经浪费了很多人才,又怎么还在乎这几个呢?但这个职业,对于维护患者的利益很重要,也可以加强医患沟通,减少医疗纠纷。这对于我们很重要。如果,有这样的医学代理,那么钱伊馨就可能不会死了,也不会有后面的悲剧发生了。这真的很可悲,很令人遗憾。

    我也深知,社会是不会为普通民众而改变的,我个人的看法更加是无足轻重的;所以,我也非常清楚,让有关部门认可医学代理是困难的,几乎没有任何的可能性。所以,我能做的,就是继续教授《健康免疫学》的课程,让大家多学习一些免疫学的知识,做好自己的医学代理人。

    北京大学免疫学系  王月丹 博士

    于学院路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