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涛棒喝范迪安:法治不是蒙汗药
曹喜蛙/文
近日有两件事非常令我关注,一件是全国人大介入黄以明诉范迪安等侵权案的调查,一件是中共中央政治局3月28日下午就推进依法行政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行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强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此前,就曾看到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在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黄以明诉范迪安等侵权案的审理过程中,作为一个学者型官员的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先生,本应该以身作则奋起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但我所看到的事实并不是这样光明磊落,总让人觉得他多少有些猥琐,总是在打自己的小算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惊涛骇浪”面前,范先生时刻想的、维护的只是他头上的那顶乌纱帽。
本来对范迪安先生,我私下还是有些尊敬的,毕竟在众多的艺术或官僚中,他总还是多少了解艺术的,一般的文人能熬到这样的级别那是多么的不容易啊。但始终让我没有想到的是,随着案件不断审理,一宗宗、一件件小动作让范先生的高大形象一天天在我心灵深处坍塌,让我对中国的所谓学者型官员失去好感,令人极度失望,端生厌恶。
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那成形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应该是一剂良药,不管苦还是不苦,但它至少不应该是蒙汗药,不应该被一些所谓的当权者玩弄于股掌。
让我失望的恰恰是,范迪安先生就是把法律当蒙汗药的,先是在一审当中,范迪安先生利用手中所握公权,一方面利用媒体直接向中国人的智商喷粪——污蔑黄以明所搜集的众多证据与案件无关,并且在案件审理还没有全部结束的时候凌驾于法院的头上单方面宣布自己赢了官司;另一方面以官官相护的通道实施类似旧社会、类似无法治的手腕,搞所谓秘密审理,并在一审当中以一张废纸瞒天过海草草宣判,把自己撇的一干二净,只让个网站做替罪羊。
正是在范迪安先生这样的蔑视中国人智商的大背景下,黄以明不得不向全国人大反映一审当中有迹可循的恶行。在二审之前,全国人大介入对黄以明诉范迪安等侵权案的关注,并责成一审法院有关部门对此进行了调查。中国的法制是人民的法制,不是黑社会手中的“蒙汗药”。
在北京高院的二审中,黄以明首次享受到了一个公民的待遇,为此他很满意,一再感叹中国进入了几千年来最佳的时期,他在他的微博里兴奋地说法院第一次让他在法庭公布了他搜集的排山倒海的证据。那是怎样的感恩啊,尽管在此案审理的过程中他经受了常人无法体会的看不见的那只手的一再蹂躏,但他始终没有失去信心,始终对我们的社会主义法制充满信心。
但坐拥社会主义强大机器的范迪安先生不是这样,一边高调做官,一边小动作不断,企图把人民的法院偷换成黑店出卖他的一剂剂蒙汗药,只有一个目的:放倒黄以明,保护好自己头上的乌纱帽。
难道范迪安先生真的那么强大吗?真的那么不可一世吗?其实也不是,当此举国人民都在庆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喜悦之时,当此胡锦涛总书记在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依法推进行政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惊涛骇浪之时,范迪安先生也闻风而动、不寒而凛,展开了自己强大的公关运动企图最后一搏,以各种手段维护自己残存的形象。在各类网站删帖、改贴这种小伎俩不算什么,不知道他在背地里还在进行什么惊天的秘密交易?
惊涛棒喝范迪安,法治不是蒙汗药。既然连“全国人大介入”这样的字眼范迪安先生都如此过敏、坐立不安,那又何必当初?一失足,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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