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村居民将享廉租住房意义重大
李华新
昨日,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表示,成都已出台《关于建立农村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将在2012年内全面建成农村住房保障体系。即日起,凡符合条件的成都户籍农村居民,均可向当地乡镇及村社申请,获得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等住房保障。(2011-03-29 《华西都市报》)
全国率先:住房保障体系由城镇延伸至农村。明年年底前,成都将实现住房保障体系覆盖农村、城乡居民人人都能居有定所的目标。这样的一件事情,对于成都来说,假如是运作成功的话,那么,这的确是解决低收入者住房难的一个不错的办法。因为一个时期以来,人们似乎只是关注城市的那些低收入者,而对于农村中的一些自己搞不起房子的人来说,如何解决这部分人的住房问题也是涉及到具体民生的一件大事,因此在这种情形下,如何使得农村中的这部分无力自己承建住房的人群也能改善居住条件,那实际上是非常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因此最大的问题是,如何调动一些有利条件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设想,那实际上也是一个需要在实际生活中考虑到的一个问题。
想来申请条件这是一个比较容易制定的,那是需要考虑到具体的居住条件,比如人均居住面积在16 平米的以下的,那就是说明这些家庭的居住条件已经是相当窘迫的了。因此通过申请住房保障也是比较容易理解的。而作为成都最主要的方式则是,廉租住房是成都农村住房保障方式的主要方式。其中,既可以租赁补贴,也可以实物配租。租赁补贴即以货币形式直接补贴保障对象,由其自己租赁市场住房;实物配租则是政府提供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缴纳租金。
当然具体到什么地步以及如何进行实质性的操作,那实际上就是在第一步就要实行有效的监管, 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房管部门联合审查、公示,并在各区(市)县使用统一的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将实时反映保障对象住房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坚决杜绝“开豪车享受住房保障”现象的出现。
不过对于广大的农村百姓来说自己用钱来改善居住条件,那实际上是需要不小的开支的,而且是自己的收入和自己用来盖房的资金,也不是一个小数字。而且在农村自己没有住房和在城市里城市人自己没有房子的概念也是不一样的。笔者以为这样的一种对居住条件的改善,还是需要和农村的扶贫工作一起进行的效果会更好。
住房保障体系由城镇延伸至农村,这是一个不小的跨越,更是一个需要动用农村和城市资源来进行新的整合才能具体实施的。而且这种眼神的意义,也是一个具有跨越发展发展意义的。延伸的意义说明,在城市的廉租房开始启动的时候,人们也不能忘记农村的住房困难者。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