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商不存在“商德”问题


 

全经联“商德”接龙第九棒

 

开发商根本不存在“商德”问题

郭海臣/文

 

美女加才女杨超邀我为全经联的“商德”活动写点字,我爽快地答应了;但是,待到开始操笔伏案了,却发现很是为难,一时不知从何谈起。

 

“商德”沦丧,中国亚文化的流毒所致

 

我办公室的书柜里,常年摆放着三本书:一本《资治通鉴》,一本《辞海》,一本《鬼谷子全解》。闲暇之余,信手翻翻。三本书中,唯《鬼谷子》翻阅最多,概因与我的职业有关。《鬼谷子》虽为古代智谋的“旁门左道”,但实用价值高。而《三十六计》已经读过多遍,被束之高阁,其实早已成为一种文化符号。并且,在现实商战应用中,总是感觉有些“形而上”的味道。

 

如果说《三十六计》是商战兵法,《鬼谷子》则是商战剑谱,这是“道”与“法”的区别。所谓道者,运用其妙,存乎一心,是商战理念;所谓法者,怪招邪念,存乎于表,是商战兵法。但是,实用价值极高的《鬼谷子》,其“歪门邪说”的理论却成了中国文化“流毒”,贻害无穷。所以,《鬼谷子》的商业价值甚多,文化与艺术价值甚少;而《三十六计》不仅具有商业价值,也兼具文化与艺术价值。因此,《鬼谷子》、《三十六计》等这些唆使人搞怪使坏的千古奇书是军事家们启蒙的教科书;因此,诸如《鬼谷子》、《三十六计》里面的理念、方法,也自然成了当年不安分的革命党人在“打江山时期的舆论工具与“圣经”。

 

然而,一旦天下大定,《论语》及其孔孟之道就成为统治阶级的愚民工具。满口仁爱道德的目的不过是为了教化子民,安定团结。由此说开去,孔子虽被万世传颂为“圣人”,但背后的隐情无非是被统治阶级利用的工具罢了。孔圣人的仁爱道德的主张之所以被善加利用,是因世风日下,纲常崩溃,礼仪沦丧。

 

深受中国5000年文化的中国人,生来或多或少都会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但是在民间,尤其奸商那里,优良的传统文化对他们的教化作用往往很小,而具有劣根性的中国亚文化在民间大行其道。举个例子,从百姓到商人没有几人深入研究《论语》,大凡研究《论语》之大成者多为大学教授之流,而《厚黑学》、《麻衣神相》等教人弄奸使坏、装神弄鬼的东西,则往往在民间风传。新版《三国》中有句台词,大意是“民谣所反映的是社会最真的现实。”

 

在这个“宁可坐在宝马里面哭,也不坐在自行车后面笑”的现实社会,财富多寡成为社会衡量成败与地位的唯一标准。然而,富豪们财富的获取向来是不能讲仁爱道德的。所谓“文人经商十个九个输”就是这个道理,文人读圣贤书,且读得太多,读成了书呆子,整天仁义道德,经商不输才是老天爷不开眼。

 

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发展市场经济的前期阶段,无不经历大开大合,由乱到治的过程。市场经济初级凡事都没有规则,没有法律可依。在这个过程中,道德沦丧是市场经济初期的一种表现。人无外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靠老实巴交做生意是不可能发大财,发横财的。许多富豪的原始财富积累充满罪恶也就不足为奇。

 

纵观世界市场经济发展的轨迹,无一例外的经历了这个过程。中国的市场经济表现尤为突出,从假货横行到原罪现形;从窃取国企资产到涉黑经营,欺行霸市;从走私贩毒到空手诈骗;从垄断经营到行贿腐败……中国市场经济初期的富豪身上,大都流淌着罪恶的血液。

 

商德沦丧,不是开发商的错

 

中国商人商德沦丧的根本原因是商人的变态心理。恶劣的政治、商业环境导致老板们经常被骗、委曲求全、忍气吞声,使这些视钱如命的老板们心理变态,比如:心狠手辣、不讲道理、唯利是图、鸟尽弓藏、趁火打劫、疑心过重……用在生意场上无可厚非,但是,这种变态心理一旦传导至企业内部经营层面,内部出现混乱是一定的。

 

但是,房地产行业的商德沦丧不是开发商一个人的错。房地产行业的商德沦丧祸根是社会大环境所致。在一个没有法律约束,机制不健全的市场环境中,任何人是难以独善其身,甚至会被商人善加利用,所谓钻法律的空子。古语曰:人之初,性本善,没有那个企业家一开始就丧心病狂。实践证明,大凡成功的企业家首次创业都会经历失败,为何?这其中不仅是经验的问题,而是“创之初,性本善”,被残酷而罪恶的商场狠狠教训了一顿。

 

我有一个创办猎头公司的朋友,是一个善良而又知性的女老板,又一次,她对我大发感慨:现在人心真是叵测,你掏出心窝子对员工好,员工就是不买账,在打工者的眼里,凡是当老板的,就是手狠心黑,即便是再善良的行为都会被员工误读。

 

房地产商们的商德沦丧是被恶劣的市场、经济、政治环境逼的,换句话说,房地产行业伦理尽丧的核心是政府的“政德”沦丧所致,你政府不讲“政德”,我开发商为什么要讲商德?我开发商讲商德能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么?如果有一个良好的政治、商业环境,谁又愿意靠犯罪经商?政府为开发商施展“商德”而构建一个公平的社会与市场环境了吗?举个例子,房地产行业的腐败横行,其实,没有几个开发商愿意损失利润而去行贿,但现实情况是,如果开发商不行贿,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却寸步难行,中国的所有开发商都必须面临这一现实!

 

靠“商德”拯救楼市基本是一场无果的行动。强调房地产商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并没有错,但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往往和企业利益息息相关,比如捐款,如果不是为了企业发展,如果不是为了迎合政府要求,哪一个开发商愿意心甘情愿捐款?企业家捐款的背后依然是以企业的商业运作做为原始出发点。

 

我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主持搞过不少的捐款的商业策划活动,都是以销售房屋、品牌建设,或者改善政府关系为目的。但是,在表面上呢,则满口仁义道德,一副为社会做贡献的嘴脸。这里面,政府要得是业绩,自然满心欢喜,商人要的是利益,各为其利,没有谁真的是“雷锋”。

 

其实,中国的绝大数的开发商“商德”没有问题,我们指责开发商的“商德”有问题是没有道理的。这里面,可以指责开发商“商德”就是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篡改规划,作为商人如果提供的是假冒伪劣产品,这的确是开发商的商德问题。至于有人指责的哄抬房价,虚假宣传,擅改容积率,房托售房等等,即使开发商干得再离谱,我认为,也不是开发商“商德”问题。试想,房价是开发商哄抬上去的吗?如果监管力度足够,开发商还能进行虚假宣传吗?如果政府不默认,开发商敢擅自提高容积率的吗?擅改容积率的方案能通过吗?至于找房托售房则是一种经商策略,这和卖服装找模特一样,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除了房屋质量属于开发商的“商德”范畴之外,还有一个“商德”就是开发商总是赖账不还,不讲信誉,许多开发商都是赖账高手,欠账一大堆,能不给就不给,能少给就少给,能托延就拖延。但这个“商德”表现与楼市的房价无关,属于经商的诚信范畴。

 

由此可见,开发商的“商德”根本没有问题,开发商的根本问题在于诚信经营问题。诚信经营是开发商立市之本,兴业之本,借机“商德”运动,开发商需要来一场自我心灵救赎。这是这次“商德”讨论中最有价值的东西,讨论“商德”能否拯救楼市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下一棒交给全经联常务理事王伟业先生,请王总谈谈对“商德”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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