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纬所苏州分所 赵涛
3月2日,苏州市住建局已针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国八条”)出台了“苏州版限购措施”并已于次日起开始施行,其中有多处使用了“市区”、“本市”、“本市户籍”等表述。苏州市是个城市化发展飞速的地方,近年来,除沧浪、吴中、相城、金阊、平江、苏州工业园区及高新区7个区外,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吴江等5个县市也逐渐作为苏州市的行政区划范围,前者就是老百姓俗称的“小市”,而包含后5个县市的苏州也被大家称作“大市范围”。那么,此次苏州限购令的“市区”、“本市”等措辞究竟是指大市范围还是小市范围呢?官方没有给出书面的答复,媒体的报道也是不尽相同,而我们最近被客户、读者和媒体问到的最多的问题之一就是关于“市区”、“本市户籍”的界定问题,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看看“限购令”第一条的原文:
一、暂定在市区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定销商品房、危旧房小区改造配建商品住房等以外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市区已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限购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今天,经向主管部门咨询,我们得到了一个初步解释,以该条文第一句为例:“暂定在市区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这里的“在市区已有1套住房”中的“市区”,指的是包含沧浪、吴中、相城、金阊、平江、苏州工业园区及高新区7个区的苏州市范围(“小市”),而“本市户籍”却是指除上述7个区外还包含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吴江5个县市的苏州大市范围。
看到这里,不知你是否有种眩晕的感觉,其实不仅是你,在此之前,就连我们律师也是边看 “限购令”边是一头雾水,一会有媒体报道说限购令仅针对小市范围、不包含张家港等5个县市,一会又有主管部门负责人解释说太仓户籍算是限购令范围……由衷想到一句话:“所谓思考能力,其实神马都是浮云。”
跑题了,举个例子吧。如果您是昆山户籍,也在昆山有两套房产,那么这两套房产不属于“在市区”有住房,但按上述解释您属于苏州市“本市户籍”,还可以在沧浪、吴中、相城、金阊、平江、苏州工业园区或者高新区购置房产,由于不属于限购令中的“非本市户籍”,因此也就不涉及到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保的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到目前为止,上述解释也还只是主管部门相关人士的口头答复,并没有明确具体的官方文件依据。不仅如此,其实在本次限购令中还有很多概念值得商榷和界定,比如限购令中的“已有住房”是否包含拆迁安置房?违反限购令后除产权登记不能办理外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严肃处理”等是否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明确?等等,都有待主管部门予以释疑。
我们也将在其后陆续为您带来针对新政的解读,当然,希望主管部门对于此类问题在政策出台时也应有所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