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法制晚报在重要位置刊登了“售房不明码标价,可按欺诈处罚”的报道,国家发改委公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5月1日起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商品房价格一经申报公示不得擅自涨价,售房不明码标价,可按欺诈处罚。
想必到5月1日那天,很多地产界维持了十多年的“行业习惯”将推翻重来,卖房人故伎重演的,到时候必然“玩现了”。
先说新盘定价藏陷阱的。
在房价疯长的这几年,即使调控之后也出现开盘定价打着埋伏的。
售楼处拿一个低价位试探市场,弄了很多人来登记,为了开盘之日聚集人气,君不见当天人山人海,领号挤破脑袋。关键是到现场临时通知开盘价,比原来透风出去的价格,往少里说涨个千把块,多的可以涨几千,购房人看到这么多“竞争对手”,生怕今天不买明天再涨,只好就范。
按照新规矩,这个算“不明码标价”,甚至算“利用标价进行商品房销售价格欺诈”,罚他一个“底儿掉”,有这个“欺诈”的定性,就可以按《消法》双倍赔偿了。
再说卖人情的。
谁都有三亲六故,开发商也如是,自己先留几套消化,再给亲戚朋友弄俩单元。以后这些行为就要标出在“历史记录”上,其他购房人可以问:“你卖他这个价,凭什么卖我这么贵?”
不仅如此,团购的同学们可能也不好玩了,因为你们的“业绩”将成为其他购房人的参照,团购价不能再瞒着其他购房人,如果开发商给你们优惠,就同样也得给别人。前一阵子,网上爆出某机关、某国企包圆了某楼盘的一大片楼,这种事儿以后最好不要出现。
还得说说卖二手房的中介。
现今二手房买卖中,阴阳合同出现的比较频繁,都是将总房款分成“房价款”和“附属设备款”。举个例子,一套150万的住宅,合同里写着房价款只有50万,附属设备能达到100万,而纳税只按照房价,装修和设备不上税,这样可以少交很多税,有关部门防不胜防。
二手房这次也在“明码标价”之列,房子想卖多少钱就要标明,屋子值多少,装修值多少都得写清楚,如果中介想做低税金,就要房主跟他“串通作案”。产权人担着“欺诈”在罪名,没几个会配合的。
跟房子有关的钱都不是小数目,一个多月之后,销售商品房的一定比卖“健美猪”的胆子小,因为一旦被抓赔的比赚的多,我们也不希望看到谁是第一个“玩现了”的人。
法制晚报评论员 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