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楼市调控路线图
国家发改委22日宣布,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同时,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严格限制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对楼市调控极为有利;关键是执行中存在着许多变数,开发商会有各种应对手段。
国家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要求其实并不新鲜,在此前的楼市调控政策中就屡有涉及。例如去年1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和去年4月份《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中都明确要求商品房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应该说是有利于维护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正常秩序的,也是对调控高房价的一次有力配合,但政策效应的发挥关键还在于实际执行中的具体操作情况。
商品房明码标价有让楼市调控从限购向限价转移之趋势。今年1月26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八条”,开启了第三轮房地产市场调控大幕,不少地方楼市限购令也是纷纷出炉,当前正是两会结束之后楼市调控的关键时期,中央要求各地在一季度末出台房价控制目标,尽管住房市场双轨格局运行的态势基本形成,但由于关乎着土地制度和财税体制,短期内能不能把高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控制住实在不乐观。限购措施打压了楼市成交量,“明码标价”则会让房价逐步透明起来,政策若真能落实,可能无形之中会起到限价之效。
商品房明码标价的执行力再次考验楼市政策效应。现在不管是地方政府还是开发商,在多年与中央楼市调控的一轮轮博弈中,都学会了如何来面对或规避新政策的作用,此次同样也不会例外。毕竟,虽说中国经济转型早已吹响了冲锋号,但目前经济过度依赖房地产的事实却一时半会难以改变,一些地方经济增长中有50%到60%是来自于房地产的。两会期间,多地市委书记就谈到土地出让金的问题时,都纷纷发出“不卖地根本无钱保民生”之抱怨。“明码标价”的实际操作最终要落实到地方政府头上,各地会否再次使之遭冷遇不无忧虑。在执行过程中永远会出现问题现在已是大概率事件,此次政策是否又一次上演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政策免疫”的局面呢?这将是对楼市政策执行力的重大考验。
附:第三轮楼市调控路线图
2011年03月23日 来源: 新华网
2011年1月26日 “新国八条”出台,提出要加大对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调节力度,二套房首付提高至六成以上。
2011年1月27日 财政部和国税总局下发《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1月28日(含28日)后网签,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满5年将免征营业税。
2011年1月27日 国务院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
2011年1月28日 上海重庆公布房产税细则,正式启动房产税试点。
2011年2月9日 中国人民银行上调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同时住建部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
2011年2月16日 北京公布落实“新国八条”的“京十五条”,要求非北京户籍家庭在北京购房须提供5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2011年3月14日 全国人大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未来五年,我国将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
2011年3月16日 国家发改委下发《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实行明码标价,取得预售证项目一次公开全部房源。( 孙春祥)
第三轮楼市调控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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