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要着力解决行政管理体制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初步形成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重点抓好以下方面:
第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这始终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与关键。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又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下一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重点,是推进铁路、电力、石油石化、烟草、盐业等垄断行业改革。政事分开的重点,是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切断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的直接行政隶属关系和利益连带关系,建立现代事业单位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重点,是割断政府部门与中介组织的权力联结,确立严格的中介组织准入、退出机制,建立依法监管中介组织的制度,最大限度地培育中介组织的独立性、公平性。
第二,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加快实行“大部门”体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完善权力运行机制。要突出精兵简政,建议将中央政府的各类行政机构总量控制在40个以下,可考虑整合形成“大工业”、“大农业业”、“大社会”、“大文化”、“大交通”、“大资源”政府部门。同时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口特别是事业单位人员规模过快膨胀,加快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调整,增加警察、医务人员、教师、社会保障经办等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人员。
第三,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政府的实质不仅是依法办事,更重要的是维护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要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坚决消除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合法化的倾向。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解决粗暴执法、与民争利等问题,更加注重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权益。
第四,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适度分离的运行机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健全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制度、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决策事项的听证和公示制度、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决策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健全政府责任体系,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形成行政系统内部监督、专门机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
第五,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把政务公开与实施行政许可法、财政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招投标制度改革和扩大基层民主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形成综合效应。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强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政府内部流程再造和重组,推动电子政务和政府绩效评估相结合。
第六,建设节约型机关。切实降低行政成本,重点是控制楼堂馆所建设,推进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公款出国三项制度改革。加快实行财政预算公开尤其是行政支出经费公开,让老百姓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
注:本文作于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