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有着“象牙塔”之称的大学校园不再平静、神秘,众多管理学生的规章、制度经媒体报道成为被大众评说的社会话题。面对校规,大学生也不再一味遵守、服从,质疑校规的声音逐渐增多,甚至还出现了大学生不服校方管理,与学校对簿公堂的事件。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设若按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道理来说,学校自然也应当制定有切合自身实际的一些管理规定。但当人们对大学校规的关注已达到近乎“井喷”的程度时,则充分说明我们的大学教育已经出了问题,要么是学校的问题,要么就是学生本身的问题。相形之下,笔者坚持认为学校的做法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诚然,诸如“不准在校园里KISS(亲吻)、不准在校园里拥抱、不准在校园里牵手”;“学生不得非法同居”,“不得做第三者”,“当三陪、做二奶、搞一夜情的学生将被开除学籍”; “偷窥、偷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将偷拍资料上传网络或者其他媒体者,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学生进教室上课必须背书包”,“周一至周五早上必须按时参加晨跑,并刷卡、点名”,“周日晚上各班级要集体唱红歌”; “恋爱实名制”等等之类的规定确实有些不尽人情,也确实“雷人”之极。但至于学校为什么要“剑走偏锋”,为什么要不顾非议地“雷声”不断?这也是一个值得思考并且必须进行深层思考的问题。
西南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钟克勋认为,除了少数高校制定的校规确实经不起推敲外,人们对多数高校出台的校规产生了一定程度上的误读,新闻媒体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我想这是有一定的道理的。设若不是媒体断章取义的报道和炒作,社会舆论一边倒地质疑学校的“井喷”现象恐怕也不会出现。
其实,每一个大学所谓“雷人”校规的出台,都是具有一定的原因和背景的。近年来,大学校园学习风气日淡,学生们不再崇尚“十年寒窗,埋首苦读”,而是崇尚自由、浪漫;学生们谈论最多的不再是读了什么书、做了多少学问,而是相互攀比“手机、笔记本、数码相机”等时尚用品。更为令人痛心的是,相当一部分的大学生每天花着父母给的生活费,却不珍惜学习的机会,不是沉迷于网络游戏,便是将大量时间花在谈恋爱上。因而随着教育部对《规定》的调整,高校才不得不制定出了一些被人们看来比较“另类”的校规。
校规,校规,无疑是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规范,自然要严格并且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否则也就失去了制定校规的意义。对中国教育史颇有研究的四川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
大学试图通过校规来规范师生言行,净化校园风气,这是无可厚非的。要抵制社会上各种新事物、新风气对‘象牙塔’的冲击,就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的严格管理。大学学生正是广泛涉猎各种知识,培养创新能力的黄金时期,稍有懈怠就可能会造成终生的遗憾,甚至给社会造成巨大的负担。设若大学骄子都能做到学而不已、勤奋不息而不是攀比享受、放纵糜烂的话,恐怕这些所谓的“雷人”规定也就不再那么面目狰狞、令人憎恨了。
在生活中,规矩是人类进行自我约束的信条;在工作中,规矩是一个单位进行管理的底线。人人都有惰性,“管”不是制定规则的目的,“督促”、“提醒”才是目的。校规的作用更大程度上是提醒那些比较懒惰、对自己的要求低于底线的学生,不要贪图一时的快乐而虚度光阴,抱憾终生。这就是为何一些学生并没有感觉到校规的存在,而有的学生却处处感觉校规与其作对的原因。因此,有时在校方制定的校规与学生发生了冲突的情况下,真正应该反思的其实是学生!
(李吉明2011年3月18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