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误读“干部年轻化”?—从钟南山“法官年轻化荒谬”说起
法官年轻化问题,昨日在广东省代表团会议上引发讨论。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表示,法官队伍为搞均衡化,年轻化倾向重,很多大学生毕业后就当法官,缺乏生活阅历和经验。工程院院士钟南山认为,“让法官按公务员的年纪退休不仅是错误的,也是荒谬的。”同时他也认为,让大学毕业生做法官做判断是不合理的,培养年轻人表面是为了平衡,实际上对事业是有害的。(北京晨报(北京)
毋庸置疑,钟南山代表对法官队伍刻意追求“年轻化”,甚至搞“一刀切”的现象是极其不满意的,也直言不讳地指出了其间的缺失和弊病。但笔者与陈舒和钟南山代表观点不同的是,“为搞均衡化,年轻化倾向重”的现象并不单单只是法官队伍当中才有的,而是一种极其普遍、极其严重的社会问题。有些地方甚至还把干部“年轻化”当做了一种追求,从而导致了刚刚三十岁出头就进入厅局级领导岗位、25岁上下就已进入正科级领导岗位的怪事情发生。
诚然,干部队伍年轻化是党的事业传承的战略选择,但如何界定“年轻化”,如何理解“年轻化”,这是一个看似简单却又极其复杂的问题。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在谈到干部队伍建设时曾经指出,干部队伍年轻化不是“低龄化”,要坚决纠正错误做法。但现实当中,许多地方依然存在着“三十当官,四十靠边,五十赋闲”的现状。
四五十岁的人,正是人生的黄金时期,有丰富的生活工作实践经验:作为科学家,正是出成果的时候;作为工人、农民,正是工作、生产熟能生巧的阶段;作为干部,正是在有丰富工作经验基础上开拓创新、更上层楼的时候……一个“干部年轻化”,不仅造成了人才的极大浪费,还给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一是挫伤了中年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一些年富力强的中年干部,没有继续施展抱负的舞台,让他们过早地滋生出一种“船到桥头车到站”的消极情绪。更有甚者,一些干部明知自己升不上去,便转变“策略”,平时不下去,下去就向老百姓要钱、要粮、要命,搜刮民脂民膏,满足自己的私欲,致使干群关系紧张,严重损坏党员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加大了政府的行政压力和阻力,做了领导干部中的“害群之马”。
二是造成了国家资源上的浪费。国家培养一个干部要投入很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往往要经过培训、岗位锻炼、考察学习等诸多环节,等他们成熟了,年龄也差不多四五十岁了,离“下课”的时间也不远了,而事业又不能“后继乏人”,必须着手新一轮的选拔。于是,在周而复始的“选拔—培养—离任”中,我们的干部队伍就始终处在一个培养过程中,“成熟”了也就意味着将要“瓜熟蒂落”了。
三是助长了一些基层干部做事的浮躁心理。由于提拔年龄卡得紧,而一些干部的从政志向又是以被提拔为主要目标的,因此就必然会产生“要想尽快得到提拔,就必须尽快干出政绩”的心理。如此一来,为了赶上“年轻化”这趟专列,这些干部就很难沉下心来做事,往往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不应该放的地方去。于是,在急功近利中,就陷入了大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的漩涡当中,甚至不惜采用一些非正常手段,走上了一条可悲可叹的不归之路。
其实,干部年轻化只是一个相对概念而已。它是针对领导层总体年龄偏大而言的,而并不排斥年富力强的人。过于强调干部“年轻化”,就会走进只看年龄而忘记“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等原则的怪圈。这是对中央政策和精神的曲解,也背离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更是对党和国家事业的不负责任。
干部年轻化,并不是说干部队伍越年轻、越多地启用年轻干部就越能更好地作用于社会。——讲究年龄而不唯年龄,真正做到凭实绩和能力用干部,不拘一格选人才,这才符合中央强调的用人标准(并没有对年轻化设置具体的年龄限定),才符合时代的要求、人民的期待!
(李吉明2011年3月15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