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精神是财经媒体人的立身之本
中国改革开放的30多年历史,是市场经济逐步确立并且深入人心的历史。在这个历史过程中,中国媒体的生态也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其中最为突出的一个现象是,财经媒体在社会公共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财经记者、财经编辑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应该以怎样的精神面貌完成自己的使命,显然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重大问题。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成为政府工作的中心任务,在我国这样一个对政府政绩进行量化考核的国家,各项经济指标的上升更是政府全力推动的一个核心目标;而民众在致富目标的强烈刺激下,不仅希望自己能够有一个稳定的、收入可观的工作,还积极投入了各项投资活动,期望不断地增加自己的财富积累。而这一切都依赖于各种经济要素市场的发展与发达,而市场发展的一个先决条件便是市场信息的高度流通,无论是政府对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还是民众的投资理财活动,都有赖于及时、准确、全面地接收到真实的市场信息。这种社会形态决定了财经信息的重要,也决定了财经媒体人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的重要地位。
一个合格的财经媒体人,首先必须对自己所报道的财经专业有精准的了解。在传统的新闻学理论中,对媒体人的最高要求是能够成为一个杂家,也就是说,虽然不要求媒体人成为其所报道领域的专家(某些媒体人确实能够成为某一领域的专家,但这是他的个人发展,已经超出一般的对媒体人的要求),但要求媒体人能够对各个领域都有大致的了解。但是,对于财经媒体人来说,仅仅要求自己做一个杂家可能是不够的,而是需要对财经领域有深刻的了解。因此,现在的财经媒体,最需要的并不是出身于新闻专业的学生,而是财经专业的学生。虽然新闻学构建了很成熟的理论,但在我看来,一般的新闻报道,比如社会新闻、娱乐新闻,一个在写作上过硬的中学生应该就可以胜任了,而财经领域涉及大量的财经专业知识,如果缺乏专业的训练,显然是难以完成任务的。
但是,财经领域的专业知识尽管很高深,一个财经媒体人只要勤奋学习,其实是不难掌握的。对于财经媒体人来说,更为重要的是必须具备一种公共精神。这种公共精神就是财经媒体人所作出的新闻报道、新闻评论,必须秉持社会公共理念,而不是从自我理念甚至自我利益出发来从事自己的职业行为。对于新闻报道来说,新闻记者必须全面、真实地反映公众需要认知的新闻事件,而不是根据自己的需要有所取舍,或者将某一事件过度炒作,或者将某一事件刻意隐瞒;对于新闻评论来说,固然因为评论人所奉行的价值观而能够表现出不同的议论,但评论人应该遵循的是社会公共价值,而不是为自我的或某个团体的私利发表议论,甚至企图用这种议论来影响公众认知,影响政府的公共决策。
一般地说,公共精神是所有媒体人都应该具有的一种职业操守,这是新闻媒体作为一种社会公器所决定的,但对于财经媒体人来说,具备公共精神还有着特别的意义。在我国目前所处的市场经济社会中,经济的快速发展使社会群体出现了分化,各个群体之间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已不由自主地置身于某一个群体之中,从而对社会上产生的某种符合自己利益的诉求产生强烈的共鸣。财经媒体人作为一个社会成员,当然也会有自己的利益诉求,但是,财经媒体人如果缺乏公共精神,就很容易利用自己在媒体上的话语权,引导媒体舆论向有利于自我的或者某个层级的社会群体的利益服务的方向发展。这种情况在我国目前的财经媒体上已经成为一种引人注目的表现。
比如,最近一年来,我国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力度颇大的房地产市场调控。对于政府主导下所进行的房地产调控,财经媒体进行了报道,但在对一些政策的解读中,财经媒体如何选择采访对象就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媒体人自我利益诉求。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畸形发展,导致围绕着商品房的拥有出现了严重的阶层分化,拥有多套房者运用市场原教旨主义的理论,希望政府停止对市场的干预,让房价出现更可观的涨幅,以谋取更多的利益;而无房者则渴望借助政府强大的市场干预,让房价快速降下来。客观地说,这种看似矛盾的利益诉求都有一定的合理性,而面对这种纷纭复杂的舆论格局,社会需要财经媒体能够提供真实、公正的信息,提供能够让公众明辨是非的分析。但是,在一年来围绕着房地产市场调控而出现的各种新闻报道和新闻评论中,我们不时能看到有选择的报道有和偏向的评论,而在它们的背后无不隐藏着媒体人自我的利益诉求。举个例子说,一年来围绕着房产税的推出和一些地方政府“限购令”的推出,就不无这种倾向。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的问题集中地表现于房价过高,而在构成这种房价过高的背后,政府过多的税费收取正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因此,房产税的推出不仅无助于降低房价,反而增加了房屋持有的成本,从而助推房价。但是,一些媒体人只看到了房产税对保有多套住房者可能产生的持有成本上升压力,却无视他们将这种压力转嫁于下家或租房者的可能,缺乏对政府利用行政权力增加税收的警惕和监督,反而一厢情愿地认为这是市场调控的一记重拳。很显然,支持房产税的舆论倾向正是一种站在自我利益角度而出现的。而对于“限购令”,尤其是对外地人的“限购令”,又遭到了一片反对声,这同样不是一种持平之论。其实,目前各地出台的“限购令”并不是一概地排斥外地人购房,而是以其向本地提供的税收为依据,如果考虑到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必须对等的原则,这样的政策并无太多的不合理之处。很显然,财经媒体人如果缺乏公共精神,在从事新闻报道和新闻评论时,就很容易偏于一端,对舆论产生误导作用。
在股票市场上,财经媒体人如果缺乏公共精神,就更容易滑向将媒体用作自己炒股工具的泥坑。由于目前对于股市和新闻业规管上的缺失,我国财经媒体人在从事股票市场投资方面没有必要的管理措施,甚至对一些受管理部门之命承担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任务的证券专业报刊的媒体人从事炒股活动也缺乏监管,这给他们利用股市新闻的报道和评论权给自己制造炒股空间打开了方便之门。在股票市场上,一条被称为“利多”或“利空”的消息能够对市场行情产生很大的影响,财经媒体人由于工作的关系,往往能够在这些信息通过媒体发布之前事先掌握到,如果媒体人因此而事先进行买入或卖出股票的动作,就可以先于社会上的其他投资者赢利或者规避风险,造成一种内幕交易。在股票市场上,由于大多数投资者处于信息的盲区,对财经媒体,尤其是专业的证券媒体的依赖很大,这就需要财经媒体人,尤其是在专业证券报刊工作的记者、编辑、评论员以超脱于自我利益需求的姿态在第一时间向公众传递市场信息。但是,当财经媒体人积极地投身于炒股谋利活动中,如何克服自我利益在报道中的表达欲望,无疑构成了重大的考验。除了需要市场监管部门提升监管力度以外,财经媒体人的自律显得十分重要,而这种自律就需要公共精神的支撑。
在中国的社会生活空间,公共精神一直是严重缺乏的,它已经给我们的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这种局面之所形成,有其复杂的原因,首先在于,由于在我国的经济转轨过程中,政府也产生了利益需求,从而成为一个凌驾于公众之上的特殊的利益集团,但它又掌握着对媒体的支配权利,它可以通过媒体的引导,使市场向有利于实现其利益的方向发展,而在我国的新闻业管理空间中,媒体缺乏与其博弈的条件。同时,媒体人作为个体的社会人,自然也有自己的利益需求,但对于自我的利益需求与财经新闻应该体现的社会公共价值的分界线却长期模糊不清,对媒体人公共精神的训练也付诸阙如。当媒体人缺乏公共精神的时候,媒体所表现出的姿态就成了社会部分人的传声筒,媒体的社会公器作用也就受到了严重的削弱。
财经媒体人需要具有专业素养,但是财经媒体人更应该具有超越自我阶层利益和物质诉求的追求。当下的中国,物质主义已经替代了“仰望星空”的精神追求,坚持公共精神的财经媒体人甚至会遭遇到某一方面利益集团的打击,比如被公权力排挤或者被某种情绪化的大众舆论恶批,从而遭遇到不公平的对待,导致自我物质利益的损失。但是,如果财经媒体人不作这样的坚守,那么,财经媒体人的立身之本也就不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