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下跪不能让理性也跟着“屈膝”
文/格林豪泰酒店徐曙光
就像下面这则新闻,就引起了道德和理性的博弈。1月15日上午,参加今年研究生考试的西安考生陈晓原,因忘带身份证,被监考老师拒之考场门外。为了能进教室参加考试,陈晓原两度下跪。但陈晓原的下跪没有撼动考试规则,她最终没能参加考试。
事件报道之后,网友们广泛讨论,莫衷一是。据不完全统计,有大概一半的网友认为监考老师的做法不对,应该让下跪考生参加考试;另外一半的网友则主张,没有带身份证不准进考场是考试规则规定的,监考者不该违反规定。
两种观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看起来都很理智,当然只是“看起来”而已。对监考老师的铁面无私表示不满的网友,明显是抱着一腔同情心在为陈晓原鸣不平的。这些人觉得,论人情味,的确不该剥夺考生的参考机会,毕竟备考过程花费了她很大的心血。但是,“无规矩不成方圆”,如果这一次为陈破例,那以后要是再出现这种情况又该如何处理?要是下跪就能给其开“绿色通道”,毫无疑问,对那些有带证的考生来说,是不公平的。长期下去,规定不就成为一纸空文了吗?如果下跪比法律还管用,千千万万个杀人犯都可能会选择下跪,那么我们的法律是不是也该网开一面呢?很明显,这是万万不能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不能用感情去左右公平合理的规章制度,否则中国经济也难于向世界先进水平发展。
所以说,这种以道德为起点做出的判断是不够周全的。不过这也难怪,道德和理性之间还有一个的区别,那就是,理性是可以量化和比较严谨的,而道德则不然,其中包括很多情感因素。可量化的规章制度看得见摸得着,而不可量化的道德情感比较抽象。
在法治社会里,社会发展要依靠人人对可量化法律法规的遵守,而不能太依赖抽象的道德约束,至少目前不行。其一,事实说明,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并没有带来同步的道德进化;其二,理性与含有不理智成分的道德是相互冲突的,这两种为人处事的参照必然要二者择一。
当然,规则也不该是一成不变的,僵化的制度肯定要被改革。我们不妨对陈晓原下跪事件做一下反思:为了避免悲剧再次上演,是否可以采取其他更合情理的方式去解决?要不要把现有的考试规定做一下修改?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只有规则无漏洞,冲动的“道德反应”才不会如此强烈。从这个角度来看,道德准则有时候还可以让理性更为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