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乐福,沃尔玛等“欺诈门”,
“断供门”,“福利门”等问题的思考
卡夫饼干断供联合超市,康师傅、九三粮油断供家乐福,益力多断供沃尔玛……近期频频爆发的零供矛盾再度冲击商务部的“神经”。日前,商务部已会同商业企业的行业协会,正在起草制定《零售商、供货商商品购销合同规范》,并有望近期出台实施,这是商务部第三次修订零供购销合同,希望通过该新规来解决零供关系中突出的矛盾。
这是继春节前,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在部分城市曝出价格欺诈门事件后,最近又频频传出不堪重负的中小供应商纷纷“逃离”家乐福。无独有偶,1月19日,上海《劳动报》发表长篇报道披露:从1998年至今,家乐福上海20家门店的6000多名一线职工,相当部分人每月实际到手的收入仅增长了数十元,而这期间上海最低工资翻了3.45倍,上海人均GDP翻了3.09倍。该报称,目前上海家乐福部分员工的收入徘徊在最低工资线上。该报还披露了2008年上海家乐福与企业工会进行集体工资协商的一些细节:第一次协商,工会干部们感觉,法国老板执着于“集体协商制度”本身的合法性,对于工资底线、基本福利只字未提。第二次和第三次协商,资方每次都与工会就协商制度本身“纠缠不清”,上海市总工会法律部人士认为“他们根本不想和工会谈,只是拖延应付”。最后一次协商,工会直接提出要增加一线职工收入,增幅不低于8%,谁料家乐福上海区区长(法国人)起身离席,再也没回来……
零供关系问题的核心是中国制造业发达、数量繁多参差不齐,而自身的销售渠道建设落后,加之大型的零售商少之又少,这其中品牌大型零售商又多为外资掌控,所以出现了零供矛盾日益激化。
而即将出台的新规解决目前激化的零供矛盾作用有限,建立良好的流通销售渠道及商业信用体系才是关键。
政府部门应该找到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目前国内零供关系矛盾在于制造业发达,而流通销售渠道建设落后,以及流通业制度不到位,导致了中国的供应商和制造商缺失渠道控制权和价格定价权,才使外资超市‘店大欺客’频频得手。家乐福、沃尔玛搞价格欺诈,并没有多少含金量。所谓虚构原价,不过是虚构一个原价,然后搞虚假降价的把戏,这些价格欺诈的把戏,实在是煞费苦心,但其意图是明显的,就是要将消费者当大头哄一哄,而在细心人面前却常常会被揭穿,如果有人粗心大意,就被占了便宜。
其实要解决问题,最重要的并不是政策,而是应该重点推进渠道建设,规范渠道运行,建立良性的商业社会综合信用体系和规则,供应商有更多的零售商可供选择,两者之间达成等力抗衡,才能建立保障供应商利益的长效机制。
家乐福等国际零售巨头搞这些价格欺诈行为其实很愚蠢,很容易得罪消费者,但这些国际巨头却乐此不疲,说明真的有利可图。而且这种价格欺诈的把戏并非近来才出现,在北京、上海、广东、陕西等国内许多省市都曾屡屡出现,如,2007年,家东福就因“欺诈门”而被西安市物价局通报批评。2010年8月,云南消费者还起诉沃尔玛价格欺诈,沃尔玛一审败诉。家乐福超市搞欺诈的事件一再被新闻媒体曝光,如销售过期食品、假冒伪劣产品混入商场、价格欺诈……
但欺诈行为虽然存在多年,却似乎一直没有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处罚,这大约正是家乐福等国际零售巨头在国内屡陷“欺诈门”的根本原因。家乐福之所以敢为所欲为,根本原因在于违法成本低廉。国家发改委《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中明确规定,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进行价格欺诈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但虽有处罚规定,罚款金额并不高,根本遏制不了商家违法经营的冲动。而且,尽管经常违法经营,却很少被严格执法。可见违法成本之低廉。成本之低还源于我国法律缺乏真正的惩罚性赔偿,一些地方政府甚至要求对大型商场不能经常进入检查,对违规的处罚也要按最低限,这种种“呵护”纵容坏了这些商家。
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一再搞欺诈消费者的伎俩,关键是地方政府的纵容与包庇,是对商家监管不严。诚信经营是政府管出来的,要让家乐福等超市合法经营,政府还得加大执法力度。 其实新的一个阶段,国家已经统一了内外资企业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收制度。中国也已经在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等舞台上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关键作用,中国在大国崛起的过程中,地方政府更应该屏弃耸洋媚外,纵容与包庇家乐福, 沃尔玛等世界知名企业,而应该一视同人,让内外资企业接受同样的监管。
至于员工福利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的集体协商制度缺乏应有的“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原劳保部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均属部门规章,在立法上处于较低层次。所以,关于员工福利问题,对于家乐福, 沃尔玛世界知名企业应承担起社会责任。
作者: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合伙人 杨愿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