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壮士断腕自洁之举更待法制约束给力


     

阿里巴巴壮士断腕自洁之举更待法制约束给力   刘效仁

“过去的一个多月,我很痛苦,很纠结,很愤怒……”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主席马云在内部邮件中表示要“刮骨疗毒”。由于其香港上市公司去年逾千名“中国供应商”客户涉嫌欺诈,突破了价值观的底线。于是,突然发动了一场自我“整风运动”。日前,网络有限公司CEO卫哲、COO李旭晖引咎辞职,公司原人力资深副总裁邓康明被降级另用。涉嫌欺诈的全部2326家“中国供应商”客户已全部做关闭处理,并提交司法机关参与调查。(20110222日广州日报、第一财经日报)

“中国供应商”是阿里巴巴B2B业务的主要收费平台之一,主攻外贸。但从2009年底开始,部分销售人员为追求高业绩,故意纵容或疏忽允许部分外部分子进入会员体系,有组织地进行诈骗。内部其查出近两年间分别有1219(占比1.1%)1107(占比0.8%)的“中国供应商”客户涉嫌欺诈。“骗子公司加入阿里巴巴平台的唯一原因是利用我们十二年来用心血建造的网络平台向国外买家行骗!”马云的邮件如此形容。

与其他网站“遍地是贼”,成了“地摊市场”相比,有人就说阿里巴巴和淘宝网仍是最值得信任的。这在商业欺诈成潜规则的当下,能赢得公众的心仪实属不易。但常在河边走,尤其是缺乏政府法治刚性监督,尚需自控自洁的环境下,要拒绝欺诈带来的商业利益,包括一些销售人员对高业绩的追逐,显然需要坚定的心理定力,坚实的诚信价值观奠基。

问题是,当一些网络企业习惯于“捂盖子”,总是极力公关和掩盖时,阿里巴巴自曝家丑。在嫉恶如的仇马云看来,触犯商业诚信原则和公司价值观底线的行为,任何的容忍姑息都是对更多诚信客户、更多诚信阿里人的犯罪!“我们必须采取措施捍卫阿里巴巴价值观!”不仅组织专业调查,同时所有直接或间接参与的同事都为此承担责任,B2B管理层更将承担主要责任!于是有了高层的动荡和洗牌。似乎非如此,不足以重拾公信。

6副总裁姚建疆则认为,阿里巴巴辞退2名高管存在“卸磨杀驴”的嫌疑。在笔者看来,卫哲们的请辞颇有种君子之风。卫哲就公开回应称,辞职造成的震动甚至阵痛是必要的健康的,将重新唤醒阿里巴巴的使命感和价值观。这些人的引咎自裁,正是一个企业承担责任“危急公关”必须做出的牺牲,是一种 “自决”自我纠偏。“宁愿没有增长,也决不能做损害客户利益的事,更不用提公然的欺骗”。直面现实、勇于担当,正是现代企业做大做强,担当社会责任的内在要求。

在媒体眼里,“中国企业鲜有此勇气”。其实是,中国企业更缺乏坚守诚信价值观的法制环境。马云的自洁行动之所以被称之为“自我整风”,靠得是“人治”,是作为领袖人物马云的道德境界,而未能上升为团体意识,制度建构,更未能升华为法制条规下的自我约束。易凯资本CEO王冉在微博上称,“刮骨疗毒固然需要勇气和决心,但我有点不解:如果马云的价值观连卫哲这个层面都不能领会和执行,这又说明了什么呢?”在我看来,至少说明,仅仅靠一个人的威权自治,无疑是难以持久的,甚至亦非治本之策。

全球各大跨国公司之所以越来越多地“自爆家丑”,纷纷向外界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固然与企业商业伦理有关系,但更因为现代法治赏罚分明毫厘不爽的外在环境,迫使企业必须恪守企业和企业家的道德红线—拒绝商业欺诈。否则,不仅会受到媒体的穷追猛打,也会遭致执法者动辄千百万元的赔偿。到头来不仅是家丑外扬,更可能的结果是家破人亡,包括企业的“死亡”。相比之下,我们既缺乏商家的自爱自洁,企业家的自重与自立,更缺乏外在的约束,缺乏法治的刚性制约。正因此,马云的自洁之举就成了“阳春白雪”。

http://news.sohu.com/20110222/n279455172.shtml http://news.163.com/11/0222/00/6TF5AI2200014AED.html http://tech.163.com/11/0221/17/6TEBJLGQ000915B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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