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正月十五,又将是一个爆竹横空的夜晚。相信爆竹燃放的话题又将是明天舆论聚焦的核心。
前有央视新址大楼因燃放烟花被付之一炬。万想不到今年沈阳的第一高楼又惨毁于礼花弹下。在网上查了一下,2月2日零点到2月3日上午8点,全国共发生火灾5945起;北京市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223人,死亡2人;2月7日浙江淳安发生山林火灾,6人遇难,惹祸的还是鞭炮……
春节放爆竹、贴春联是中国的传统民俗,保留延续下去无可厚非。但重要的是当社会不断进步,城市文明渐成主流的当今,我们对于传统的事物除了保护传承之外,还应该用现代管理手段和方式加之以完善。
遗憾的是,当我们年年上演烟花爆竹灾害惨剧的同时,除了舆论和民众在媒体上争吵是否需要禁放之外,我们的政府,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却对此无动于衷。没有任何有效的措施既保护民俗传统,又防范人身不受侵害和财产不受损失。
对于是否应该禁放的问题,已是老生常谈了。前些年,我们也曾尝试过全面禁放。但几年之后,政府最终还是以“尊重民愿”为由全面解禁。在尊重传统同时又要保重民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方面并不是无计可施,其实香港的经验不但形式上值得借鉴,而且关键是其操作上充分体现了政府的有效管理和细致服务。在香港,个人燃放烟花和爆竹被全面禁止,但春节或其它重大庆典活动都会有维多利亚港的两岸由政府统一组织烟花汇演,无论是警方还是相关的政府部门甚至是一些医疗服务团队甚至一些义工,他们都会井然有序引导市民去观赏烟花,并且在一些重要繁忙的街道也实行交通管制。除了让市民们可以感受到过节的气氛以外,也可以有效地进行管理,防止不测发生。
内地城市现在屡屡出现烟花爆竹燃放事故甚至灾害,其责任主要是政府的管理太过粗糙。在管理烟花爆竹时,只管烟花进货和经销渠道,不限烟花规格标准;二是只规定燃放时间,却没有燃放地点限制(今年也是在沈阳第一高楼大火之后,北京等城市才出台规定,限制高层建筑六十米之内不得燃放)。
第一个问题,也就是烟花的规格标准问题是烟花屡屡制造火灾的祸根原凶。前年春节央视大火之后,我曾专门请教了一位参与了此火灾堪察的清华大家的专家,他提及的一个主要观点,就是我们国家对于烟花爆竹产品缺乏相应的生产和产品性能规格标准,对于爆竹的落降燃点、爆炸当量,以及施放高度等指标都没有标准加以规范,商家为了利润,就尽可能制造升空高、炸声响、烟花扩散面大的花炮,而不会考虑燃放安全。而我们燃放烟花的人,小的有只几岁的孩子,大到步履蹒跚的花甲老人,当他们点燃一个有如炸弹,不知有多大爆炸当量、能飞多高多远的礼花弹时,其危险程度可想而知。六年前一次春节,我本人就在北京九华山庄亲眼目睹过一个中学生男孩,误将一枚礼花弹颠倒放置引燃,当即被炸倒的惨状。燃放者全非专业,而他们点燃的却是威力大,且具有喷射功能和能够炸开的一堆炸药,仅是概率也可以想到,惨剧发生将不可避免。
比如,春节北京政府允许的烟花售卖点上,我们所能见到的出售最大的礼花弹是标价1500元的礼花彩弹,据摊主说甚至可以打到上百米的高度。而这样重达二十几斤的爆炸物品,只要掏钱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抬走,搬到马路上或小区里去燃放,想想这样的过程就有多么地可怕!
假如我们现在还做不到或者根本就不想做到像香港那样烟花燃放组织管理的程度,那么我们的政府至少应该做好这样的工作:一,尽管订立烟花爆竹产品生产及燃放技术标准,对所有对个人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的引燃时间、爆炸当量、升空高度、燃放瞬间及坠落过程的燃烧值,以及产品外包装上的燃放安全提示说明等,都要制订严格的要求和标准;二,要对烟花爆竹购买、存储、燃放地点等都要订立严格的法规规定,特别是距离建筑物燃放的距离标准等必须要严格规定。
对于烟花爆竹燃放进行管理肯定要比造火箭卫星、造汽车简单得多。但我们看到的却是,惨痛的灾害接连不断。一方面原因,是人们越来越有钱了,攀比之风也体现在春节放炮花放炮上。花炮的个头越来越大,威力越来越大,当然潜在的危害自然也就越来越大、越来越多。另一方面,是国家的政府部门划定在职能上专门管理此行业。法律无人制定,工商、公安都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最后每每都落得同仁医院和消防队来收拾残局。
经历了二战战争之后,人类终于步入以经济发展为主导的和平社会环境,开始创建所谓的现代文明。现代文明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人身安全在社会价值观里被置于头等重要的地位。而我们结束文革,以经济发展主导构建社会新的体系和秩序的时候,尊重生命的社会价值观并没有与经济发展和城市文明建设齐头并进。除烟花爆竹的管控这一项之外,包括城市交通、建筑质量保证等一系列与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相关的管理都远远落后于其它一些国家。包括上海胶州路大为事件也是暴露的同样问题。
由于是从事房地产媒体报道和研究工作,所以烟花又毁掉一座城市第一高楼的事,不能不联想到房地产。就爆竹引发火灾甚至人身伤害的制度管理缺乏等原因分析去看,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和我们这些年来的房地产乱相极其地相似。
春节之前,我们楼市传媒与中国房协商专委组织房地产业内人士到迪拜考察旅游商业地产。受迪拜当地一家房地产公司TAMEER公司邀请,全体考察团团员实地参观了这家公司正在建设的一栋高层公寓楼。在我们惊讶于这栋俯瞰棕榈岛的超高层公寓美炒景致之时,给同行的数十位地产业内人士留下更深印象的则是在工地上看到的其施工现场严格的施工监管,其内部隐蔽工程里的所有管线排布整齐划一,让即使不懂建筑的客户眼上去也能够心里踏实。
中国有商业化房地产开发已经近二十多年的时间。此间房价翻了数倍,政府对房地产的政策“关照”多于其实任何行业,只可惜的是所谓一次又一次的对房地产强化管理,我们却极少听到颁布的政策与房产最根本的---建筑工程质量有关。
2009年秋,北京曾发生轰动一时的纳帕溪谷精装修别墅壁炉倒地砸死住户男孩的恶性事件。这一事件反思所突显出来的问题则是,国家近年大力提倡开发楼盘精装修交房,但却没有一个适时、适度的政府所订立的精装修行业规范标准。一纸没有任何约束性的早已过时《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导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远不足以保障住房消费者包括生命安全在内的基本权益。由于精装修导致消费者利益受到侵害,甚至人身生命受到侵害的事情屡有发生。
而在建筑工程上,包括前不久发生的上海建筑火灾事件,都反映了我国建筑监理机制本身就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建筑工程质量低劣达不到安全交用标准的现象十分普遍。
从爆竹和建筑的本体社会意义和价值来说,爆竹除了传统习俗的精神消费功能之外,人们接下来所能去做的就是安全防范这一个付出代价和支出成本的事情。
而建筑的品质保障除了建筑安全因素之外,还涉及到房产的保值增值等诸如资产投资和居住环境品级等方面的延续功能后果。从这一意义角度理解,房产建筑安全和品质的管理影响会更大,影响的面也更宽泛。
昨天北京公布了贯彻“国八条”精神的“京十五条”房地产调控政策,效果究竟何样?房价如果确有所回落,但对经济整体的影响会到何种地步?这些还都有待于时间来验证。以以往的经验和事实的格局来看,即便重创阻拦了楼市的交易量,仍然存在反弹的可能。与期调来调去,不如踏踏实实政府去做些实事,把涉及人们长久利益特别是人身安全的房屋质量问题认真地去落实落实。做这些的事,起码它不是神马浮云。